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通报3起党员醉驾典型问题

时间:2019-10-01 08:49:07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醉驾典型问题。

 

    01大溪镇桃下村党员谢云波醉驾问题

 

  2018年9月16日,谢云波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大溪镇安平东路闸头村路段时,与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事故发生后,谢云波驾车逃离现场,在途径大溪镇麻车屿村农贸市场前路段时,又与李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随后再次碰撞潘某某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造成李某某受伤及三车部分损坏。经检测,谢云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9mg/100ml。2018年11月,市人民法院判决谢云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2019年7月,谢云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02松门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原书记莫骁驰醉驾问题

 

 

  2018年11月28日,莫骁驰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椒江区市府大道与前丁街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莫骁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2018年12月,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莫骁驰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19年4月,莫骁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03石塘镇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陈荣海醉驾问题

 

 

  2019年1月17日,陈荣海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径新河镇横淋线与市民大道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陈荣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2019年1月24日,市人民法院判决陈荣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9年7月,陈荣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但也要看到,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屡屡踩压纪律红线、突破法律底线。上述3起醉驾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惩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家庭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规守纪、安全文明驾驶,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通报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净化休闲圈、生活圈、社交圈,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从小事小节、一点一滴做起,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典范。

     通报强调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不放纵。要紧盯关键节点、关键领域,督促相关负责人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执纪信号。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