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17 14:50:55    来源:市 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宗局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12月9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部署整改工作。通过全单位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馈的五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每周工作例会定期讨论,逐条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二是迅速行动,立行立改。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认真研究,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制定了《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方面问题,细化为12个具体问题,对应提出了14条整改措施,每名工作人员认领任务,落实整改。

三是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按照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的具体要求,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意见7项,工作提示约谈10人次。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四治五进两提升”工作,并根据上级民宗部门工作要求,开展“四治四提”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执法工作,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过快过热发展。二是继续做好“三人指导小组”和网格员巡查工作,及时对非法聚会点进行排查,组织专项检查,对已取缔的会点进行回头看,及时掌握私设聚会点周边动态,严防反弹。三是进一步加强市民宗局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的业务指导,强化镇(街道)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属地管理职责,组织镇(街道)民宗所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设管理情况排查,联合国土、建设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加强民间信仰场所非法宗教活动及假僧假道的排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涉宗案件。四是加强宗教场所疫情期间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1月24日起暂停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一切宗教活动和新年祈福活动,并按工作要求指导做好宗教团体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党组成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增强党组成员凝聚力;加强学习中央、省关于宗教工作的政策方针,提高班子战斗力。二是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修订完善市民宗局机关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各科室日常管理清单,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联系领导职责。三是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缺点,查摆问题。2019年底已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促进了机关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交流谈心,加强机关凝聚力。另外,已重新成立机关工会,通过精心组织机关工会活动,丰富机关干部业余生活。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得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与上级要求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急需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意识形态整改方案内容,积极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加大党的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宗教政策法规进文化礼堂宣传工作,做好各镇(街道)机关干部及村班子宗教政策宣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通过党校学习、专家授课、民宗工作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机关干部宗教理论水平,提高机关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指导能力。三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晚学习夜、三会一课等形式,继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理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学习。

(二) 针对“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做好宗教团体换届选举把关工作,加强爱国爱教人士培养。做好宗教团体班子政治引导工作,按照宗教中国化的要求,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培训工作,安排2020年进行专题培训,做好引导工作。加强宗教团体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二是落实宗教团体年度考评制度以及年审工作,及时了解宗教团体工作不足,以考评促提升。三是定期召开宗教团体月例会,组织学习宗教政策法规,针对热点问题,开展交流座谈,倾听意见建议。

(三) 针对“对场所、堂会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日常管理及班子建设,按照属地原则,发挥三人指导小组和网格员作用,对场所其它管理人员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加强“双随机”检查工作,做好执法监管,截止2019年底,已对23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处,已完成整改2处。三是勤下基层,加强沟通。加强与宗教界人士沟通谈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宗教中国化引导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针对“干部提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任用相关程序,按照温市委办〔2019〕9号 《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完善补充相关资料。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现每次会议均由专人落实记录工作。

(二)针对“机关支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合理,支委会开展不正常,支部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支委会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支委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支委带头作用,强化支部建设,按照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要求,完善支部建设。二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政策学习,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做好文明创建联系路段和联系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助推中心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 针对“机关干部下基层少,‘争创干’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根据联系教派的分工,切实做好联系场所和少数民族困难户的走访工作,由领导带队,勤下基层,充分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中心工作。二是提升机关干部“争创干”意识,积极向省、市标杆看齐,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继续推进“四治五进两提升”专项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中国化工作。三是规范机关制度建设。强化发文审核环节,已经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双签字制度,避免出现张冠李戴现象。

(二) 针对“对场所负责人换届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协会班子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审批监督工作。按照行政许可事项规定要求,抓好审批环节时间管理,开展对场所换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全面进行场所换届工作摸底。二是加强对四大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协会班子管理。由审批监督科牵头,做好和各大协会对接工作,对协会信息进行梳理。

(三)针对“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最多跑一次”现已按照省民宗部门要求进行业务梳理;二是现已与办证中心沟通联系,涉及民宗事项业务,先由办证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在规定时间内,由民宗部门审批后,工作人员直接上门送达审批件。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压紧。小庙小庵数量还较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分工合作,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法纪规定。机关管理制度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局内各科室(所),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包括请销假制度。二是已调整并规范局公章使用制度,并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台账,对盖章资料进行逐份登记。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的通知》(台民宗﹝2019﹞13号)要求,未登记编号的小庙小庵全部退回所属镇(街道)进行综合处置。对综合整治后确需保留的场所,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等同于一般普通建筑,纳入镇(街道)属地管理。由各镇(街道)指导村(社区)明确一名分管干部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场所稳定有序。

(二)针对“机关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分工明确,现分别由三名工作人员担任,并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财务分岗审核程序,印鉴按照各自职责分开保管,票据由分管科室把关初次审核,做到交叉监督。二是规范现金使用管理。2019年年底慰问金等拨款项目直接打入各协会帐户,由协会取款进行慰问,并由慰问金领款人签名。三是规范少数民族培训误工费发放。由少数民族培训者本人直接签字确认避免代签现象。四是规范报刊杂志征订,2019年起报刊杂志征订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报刊杂志的征订,没有征订无关报刊杂志。

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现已规范班子会议记录,按照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会议记录要求,做好记录的规范化工作,将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纳入党组会研究并做好相关记录.

3、针对“机关文件制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现已规范机关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等程序,做到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再审签发。做好发文登记电子化管理,杜绝文件重复拟定。

  下一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将以此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着力扩大整改效应,建章立制管长效,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市民宗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以强烈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严守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打造奋发有为、干净干事的民宗队伍,助推我市“赢两战、夺五冠”。二是以完善制度机制构筑常态长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整改之后长期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以求实求效之风全力促进稳定。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抓发展干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求实求效之风,提振民宗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新时代民宗工作的实际行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民族工作“推进器”和宗教工作“稳定器”作用,谋发展、补短板、防风险、保稳定,充分体现政治巡察工作的治本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627353;邮政信箱: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邮编317500,电子邮箱:wlsmzzjswj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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