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17 14:49:51    来源:市 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到11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社进行了巡察。12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巡察整改坚决、及时、全面、彻底,把巡察组提出的各项意见落到实处、形成实效。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在市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后马上召开了党委会,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温岭市供销社党委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六个方面25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着力推动整改。社党委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12月9日,12月12日三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期间,社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教育提醒2人,清退(收回)相关费用229436.6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委议事规则。(2)认真处理好党委会议、支部会议和社务会议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

(二)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学习,制定方案。市社党委组织学习贯彻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神,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制定详细方案。(2)多种方式征求意见。通过向市级相关单位发函,向下属单位(科室)发通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活动。(3)加强自我剖析。领导班子从突出问题中进行分析,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撰写发言提纲,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委战斗力。(4)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记录。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社党委班子成员按照《温岭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交流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方式,做到会议有签到表、有照片,有专人记录。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温岭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了《温岭市供销社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和作风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建立了市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体制和工作责任制。社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制定了《市供销社干部学习培训教育制度》,年初将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知识,实现学习教育有步骤、有重点,全覆盖,并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3)完善和修订了党建工作计划、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4)社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分析、研判当前机关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和宣传;(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把握党委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3)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设立专门党委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会议专用记录本,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

2.关于“违反支部选举工作程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按《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专题生活会、党课等活动,市社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2)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和开展志愿活动等方式提升“三会一课”活动的质量。(3)社党委加强督促和指导机关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规范做好学习记录。

4.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有关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全体党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2019年2月20日、12月7日两次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全体党员都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2)机关支部组织生活做到会议有签到、有照片,有专人记录。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餐费开支超标准”问题

1.针对“公务重复接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台市委办发〔2015〕5号)中的接待级别、标准、陪客人数等执行,杜绝列支不规范问题。(2)坚持“一岗双责”,增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接待人员的履责意识,把好接待关口。

2.针对“公务接待餐费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已收回超支部分344元。(2)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台市委办发〔2015〕5号)中的接待级别、标准、陪客人数等执行,杜绝列支不规范问题。(3)坚持“一岗双责”,增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接待人员的履责意识,把好接待关口。

3.针对“市农信担保公司业务接待无审批单,无接待函、无菜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台市委办发〔2015〕5号)中的接待级别、标准、陪客人数等执行,杜绝列支不规范问题。(2)坚持“一岗双责”,增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接待人员的履责意识,把好接待关口。

(二)关于“未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会议餐费开支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会议餐费开支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会议开支管理。严格按照《温岭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温财行〔2018〕9号)的标准执行,杜绝列支不规范问题。(2)坚持“一岗双责”,增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接待人员的履责意识,把好接待关口。三是对相关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加强廉政意识。

2.针对“会议用餐无审批单、无会议通知、无签到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财务业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发票日期不全、发票内容含糊不清、财务要素不健全的发票予以退回;(2)着力提高相关人员财经法律法规意识,要求其在日常工作中,紧扣财务审批流程,对审批各个环节的审批人、经办人、财务审批事项、销售清单以及支付方式进行全方位监督,对不合理的支出拒绝支付,对已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纠正;(3)加强内部监控,制订完善了《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预防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党员活动、工会活动餐费开支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温岭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温财行[2018]16号)的规定开展党建活动。

2.按照温岭市总工会《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温总工〔2019〕45号)的规定开展工会活动。

(四)关于“公务出差住宿费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已收回超额390元。(2)今后按照《温岭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温财行[2017]14号)开展公务活动。

(五)关于“违规贴补食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费用开支管理。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廉政约谈制度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开展“六必谈”廉政约谈制度,进一步突出廉政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中开展廉政约谈。

2.已按照《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的规定开展约谈,并对约谈分别作好记录。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未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并完善《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社党委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制度安排。

(二)关于“投资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社与市财政局联系沟通,已将固定收益交市财政局国库。

(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在法定节假日用现金对工会会员进行慰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现已按照温岭市总工会《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温总工〔2019〕45号)开展工会慰问。

2.针对“春节走访慰问未附具体慰问对象名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市总工会《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温总工〔2019〕45号)要求落实工会走访慰问;(2)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严格审核票据及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健全。

3.针对“上海违规就医报销交通费、住宿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13702.6元由个人按原渠道退回。(2)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遵守纪律。(3)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4.针对“借款未收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成立挂账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小组,专门处理往来款清帐工作。已收回温岭市兴合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21.5万的借款;(2)对原借给浙江祥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194.75万元,我社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下一步,市供销社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供销改革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持续深化任务落实,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要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围绕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还不完善的,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取得新成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利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紧扣供销社综合改革“扩面”“提质”“深化”的要求,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注重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扎实肯干,积极作为,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222392;邮政信箱:温岭市供销社,邮编:317500;电子邮箱:wlcoo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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