【拍蝇记】第四十期 明明买了烟酒私分,账却记在养老人员身上,如此偷梁换柱真不该啊!

时间:2018-11-13 11:59:45    来源:网站集群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怎么如此频繁购买大量大米,养老人员在减少,大米消耗量却在急速增长,这不符合21名养老人员的正常需求量啊,这些大米去哪里了?”

  余姚市四明山区域交叉巡察组根据大岚镇党委工作安排,在对大岚镇开展“扶贫领域”再回头看工作时,对该镇“敬老院”的一笔扶贫资金产生了疑问。

  交叉巡察不放过一包米,一袋面

  为深入整治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问题,余姚市在今年探索组建了“余姚四明山区域交叉巡察片组”,计划三年内实现4乡镇55行政村交叉巡察全覆盖。大岚镇作为片组内被交叉巡察到的第一个乡镇,巡察组重点巡察以往不被关注却是扶贫资金重点倾斜的单位“大岚镇敬老院”。

  凭着“交叉巡察”人员对一包米、一袋面的较真,余姚市大岚敬老院院长郑建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职工补贴和违规公务接待的事实浮出水面。经查,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郑建岳利用担任大岚镇敬老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职务之便,以购买方便面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8240元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2018年1月,郑建岳利用上述职务之便,以购大米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6240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2018年9月28日,郑建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套取资金已全额上缴。

  被曲解的“礼尚往来”

  “每逢年底,好些村的村干部都会来敬老院看望慰问居住在这里的老人,我就想人家村干部这么关心老人,我替老人们礼尚往来‘感谢’下村干部,分包香烟应该没什么要紧的。”郑建岳在审查谈话时说道。

  2016年1月,到集镇上采购物资的郑建岳,在购买方便面时突然想到,过两天有好几个村的村干部要来看望敬老院的老人们,客人上门,老人们又都是没有家人的,这些年一直都是由他看管着老人们,于是,他把自己摆上了老人们“一家之主”的位置,产生了替老人们“感谢”下村干部的想法。他认为,只有这样,人家才愿意多多来看望老人。因此,郑建岳在一堆所谓的“合理”理由下,有了第一次以购买方便面的名义虚开发票购买香烟的违纪行为。

  面对这样的违纪事实,郑建岳说:“我当初以为不就是偶尔人情往来抽个烟嘛,没想到正是这些老思想、老做派既坑了老人,又害了自己。”

  工作辛苦不是“失去底线”的理由

  有了几次这样的虚开发票,让郑建岳尝到了甜头,渐渐私心膨胀。他认为,自己在敬老院勤勤恳恳工作了8年,除了特殊情况,几乎天天24小时与老人们同吃同住,劳心劳力地看管他们,忙得连自己家里的老人都顾不上,到头来也就每月2000不到的工资。“说实话,现在政策好,院里的孤寡老人在生活上被我伺候得舒舒服服,而我上有老下有小,仅靠这点死工资,眼看自己要退休了,这种失落感越来越强。”郑建岳说。

  2017年农历年底,敬老院的清洁工郑某时常跟郑建岳提起,因为护理员辞职,自己身兼清洁打扫和护理老人两样工作,实在辛苦。此时,郑建岳也常感慨自己付出多回报少,于是,他故技重施,在2018年1月,以购买大米的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6240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

  面对这次违纪行为,郑建岳说:“我的工作的确辛苦,但是工作辛苦不能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借口,身为共产党人,我丢了艰苦奋斗的理想信念,失了底线,我不该啊!”


执纪者说

  余姚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贫困群众的“最后一道保障”为何会沦为权力的“自留地”?主要是由于在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在监管上又不够尽责到位。对此,我们要从约束权力运行入手,织牢“阳光扶贫”的制度笼子,让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把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据悉,案后,余姚市大岚镇已修改完善民政相关制度6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开展党支部书记集体谈话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宁波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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