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以“四个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时间:2018-11-26 15:41:41    来源:网站集群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温岭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今年以来,温岭市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四个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防范数字腐败方面进一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1、严管统计队伍,强化责任意识。省政府《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统计重要文件陆续下发,该局及时组织机关同志学习,提高了大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借助各类培训班对全市统计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进行传达学习,提高了大家的防范数字腐败意识。

    2、严控数据质量,防范弄虚作假。一是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的问题单位核查核实,加强不同部门间数据的比对分析,以找出问题并即知即改;二是开展数据质量自查,特别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贸易业等重要统计数据进行严格自查,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今年来上级统计部门先后来温岭进行工业、投资、贸易、农业农村等统计数据质量核查11次(其中执法检查1次),对于查出的问题,该局严格按照要求,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3、严格统计执法,惩办违法行为。今年来,共对82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企业家数已比2017年全年多12家,增长17.1%(工业38家,服务业30家、投资14家)。其中查处25家,立案21家,对服务业企业的罚款额5.5万元已执行到位,投资单位的3.5万元罚款还在执行之中。罚款额居全省前列,台州市首位。

    4、严格落实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制定了《统计工作约谈制度》、《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四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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