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0-20 15:48:04    来源:市委巡察办

温岭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机关党支部立即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党支部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对照问题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机关党支部每半月一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监督,突出整改效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巡察反馈后,工作提示约谈2人,批评教育3人;清退(收回)相关费用31800元,制订并出台制度6项。 

一、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针对“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争取充实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立红十字会党组。2020年的4月10日,市委决定建立红十字会党组,并相继配齐了党组书记和成员,红十字会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廉政约谈、廉政教育等,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三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任务,夯实党建责任,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活动开展的记录。

2.针对“执行集体决策机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制度。2020年6月,市里配备红十字党组书记到位后,多次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其中6月24日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与,针对2个管理办法和1个合作协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救护培训基建设经费拨付等相关事项的工作讨论。9月14日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与,对世界急救日期间系列宣传活动工作经费的落实、新制订的三项制度和“人道光明行”项目第三周期合作协议等事项进行工作讨论。今年以年共开展14次会长办公会议集体商讨决策,召开2次党组会议。今后将在保障和约束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定期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温岭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温岭市要要应急用车使用和公务用车租车范围暂行办法》等制度,深刻认识到在车辆租用上未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公务用车租车相关规定执行,存在铺张浪费现象。在经过学习教育后,机关干部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思想认识和用车制度等规定学习上存在学习不深、理解不透以及在制度执行上不够规范等问题,相关人员于2020年4月22日主动向单位退回租车费用1100元,并对其开展警示约谈。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规范用车纪律,严格用车规定,杜绝再次发生违反租车规定的情况。

三、关于 “执行廉政约谈制度不严”方面

针对“廉政约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立即落实廉政约谈制度,4月26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主要领导开展廉政约谈,并于4月27日机关会议上通报了约谈情况,加强机关干部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学习教育入手,通过学习会、大讨论大调研、警示教育、志愿服务等加强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和业务知识学习。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严明纪律底线,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订机关内部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温岭市红十字会新型完善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温岭市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款物接受和使用管理办法》《温岭市红十字会临时人道求助管理办法》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好每一次约谈的工作记录。

四、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存在整改慢半拍的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将AED操作使用和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做为2020年重点工作来抓来抓,在开展救护培训工作中加强AED操作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公共场所投放AED的监管,每天做好后台监控巡查工作。市红十字会通过远程管理系统加强设备状况的监管,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和条形码张贴。印制《自动体外除宣传手册》,向投放公共场所周边大量发放加强宣传。同时修改讨论“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置合作”三方协议,落实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全方位的维护和监管。另外,市红十字会加强与“共享医生”的合作,通过“温岭红会”微信号开发“健康守护”生命关爱互联网+急救系统信息化研发,加强“智慧红会”建设,提高急救效率,实现红十字会“救在身边”的目的。各项工作的精准推进,让民生实事项目更好地落实落细。上半年虽受疫情影响,仍积极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参与4332人,培训救护员221人次。7-8月份期间,大力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共培训7348人,培训救护员1857人次。在“世界急救日”期间通过拍摄视频、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直播演练和现场讲解等手段大力开展AED宣传普及。下阶段,市红十字会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推动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疫情防控+培训”,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预计全年普及急救知识达30500人,救护员培训3600人。

2.针对“三服务工作没有一抓到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上半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赢两战、夺五冠”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三服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613大溪槽罐车事故等灾害救援、人道救助、助力复工复产、捐献造血干细胞入库动员、器官遗体捐献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体服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服务大局,积极履行救援职责。通过“科学引导大众,普及防控知识”“精准对接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开展志愿服务,参与联防联控”三举措,高效有力贡献红十字力量。二是服务群众,开展人道救助活动。面向基层组织,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扶贫帮困大关爱”活动、“百人百城公益助学”项目、东西部结对扶贫协作等活动,深入基层为困难群众解难。三是服务企业,帮助开展复工复产。接受因疫情影响食品积滞的企业的捐赠,并发放给基层所需群众,解决企业仓库积压问题;为部分外贸企业社会责任工厂评估提供绿色通道,开展救护员培训等。四是服务基层,助力献血和造血干细胞宣传入库等工作。做好乡镇红十字会业务指导等工作,在有关镇街道红十字会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工作中,发挥市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深入基层联合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和入库动员等工作。抓好参与养老服务省试点项目工作,红十字会参与养老工作进一步推进。疫情期间,联合企业、老龄委,将企业捐赠的36万个口罩分配到养老机构,有序发放给全市老年人群。组织红十字参与养老志愿队的志愿者到养老机构发放防疫中药、为老人提供理发服务、指导老人领取健康码等。推进全市基层红会参与养老的相关文件正在着手拟草中,要求每个镇街道至少选择一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即整改,在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后立即将资金发放改为银行转账,杜绝今后大额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在2020年5月开展的“解困帮扶大关爱”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慰问,及针对基层红十字会申报的92名困难群众开展慰问活动中,慰问金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款给慰问对象。其他的救助慰问工作也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二是及时做好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工作,在抗击新冠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工作中,及时公布捐赠信息工作,专项审计无发现问题,得到上级红十字会及审计局的肯定。在6·13沈海高速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社会捐款工作中及时公布捐款情况,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针对“违规发放劳务报酬”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立即整改,机关党支部书记和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后,认识到向在编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规定,进行认真反思,并引以为戒。和当事人进行沟通,收回劳务报酬费用3.07万元。4月26日,主要领导接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廉政约谈,并于4月27日机关会议上通报约谈情况,加强机关干部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相关纪律、制度的学习,杜绝再次发生违规发放的情况。

3.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分管领导已于2020年4月16日对经手票据的同志进行工作警示约谈。出台并通过《温岭市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报销;严格遵守报销签字程序,规范支出凭证的审核,杜绝报销费用无审批无明细。

六、关于“弘扬红十字精神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市红十字会主动募捐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积极履行职责。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好社会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精准对接服务。积极细致做好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的接收,做好接收登记、数据上报、对外宣传、捐赠公示等各项工作。接收的款物第一时间与市应急指挥部物资组对接请示,根据物资组调配方案和捐赠者意愿快速分发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共接收社会捐款126笔共计69.88万元;接收社会物资捐赠28批次共计价值154.65万元;接收上级红十字会物资13批次共计价值74.18万元。并及时做好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工作,在抗击新冠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工作中,及时公布捐赠信息工作,专项审计无发现问题,得到上级红十字会及审计局的肯定。疫情后期开展“解困帮扶大关爱”慰问活动中,对基层红十字会申报的92名困难群众开展慰问活动中,发放救助慰问金7.36万元。

2.针对“社会救助项目以上级项目为主,自主创新项目不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在613沈海高速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发生后,快速响应,主动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委派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和救护师赶赴大溪现场参与救援。出动的95名救援队员服从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消防队员并肩作战开展搜救等工作。搜救结束后,红十字心理救援队分成5组积极跟进大溪工作组,对有需要心理疏导的受损群众开展心理援助并进行跟踪管理。心理救援队还开展志愿者招募,通过开通服务热线等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扩大服务范围。

3.针对“对红十字精神宣传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红十字精神宣传报道。疫情期间利用微信平台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工作,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防控健康知识,增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今年上半年微信平台共发布各种信息宣传238篇。温岭政务信息录用稿件3篇 ,党建信息1篇。其中一篇《温岭政务信息(专报)》“市红十字会发挥职能优势 织起密实急救网 助推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获梁丽萍副市长批示:红十字会发挥优势,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工作中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下阶段要再接再励,争取发挥更大的作用。上半年还着手“人道光明行”公益项目开展,继续与台州骨伤医院洽谈项目合作细节。

经过六个月的努力,温岭市红十字会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捐赠款物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二是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机关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三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四是坚持求真务实,推动红十字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带红建,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红十字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像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128533;电子信箱:wlhs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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