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9-04-18 12:57:28    来源:网站集群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纪委、市监委行政人员5名,其中综合岗位2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单位中层干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综合岗位:具有较好综合文字水平者优先。

    4.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法学、侦查、财政、会计、审计等专业毕业者或有从事公安、检察、审判、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计算机管理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及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6.选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组织考察;6、确定选调对象。

    四、选调办法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对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3.素质测试。按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50%、综合量化评价占总分10%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研究。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择优确定选调对象。

    五、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5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温岭市纪委干部室(温岭市行政中心13楼西1336室,联系电话:0576-8622234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表、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可在温岭廉政网(www.wllzw.gov.cn)下载。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温岭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

中共温岭市纪委

温岭市监委

 2019年4月18日


附件:温岭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综合量化评价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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