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时间:2020-03-27 09:39:36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3月25日,市纪委召开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汇报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签收评议意见

 

  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等,逐一听取太平街道、城西街道、箬横镇、滨海镇、温峤镇、应急管理局等6个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现场反馈评议意见。

 温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利兵强调

  贯彻“严”的主基调,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进”的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施工队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着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建立完善“责任共同体”,层层传导压力,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真正把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责监督。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以及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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