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31 09:36:12 来源:网站集群
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台州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兼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伊春芬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9月以来,伊春芬以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身份,搬入指挥部集体办公。2015年5月后独立办公,其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一直未予整改,直至巡察发现后才予以纠正。伊春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伊春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椒江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鲍红光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9月,在台州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场地招租过程中,鲍红光作为分管领导,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此外,鲍红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台州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多名班子成员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鲍红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王伟明等人违规参与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王伟明和该局原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谢金德多次参与管理服务对象某协会组织的外出考察,期间违规参与旅游,相关费用由该协会支付。2018年12月,王伟明、谢金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路桥区螺洋街道环卫所所长付军辉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螺洋街道环卫所未按街道制定的工资及津补贴发放标准,以加班费的名义违规向所内多名管理人员发放津补贴。2018年6月,付军辉及该所副所长潘万龙、王顺富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海市大田街道、白水洋镇有关工作人员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大田街道办事处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韩志国、原驾驶员屈委杰,白水洋镇政府原驾驶员郑辉等人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或卡内积分为个人私家车加油。2018年12月,韩志国、屈委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月,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中队中队长王新斌违规组织吃喝问题。2016年农历年底,时任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西中队中队长王新斌违规组织该中队全体人员在单位食堂聚餐,并且违规上酒。2018年12月,王新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局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并违规购买酒水、水果等用于接待,相关费用在下属单位列支。2019年1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勇卫,党委委员蒋立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7起案例,有的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吃喝,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春节期间是各类“节日病”的多发期,是正风肃纪的重要节点。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