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0 15:39:38 来源:市委巡察办
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部署,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3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8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水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水务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是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书记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其他班子各负其责抓好各分管线的整改工作,上下齐心扎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围绕问题部署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中共温岭市水务集团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3方面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形成127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等,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三是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及问题,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为标杆,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并于会后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再次总结梳理,形成集团党委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的报告;集团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3项,其余2项问题还在进一步整改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7项;工作性提示约谈27人次,警示性约谈19人次;清退(收回)相关费用120.0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省委有关饮水安全决策部署传达不够深入,工作部署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落实农饮水统管服务。根据2019年3月18日台州市农饮办《关于建立健全台州市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配合市农水局于2019年6月18日出台《温岭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办发[2019]30号),文件明确市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市供水公司为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需要,起草了《温岭市水务集团农村饮用水统管实施方案》,并成立农村饮用水统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统管服务队伍,实现市供水公司全面接管全市43个供水站的统管服务工作,并于2019年9月出台了《温岭市水务集团农村供水站统管服务办法(试行)》,明确工作内容及要求;二是强化农饮水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在市供水公司2020年半年度工作会上,传达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与水电清理整改督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台州市水利局在全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推进会暨水旱灾害防御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强调了全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的重要性,并部署了近阶段农饮水统管服务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
2.针对“推进供水一体化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供水公司按照《温岭市供水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牵头跟踪、督促市第二自来水厂(石塘)、新河水厂、松门片4家水厂、温峤自来水厂等集体企业业主单位,对所属集体性质供水企业做好后续资产处置;二是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对市第二自来水厂并入市供水有限公司后的资金,已划转到市供水公司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水务集团党委超越议事和决策范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集团“三定方案”以及《温岭市国有资本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温政办发〔2019〕57号)文件中所明确的企业职责、决策程序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同时印发《温岭市水务集团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试行)》,保障集团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对调整污水公司工资标准一事进行全面梳理,结合集团面上情况,形成集团职工工资方案;三是集团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对涉及超越集团党委会、董事会议事决策范围的重大事项,事前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四是在集团议事规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发生变更时,及时上报至市财政局国资中心备案。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确定的范围进行议事,做到不超越、不扩大,确保集团党委议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
(三)关于“对债权债务清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水费清欠工作力度还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已将水费清欠工作目标任务纳入了供水公司年度目标考核中,同时根据村级及个人用户欠费实际情况,采取协商、上门催缴、送达《水费催缴通知单》、诉讼、强制停水等各种手段清欠水费,对无主的呆、坏账按程序进行财务核销;二是强化员工服务意识,严把用水资格审批关,建立多种水费缴费渠道。进一步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不断提升水费回收率。
(四)关于“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安全管理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安全管理滞后,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至今未出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起草完成了《温岭市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建设标准(初稿)》和《温岭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讨论稿)》,下步将配合二次供水业务主管行政部门尽快出台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五)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完善,存在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省、台州市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制定《温岭市水务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座谈交流不少于1次。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对反馈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对新工资体系中的类目名称进行了规范,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二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予以收回,共清退(收回)相关费用120.07万元。;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性谈话1人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是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领用制度,确保规范合规。
2.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分头组织集团综合管理部、各子公司综合科相关人员学习《“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实现相关规定入脑入心;二是对照《温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性谈话4人次,规范报支手续,严格按照“一事一清、一单一结”,规范接待程序。
(二)关于“其他违反纪律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5年至2019年,供水公司违规为退休人员补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19人次,计47.46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退休人员补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对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台医保〔2018〕1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二是举一反三,按政策进行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性谈话2人次。
2.针对“存在私分个人所得税返还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将个人所得税返还款收入纳入单位营业外收入,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性谈话1人次。二是进一步落实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
3 .针对“对班组逃税现象放任不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程结算监管。学习借鉴其他国有市政类企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全面加强涉税监管,严格监督管理集团及各子公司涉及工程结算等相关环节,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性约谈话1次,确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款;二是完善票据监督机制。通过集团财务管理部和内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安装子公司票据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确保税务票据真实有效。
4.针对“违规用单位福利费补贴食堂支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召开党委会,研究规范职工食堂日常运行管理和贴补事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如既往严禁在职工食堂违规接待或变相隐瞒列支在其他餐饮场所产生的接待费用,对今后食堂管理中违反规定的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三)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集团本部“在建工程项目部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先后14次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了工作性提示约谈,强调各项规定、工作纪律并指出存在的不足。并于3月底整理汇总集团在建工程项目公司、项目经理、监理公司及总监等人员清单,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每人备份便于现场核查;二是集团分管领导不定期带领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工程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与项目经理进行沟通,跟进施工现场实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有效推进;三是落实集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集团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上半年针对工程招标方式开展审核21次,做到应审尽审。
2.针对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招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启动施工项目部公开招录程序,以公开入围采购的形式组建新项目部;二是制定《温岭市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及其岗位人员管理办法》,以科学、严谨的制度对入围的项目部进行考核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的项目部入、退机制。
3.针对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公司内部招标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对内部招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性提示约谈5次,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执行相关工程施工的项目部招标工作,并邀请行业专家组建评标小组,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二是外部招标严格按照《招标法》、《温岭市非必须招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监督代理机构严把投标人的资信审核关。
4.针对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结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已完善工程款结算中有关“人工费结算”工作,对工程的“人工费结算”由第三方进行监督审核。
5.针对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仓库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性提示谈话1次,对仓库现存物料进行台账核对、重新梳理,及时配合温岭自来水厂清点遗留物品,整理形成汇总清单,确保持续抓好仓库规范化管理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在建立每日仓库台账的基础上再逐一核对当日新出入的物料,做到日清月结,账物一致;三是建立报废物料台账,对报废物料、未报废但已无法使用的物料及时进行登记造册。
6.针对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工程质量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参照行业规范,已对《温岭市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及其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温岭市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从人员、质量、安全等方面全面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按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同时对《温岭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将工程质量纳入该管理办法,确保切实落实好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全面加强在建工程监督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上半年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共开展内部工程巡查210次,对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7.针对市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减免安装及附属管理费无依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公司工程管理费收取的相关规定,收回减免的工程管理费;二是对涉及减免安装及附属管理费无依据事项的人员开展工作性提示约谈1次,杜绝出现类似现象。
8.针对市污水处理公司“污泥处理后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目前全市污水处理厂均采用PPP模式或委托运行模式进行运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由运行单位运输至东部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原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性约谈2次。污水公司运行管理科针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单位,开展不定期的污泥台帐抽查、仔细核对处置凭证,确保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按要求规范进行处置。
9.针对市供水公司“城南水厂扩建一期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管理人员廉洁警示教育。对原相关工程管理人员逐一开展警示性约谈1次,要求其一方面加强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相关制度,以及廉政教育的学习,做到遵法守纪、严守底线、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工程日常管理,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大政策处理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进展顺利;二是完善集团内部工程管理制度,落实所有工程严格按照《温岭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供水公司制定出台《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来规范工程审批、招标、质量和结算管理等环节,实现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文明、有序推进;三是供水公司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全公司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严防发生腐败问题。
10.针对市供水公司“存在工程肢解、挂靠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集团内部工程管理制度。供水公司制定出台《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日常管理;二是加强管理人员廉洁警示教育。对原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开展警示性约谈1人次,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要求所有工程管理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坚守原则底线,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形成“以廉为荣”的良好工作氛围。
11.针对市供水公司“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日常管理。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充实了工程管理人员,抽调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包含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履行”的事前审核规定,对需要委托的事项,先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再签订合同;二是集团子公司及工程管理部对集团所属各类工程前期工作加强判研,充分、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提前计划,确保工程设计、预算造价等工作准确、合理。
(四)关于“监督执纪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供水公司部分违纪人员处理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将供水公司分管副经理、工程科副科长(主持工程科工作)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免去供水公司分管副经理职务;二是对所有违纪人员考核奖金已按规定于1月8日扣除到位;三是对相关违纪人员逐一进行警示约谈2次,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相关人员的违纪处理结果已按规定进入个人档案。
2.针对“集团对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建办于7月份对集团山下金办公大楼、山下金污水公司、新河供水分公司等地进行劳动纪律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部室(子公司),后续将继续加大劳动纪律检查力度;二是集团审计委员会对集团4、5月份职工考勤情况专项审计,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室(子公司)分管领导进行了对接整改。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工会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工作性提示约谈1人次,从2017年开始,集团工会已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省总工会财务部〈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问题操作解答〉的通知》(温总工〔2017〕17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2.针对“违规用现金支付大额支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集团落实各部室及子公司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落实财务人员仔细研读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监管每项经济业务,在规定的现金支付限额上的业务支出,不得再出现违规用现金支付。
3.针对“存在外单位工作人员报销餐费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审计委员会对各子公司每季度内审时,重点关注外单位工作人员报销餐费相关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要求各业务部室及子公司在日常业务接待时,严格按照《温岭市水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招待相关制度执行,不得出现外单位工作人员报销餐费的情况。
4.针对“对加班费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供水公司对山下金水厂厂长的加班费进行调查,经查阅、核实保存的考勤记录,加班情况的认定基本符合当时实际情况;二是集团审计委员会于今年上半年对各子公司加班费发放情况、考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加强监管;三是于2019年11月6号印发《温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加班申请、加班费发放审核程序及计算标准,对于确需加班的,优先实行调休,尽量减少加班费发放。
5.针对“存在虚假报销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对反馈的虚假报销现象进行情况核实,集团下属单位职工因没有食堂解决职工中餐的误餐费用,以海鲜楼开具的餐费票据入账。集团将以此事件警醒自己、举一反三,做到在日常账务报销中,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集团食堂管理和供水公司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发票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做到票实相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
6.针对“存在代开发票报销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代开发票事项人员开展警示性约谈3人次,同时对集团现有的发票报销进行举一反三;二是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人员仔细审核清单和发票,对于清单不符、不合规定的代开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在涉及外部业务往来前,充分了解合作单位资质,避免与无正式发票单位发生业务往来。
7.针对“存在虚开发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性谈话1人次,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集团食堂管理等制度,严格发票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做到票实相符,杜绝虚开发票现象再次发生,对于不合规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
8.针对“财务报销存在附件不全、背书不清等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起,财务部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改变过去出纳月初集中向会计移交原始凭证做法,要求对出纳已支付登账的原始凭证及时移交会计核算入账,有效规范了会计核算,已完全杜绝了多个不相关业务集中核算的问题。同时,在日常经济业务审核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经济事项票据附件完整性审核。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一)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9年5月,集团7位同志提拔为中层副职时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将集团用工管理意见上报审批,待明确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集团现有中层进行重新考察任用,规范选拔任用程序,重新任免时遵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选拔程序,做好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
(二)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欠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人事任免文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建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性提示约谈2次,并对集团人事任免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涉及人事任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温财国企〔2019〕15号)文件执行,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及人事档案审核全覆盖工作要求,对人事档案按照10大类管理标准进行整理及档案审核, 目前已完成集团中层及以上人员档案审核工作,并通过台州市委组织部抽检;二是根据《进一步规范集团人员变动报备的通知》(温水务集司〔2020〕11号)有关规定,要求各部室(子公司)及时上报员工考核、奖励、人事变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整理归档。
3.针对“个别人员入职未及时进行集体研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严格执行《温岭市水务集团议事规则(试行)》(温水务委〔2018〕9号)文件,对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先提交党委审查,今年来共研究编外人员入职8人次,未发生人员入职未及时进行集体研究现象;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出台《进一步规范集团人员变动报备的通知》对集团干部人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各部室(子公司)人事调动时,均要报集团党建办备案。
(三)关于“人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薪酬系数与职务不对应,存在超标发放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制定集团职工工资方案,明确各岗位薪酬系数,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二是对照集团职工工资方案梳理集团员工薪酬系数,对因存在实际原因的个别人员薪酬系数实行集团党委会、董事会一事一议,并在三定方案明确后予以统一调整明确。
2.针对“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在咨询师国资中心、市人劳局劳动关系科以及集团法律顾问相关意见基础上,拟订市水务集团职工劳动合同文本,待用工管理意见明确后,全面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3.针对“工作单位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梳理排查,涉及工作单位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均属于集团内部工作人员。集团后续将根据集团三定方案以及人员证书情况,合理调配人员情况,实现人员与岗位相匹配。
4.针对“借用人员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全面梳理,集团共有外借人员10人。集团已积极对接借用人员所在单位,要求借用人员近期内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根据出台的集团职工工资方案,进一步理顺集团薪酬系数,并对在外单位提拔职务人员进行进一步规范。
5.针对“少数职工存在兼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全面梳理在职员工兼职情况,对涉及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性提示约谈3次,共发现有4人(1人离职)存在兼职现象,目前已对职工违规兼职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纠偏,并追回社保缴纳相关费用2071.67元。
6.针对“单位给原温岭自来水厂停薪留职职工缴纳了企业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停薪留职职工相关事宜,明确原温岭自来水厂停薪留职职工,其中1人于2020年1月1日起辞职,由集团财务部做好社保停缴等工作,另外2人自2020年1月1日回单位上班,分别任城南供水分公司泵房工和横峰供水分公司泵房工,薪酬按现行标准进行套算。同时,已收回该3人停薪留职期间由单位代缴部分的养老、医疗个人负担部分金额6000元,余款正在逐一回收中。
(四)关于“人才队伍培养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集团现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比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积极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岗位知识等相关培训;二是进一步落实《温岭市水务集团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温岭市水务集团技术工人聘任办法(试行)》等政策,鼓励员工考取与集团工作相关专业证书,优化集团人才结构比。
(五)关于“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集团下属子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很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8月份,集团党委共部署、研究、听取党风廉政工作4次,并严格落实各子公司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二是集团党委于2020年4月与各部室、子公司签订《温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月印发了《温岭市水务集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针对“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发挥集团相关平台作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员通读规定书目;二是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的参会纪律,规范组织生活的签到工作,并对会议记录不实、存在代签现象的4个党支部的委员、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批评;三是集团党建办组织集团各党支部支委及党务工作者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对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学习,确保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四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上半年收缴党费10717元,未发生党费收缴重、漏、少现象;五是加强会议记录业务学习。于5月25日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交流会,通过上级党委党务工作者对支部组织生活、政治生活会议本记录格式及内容的详细讲解,认真反思不足,并与其他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针对会议记录格式进行交流学习;六是做好台账检查工作。通过党务工作月例会用好支部自查、交叉检查、集团督查等方式,推动党支部台账标准化建设。
3.针对“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熟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结合《关于加强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管理的办法》等规定,通过党务工作月例会,提升集团党务工作者整体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培训教育。2020年上半年共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学习会2次,对发展党员流程及组织生活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与督查。于4月出台《关于建立集团党务工作月例会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每月召开月例会工作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细节、工作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督查。
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工作月例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细则》精神,把握《细则》内容,党务人员能力素质实现提升;二是集团党建办对发展党员步骤进行清单式管理,加强对发展工作的跟踪指导,落实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每季一报,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政治审查环节前置,严把“入口关”。
5.针对“党员档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已结合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集中对党员档案进行统一整理,经检查发现集团8名党员入党档案缺失,现已上报组织部进行补办审批;二是从严审核党员档案。集团严格按照《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党员档案材料入档审核过程中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把好审核关、鉴别关、质量关,针对档案中存在的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志愿书填写有误等问题,需改正后才可按规定入档;三是严格党员档案管理机制,将党员档案管理纳入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档案收集、查阅手续,强化党员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
6.针对“供水安装工程公司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供水安装工程公司已对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散记的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归档,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2020年及今后的会议记录;二是集团于7月下旬对各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并强调了会议内容、格式、记录、记录用纸(用笔)、归档、使用规范要求。
下一步,市水务集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水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目标不变,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集团党委坚持用市委巡察成果推动补齐水务工作短板不足、促进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提升,不断增强集团上下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想方设法破解难题,多点发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力度不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巡察整改工作长效化推进,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抓手,全面梳理集团现有各项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纪律、工程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查漏补缺,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同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把落实整改与抓“清廉水务”建设结合起来,切实用好执法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三是干劲不松,抓好水务事业全面提升。做到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补齐保供水、治污水、谋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短板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党建引领为抓手,进一步激发集团上下勇挑重担、勇当前锋、勇于创新的干事劲头和工作水平,积极谋划和推进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务各项工作,推动集团整体工作创新发展,为“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石夫人路1617号;邮编:317500;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