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06 10:36:20    来源: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部署,2019年4月17日至5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老干部局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确保巡察整改坚决、及时、全面、彻底,把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落到实处、形成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委老干部局立即组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重点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专项研究整改措施,系统梳理整改流程。之后召开局机关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成立了市委老干部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朱永宁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办加快整改进度,推进问题整改扎实落地。二是整改目标明确,细化责任到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市委老干部局集中力量,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根据工作部署,落实好各自的整改任务,全力保障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全面整改到位。市委老干部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在开展整改过程中密切与市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三纪检派驻组保持联系,经常性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对具体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或完善局议事、办事制度、管理制度、廉政效能制度等规章制度22项,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和长效化。

    截止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3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收回超支超标费用68131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针对“核心作用发挥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了《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议事制度》、《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学习调研制度》及《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机关管理制度》,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和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紧紧围绕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体机关同志的学习调研能力、工作落实能力,紧盯全省前列的工作目标,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2.严格按照“三服务三助力”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银色人才数据库,建有老干部银和调解团、俞明德工作室、乡村振兴服务团、老干部艺术团等25支老干部团队,建成老党员驿站,成立首个社区家门口老年大学,开展市老年大学智慧校园试点建设,进一步服务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为社会增添正能量。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按照《温岭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温岭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及全市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5月份专门邀请台州市委党校专家教授作《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系列论述》专题讲座,年中向市委专题书面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局班子10月、11月共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0月召开党员大会通报1次意识形态情况,10月会商研判意识形态风险1次,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梳理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事件的舆论监管。现已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建立局网评员队伍。局网站继续由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

    2.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理论文章、《习近平在正定》等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档案,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方案、通知文件、会议记录、现场照片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全年共召开8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按照要求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今年以来4位领导干部已为全体党员上了4次党课。

   (二)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于10月份召开了全市部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民主恳谈会,向200多位离退休干部支部书记、学习组长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老干部局和局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专门设立谈心谈话记录本,原汁原味记录好谈心谈话内容,督促班子成员充分找准自己和他人的不足和问题。12月3日召开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24条,点要害,真刀真枪、体现辣味,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政治统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台账整理,并及时上交机关党支部归档留存。12月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40余条。

   (四)针对“党费减免程序不够规范”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向“生病暂缓”缴纳党费的退休党员收回671元党费,并已存缴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费专户。今后对个别确有困难的党员党费减免之前,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后,报上级党委批准同意,再对其进行党费减免。

   (五)针对“未出台轮岗机制,中层干部流动性较弱”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温市委办〔2019〕9号)制定出台《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是结合机构改革对科室进行重新设置,对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2名干部退出中层岗位。切实加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设置中层干部任职年龄,更好地促进干部流动,同时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发展,逐步解决干部队伍由于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干部流动性弱的问题。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修改完善《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廉政风险干预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认真书写党风廉政完成情况报告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纪检派驻组。12月23日,召开局年度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全面总结本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现状,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普遍存在接待无来客函、无接待审批单,存在多次接待现象”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按照财政规定和财务规定实行报销,现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以接待,杜绝多次接待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报名组团形式慰问异地安置离休干部存在铺张浪费”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现已出台《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联系老干部制度》,规定每次走访异地离休干部总人数不超过3人,差旅报销标准及程序严格按照《温岭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温财行〔2017 〕14号)文件执行。

    3.针对“违规报销餐费,市内慰问老干部时工作人员报销餐费”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温岭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温财行〔2017 〕14号),明确市内老干部走访慰问餐费不予以报销。对2015-2018年违规报销的4次总计847元现已全数收回上缴财政账户。

    4.针对“违规发放奖金、慰问品等”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已无公车和驾驶员。现已修改完善《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信息宣传奖励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向局在职工作人员发放稿费。经查,最近一次发放稿费为2017年度稿费,2012-2017年共计稿费23795,现已全数收回上缴财政账户。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针对“廉政约谈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廉政约谈针对性不强”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廉政约谈制度,明确区分工作性谈话和警示提示约谈,实行分级分层约谈,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约谈,现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每月19号前,定期向纪检派驻组上报廉政约谈报表及谈话记录。全年共计开展工作提示谈话30次,警示提醒约谈1次。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5年至2017年,局班子会议没有专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好了会议记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理清“责任清单”,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关于“内部管理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未制订,人员管理无考核制度, 2016年3月至8月公车违章11次,罚款在单位报销”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今年对老年大学“自行车钢架雨棚工程”、老干部重阳节登山纪念品采购事项均邀请纪检派驻组与会研究,后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采购,并及时汇总相关情况报告纪检组。

   (2)现已出台《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机关管理制度》,明确请销假制度,定期汇总通报考勤情况并在机关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形成机关上下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考勤氛围。

    2.针对“聘用人员无相关聘用制度,考核奖发放无制度,仅临时开班子会商量决定”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出台《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做到聘用有程序,考核有依据。

    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现我局工会经费使用均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温总工〔2019〕45号)文件执行。对2015-2019年工会账目开展了全方位“回头看”自查工作,对2016年、2018年违反规定超额购买的体育用品共计7000元现已全数收回存缴至局工会账户。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活动经费使用不够规范”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规范老干部活动经费使用,今年成立了重阳纪念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于公共交易中心采用招投标的形式购买纪念品,老干部活动方案、物资采购审批单、购买记录、发放清单等材料均齐全,且在决策前后均上报纪检派驻组邀请有关领导与会监督。

   (2)在2020年的财务预算中已统筹安排老干部兴趣协会项目经费,完善出台了《温岭市老干部兴趣协会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对老干部兴趣协会项目经费使用、报销及管理开展实时跟进和督导。

    2.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出差报销存在多报;慰问列支不规范;慰问费过高;培训住宿超标等现象”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流程,对于超标准报销的部分坚决不予以报销。现已出台《中共温岭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关爱制度》,明确在职人员生病住院慰问金标准为1000元,资金来源为工会经费,在职人员直系亲属重病慰问标准为500元。对多报销城际交通费、杂费680元,现已全数收回上缴财政账户。今后我局在职工作人员出差,将严格按照《温岭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温财行〔2017 〕14号)文件执行。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开展巡察工作,是一次高标准、严要求的政治体检,通过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委老干部局实实在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整改了许多本不该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推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市委老干部局将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继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初心和使命,强化“四个意识”抓好党的建设,坚定“两个维护”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还将以一改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恒心,持续深入抓好后续的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温岭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120441;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17楼西;电子邮箱:wllgb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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