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加波在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5 10:45:48    来源:台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深化标本兼治  坚持五严要求

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台州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 加 波

(2019年1月23日)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市五届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台州的起步之年。市委以上率下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审时度势作出建设清廉台州的决定,严责任、严管理、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职,勇于担当,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2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失责失职的32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监督评估机制,开展每季一评、半年中评和年度总评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市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5批767人次。严明各项纪律,保证深化机构改革、行政村规模调整顺利进行。

    协助市委推进清廉台州建设。协助市委制定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决定,市纪委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保障清廉台州建设的“八大行动”。召开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社会共建清廉台州推进会,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以基层为突破口,推动清廉台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认真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定加强市纪委监委对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的若干意见。各级党委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行使职权,全市对92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数居全省前茅。

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厘清执纪与执法边界。认真履行执纪执法两项职责,修订完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等20多项制度,纪检和监察工作同步进行、程序相对分开。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机制、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司法阶段的沟通协商机制,法法衔接更加顺畅。

    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全市129个乡镇(街道)于2018年8月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强化对群众身边公职人员和公权力的监督。统筹调配使用力量,市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108件,党纪政务处分81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十佳典型案例。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市县巡察 

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协助市委出台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巡察工作配套制度,召开巡察工作现场推进会。完善巡察机构设置,市级成立5个巡察组,配强巡察力量。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着力查找政治偏差。一年来,市委开展3轮巡察,9个县(市、区)开展43轮巡察,全市巡察单位787个,发现问题5026个,移交问题线索1056件,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健全约谈、交办、通报、问责和回访等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实行边巡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要求,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市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3750个,整改落实3599个,督促建立完善各类制度271项。

    实施巡视巡察大联动。加强巡视联络,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通过专项检查、督导督办、加强考核等多种方式,压实巡察监督主体责任。通过“巡乡带村”延伸巡察,对问题突出村实行点题巡察,探索实施村(居)“微巡察”,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实地调研、报告评议、检查考核、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9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219名党委(党组)书记当面向市、县(市、区)纪委述责述廉、接受评议,5个单位党组织、140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以事实为依据,考虑认错悔错态度,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552人次,同比增长26.5%。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6.2%、23.9%、4.8%、5.1%,前两种形态占比超过9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全面加强纪法教育。加强党章、宪法、监察法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教育,59名拟提任县处级干部、338名拟提任乡科级干部参加了任前考廉。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会,剖析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加强清廉文化建设,讲好台州反腐故事,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了正风肃纪反腐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入纠“四风”、树新风

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高频次检查、高刚性执纪、高密度通报,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顶风违纪行为,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新动向。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1起、处理党员干部627人、党纪政务处分433人,同比分别上升16.7%、29.9%、47.8%,工作力度全省第一。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先后两次出台实施方案,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提到的“十种表现”,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五心”“妈妈式”服务等领域,坚决纠治和查处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联系和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党纪政务处分17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5起。

    (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减存量、遏增量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定期分析信访举报形势,全面梳理信访举报总体情况及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升级改造检举举报平台,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会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全市处置问题线索6761件次,同比上升15.1%;市纪委处置问题线索261件次,同比上升14.0%。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654件次,同比下降18.2%;立案2274件,同比上升11.8%;查处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163人,同比分别上升5.0%、48.2%;处分党员干部2146人,同比上升10.1%;移送司法机关72人,同比上升157.1%。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仙居县政协原主席朱永兵、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虞彦龙、温岭市政协原副主席朱宝卿、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邬美荣等一批大案要案。与此同时,为全市790多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专门设立追逃追赃办公室,加大追逃防逃工作力度。

    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强化证据意识,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申诉对象权利。严格规范各类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使用,确保办案安全。及时总结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42份,督促案发单位加强整改、完善制度。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全市巡查1634个行政村,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70起,党纪政务处分392人。开展农村涉纪重信重访“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各县(市、区)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122件,农村基层涉纪信访同比下降22.6%。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2018年至2020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紧盯扶贫资金发放、扶贫项目审批、扶贫指标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77起,处理122人,党纪政务处分6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坚决打击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任务落实及分工方案,健全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1起,组织处理10人,党纪政务处分3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

    锤炼政治担当。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市纪委机关每周1次支部学习会、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1次纪检监察干部论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行“五张清单一张网”,推动全系统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能力建设。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强化业务轮训,全年培训2000多人次,建立“组团式”培养机制,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遵循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交流力度,严把干部入口关,提升队伍活力战斗力。制定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扎实推进基础应用平台建设。

    强化监督制约。探索市、县(市、区)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办法,定期向市政协常委会、民主党派通报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请示报告制度,带头开展违规借贷、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清理。全系统谈话函询3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日常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违纪违法案件依然多发,少数领导干部以房谋利、违规借贷、违规投资入股等问题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干部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农村涉纪信访高位运行,基层公权力监督不够有力,少数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些基层纪委专责机关作用发挥不全面,有的派驻机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持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五届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五严”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保障清廉台州建设“八大行动”为抓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八八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台州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用以指导做好台州工作。

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边实践边学习,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坚守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初心使命,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到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之中,体现到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大政方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之中。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防范“七个有之”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从党的政治建设高度严纠“四风”。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纠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对各级党组织巡察时,专门分析反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整改重点。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看住易发多发的领域、单位和人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新动向,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巩固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成果。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和作风根基。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

突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优化机构布局,减少单独派驻,增加综合派驻,确保市县两级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实行授权监督,相关派驻机构根据授权,对开发区(园区)、指挥部、国企、学校、医院等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派驻监督全覆盖。修订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派驻机构措施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干部统一管理,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推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进一步做好法法衔接、增强反腐败合力。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制度程序,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建立健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

    (四)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执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毫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用好谈话函询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受理和处理信访举报,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权利,支持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统筹用好“四项监督”力量。发挥合署办公的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把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聚焦公权力监督制约,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持和完善主抓直管、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报告等制度,强化压力传导,一级抓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覆盖。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责任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

    (五)坚定不移深化市县巡察,不断强化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突出政治巡察。要向巡视对标对表,聚焦政治监督定位,做深做细做实市县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五个持续”要求,着力发现违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加强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认真落实推进村(居)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增强整体监督效果。健全巡察工作约谈、定期报告工作等制度,完善市县巡察办公室职能,加大巡察骨干力量配备和培养。

    狠抓巡视巡察整改。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评估体系,加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推动改革相结合,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六)突出查办案件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靶向治疗、精准惩治,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追逃防逃工作,发挥追逃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不放松,努力实现追逃工作取得突破。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基础数据查询系统和分析系统建设,提高反腐败工作科技含量。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完善留置审批集体研究机制,规范留置场所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入研判案件暴露的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警示教育效果。深化法纪教育基地建设,发挥警示教育主阵地作用。

    (七)着力深化专项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信访积案“挂牌销号”等活动,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坚持纠建并举,加强基层公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八)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打造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做政治过硬的“明白人”。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建设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

    做本领高强的“打铁匠”。加强纪律法律知识学习,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和岗位比武,切实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工作考核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班子整体功能。优化队伍结构,加强轮岗交流,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

    做湾区建设的“护航员”。聚焦现代化湾区建设,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制定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务实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正确把握聚焦主责主业与服务改革发展的关系,融入中心工作,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度。

    做廉洁自律的“模范生”。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垦荒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进、再创佳绩,为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台州篇章不懈奋斗!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