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16:42:57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 温岭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职位和人数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 综合管理一级科员5人 选调对象 台州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 32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具有较好综合文字水平者,法学、侦查、财政、会计、审计等专业或有公安、检察、审判、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4.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机关公务员应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5.符合公务员回避等有关规定;具备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7—28日 8:00—17:00;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2020年上半年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https://www.wlteacher.org/xuandiao),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2020年上半年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资格审核 报名后,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温岭市人民政府1336办公室)。 考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报名人数不足1:5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参加面试前,考生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0年上半年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规定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 0576—8622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