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2018年台州扫黑除恶 十大典型案例(二)

时间:2019-04-19 09:17:19    来源:台州日报    浏览次数:

    三、朱夏利等38人重大涉黑系列案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朱夏利刑满释放后,通过笼络乡邻、纠集同道、聘用员工等途径,先后网罗了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公司组织形式,逐渐建立起以朱夏利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林君、代运发、金江、邸峰、杨松松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陈茂、周维新、王刚、舒小明、李金友、臧广进、崔华吉、郑志迪、肖雪书、陈锋锋、谢飞、陶军军为一般成员及另案处理的数十人组成的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查证达48件,其中:实施聚众斗殴1件、故意伤害1件、非法拘禁2件、寻衅滋事28件、故意毁坏财物1件、非法买卖枪支弹药1件、非法持有枪支1件、敲诈勒索1件、开设赌场2件、非法吸收公共存款1件及实施其他违法行为9件。

    临海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朱夏利数罪并罚,判决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37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二千元到七万元不等。

    四、吴永杰等7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

    2018年3月,吴永杰(另案处理)恶势力犯罪集团组建公司,统领发展了天行、九九等多支二级团队用以实施以网络放贷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借贷之名,与客户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求客户支付本金外,另索要中介费、逾期费,攫取高额利息及其他非法利益。其中九九团队即是以本案被告人孙建平为主,以被告人陈梦丹、陈雅悦为辅实施网络放贷的二级犯罪集团。在犯罪过程中,由王景海、方能鑫等15人(均另案处理)筛选确定借款人,陈雅悦等财务人员放款并与借款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签订载明虚假借款金额、借款利息、逾期后果等内容的借款合同,而实际借款期限一般为七天,周息30%先予扣除。随后,该犯罪集团成员制造虚假资金流水账,并在借款逾期时,不定时通过电话、短信“轰炸”,编辑侮辱信息、PS恐吓图片等“软暴力”方式对借款人或其亲朋好友施压、滋扰、威胁,迫使借款人支付高额利息、续期费和逾期费等,在被害人全部还款后,又继续索要销条费。被告人孙建平为首的犯罪集团涉及借款千余人次,至案发时,该团伙敲诈勒索既遂金额27万元,未遂36万余元。期间还对多名被害人实行敲诈勒索犯罪。温岭法院就此,判决孙建平等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目前,吴永杰等“套路贷”系列案已有16件79名被告人被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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