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2018年台州扫黑除恶 十大典型案例(四)

时间:2019-04-23 08:39:29    来源:台州日报    浏览次数:

    七、齐家恺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被告人齐家恺因房屋拆迁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经常在赌场赌博、放高利,同时经营服装店、酒吧。齐家恺因在赌场赌博时被人出老千,感觉受到了“欺负”,即萌生了纠集人员为其赌博、放高利、讨债等提供支撑的想法。2017年7月份开始,齐家恺为制造声势、扩张实力及谋取不法利益,以支付工资、包吃包住、合股放高利等方式,先后纠集了马路、胡友山、张志平、赵洋、叶俊彬、张松、刘攀、周尚伟、翁海范、王智伟、周斌斌、张雲翔等人。上述人员平时带棍、棒,跟齐家恺去赌场赌博、放高利,制造声势,帮助齐家恺照看服装店、酒吧。当有人欠高利不还时,齐家恺即带领他们采用滋扰、纠缠、聚众造势、恐吓、跟踪、非法拘禁等暴力方式讨要债务,形成了以齐家恺为首、成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齐家恺的指使下,先后在仙居县内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该集团犯罪行为不但影响了当事人的生活,还对周边群众、当事人家属的工作、生活及身心健康等造成了严重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仙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齐家恺数罪并罚,判决其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对其余12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八、任志伟等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6年3月,被告人任志伟与李宁合伙在义乌市成立浙江微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浙江千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千信公司),对外称为易融财富,经营网络小额高利贷款,并以“借一押一”、人为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设定7天还款期限、事先以手续费名义收取借款金额20%至30%的费用、要求逾期客户支付高额续期费等方式赚取高额利润。

    2017年2月,因公司发展需要,被告人任志伟、李宁成立义乌市浙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信公司),专门负责对千信公司的逾期借款客户进行催讨。该公司由李宁担任法定代表人、李建军担任公司主管、申磊磊兼任人事经理、虞噜雪担任主管助理,公司下设A、B、C、D、E、F催讨组。上述两公司在运营期间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由千信公司通过网络进行高利放贷,由浙信公司对逾期借款客户使用辱骂、恐吓、“呼死你”软件滋扰、叫外卖(家政、白事服务)上门滋扰、发送P图滋扰等暴力方式进行催讨。截至2018年4月,经查证属实的便有137人次被该犯罪集团以上述暴力方式进行催讨借款。临海法院就此判决任志伟等29个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个月不等。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