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一封监察建议书,“省下”大笔工程保险款

时间:2020-01-09 14:57:1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9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大塘线一切险保险金额225万元,沙坑线一切险保险金额270万元……”

  2019年10月13日,温岭市公路管理局按照修订后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与保险公司按照0.21%的费率签订了7.5万元的工程保险协议,较之前节省财政支出3.2万元。

  发生这样的变化,还要追溯到几个月前的一封监察建议书。

  2019年年初,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接到了一起信访件,反映交通局某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帮亲属承揽保险业务。

  “交通工程保险分项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块,工程保险一直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并没有纳入纪检组的监管视线内,难道真的有人假公济私,利益输送,存有‘猫腻’?”

  “每年的交通工程项目少则上千万,多则上亿,费率相差几个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呀”。

  纪检监察组随即进行了讨论,并成立核查组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2013年以来的交通工程保险进行逐笔核实。

  保险人、工程项目、保险业务员、保险费率,逐项统计,走访调查。经过几个星期的调查核实,确认这是一起不实举报。

  本来事件到此就可以结束了,可是,通过这次核查,也让纪检监察组发现了交通工程保险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交通工程都是大项目,工程金额动辄百万,甚至千万,工程保险这块容易滋生腐败,亟需加强监管。

  在对近6年交通工程保险调查后发现,不同保险公司、不同项目之间费率相差较大,0.24%至0.3%不等。

  “交通建设项目均是政府性投资,最终保费由财政性资金开支,列入建设成本。我们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在督促‘纠改’‘补漏’方面的作用,促使相关单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管敏初说。

  几天后,纪检监察组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出台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对以后发包的交通建设工程涉及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要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保商。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交通局立即着手整改落实。一方面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做好招投标前期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出台了修订后招投标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施工和设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50万元以上、服务采购和工程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30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招投标采购。同时,下文明确要求所有交通工程按年度统一打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6月4日,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市交通局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全市公路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了招标,涉及9个项目,工程资金6.47亿元,涉及保险费146万元。

  “原先交通工程项目保险的费率在0.3%左右,此次通过招标,费率降低到0.21%,仅这9个项目就可有效节省财政性资金47.3万元。”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交通系统建设、养护、管理、征收、审批等权利项目多、涉及面多、社会影响大等特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建立交通运输局中层干部廉政档案时,除收录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资产具体情况等常规内容外,个性化的设置了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从事交通相关行业经营活动情况等内容,进一步织密廉洁履职监督网。

  “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在解决具体问题基础上,深思一层、深挖一尺,找准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用制度管长久,切实发挥监察建议书的作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缃珠 温纪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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