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6 14:20:41 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7月22日至9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发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发改局党组始终坚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指示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坚持动真碰硬,对涉及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对涉及工作薄弱环节的,对照最新要求建章立制。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全面强化全局上下抓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聚焦“新发展理念”,以整改为动力,有效实现整改和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强化跟踪督查抓落实,及时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进度、台账等进行了跟踪问效。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廉政约谈干部工作人员共计28人次,全局通报批评15人次,收回资金共计62960.6元,出台或修改完善制度11件。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深入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未及时传达习近平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问计于民的指示精神,意见征求不广不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在巡察期间,我局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温岭日报、温岭发布、温岭发改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开展市“十四五”规划公众建言献策意见活动,并征集了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分三个批次召开了市级单位、镇(街道)、三大新区征求意见会,进行一对一对接听取意见,征求到意见185条。之后,我局根据市委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形成了《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初稿,分批次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之后规划《纲要》提交市十六届六次人代会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温政发【2021】11号)。
(二)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谋划‘大好高’项目成绩还欠突出,项目储备质量不高。如滨海污水处理厂、泽国丹崖污水处理厂投资建成后,未正常运行,造成浪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紧盯国家政策和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互联互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事业均质发展、中等城市城市能级提升、城乡融合美丽创建六大类积极开展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论证工作,目前共计谋划项目535个,其中20亿以上项目共30个,10亿以上项目95个,总投资3386亿。
2012年,泽国丹崖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2014年滨海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随着城市化水平日益提升,原先建设的规模已无法满足当前需求,2016年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市域十三五污水专项规划(2016-2020)》,对原先规模小,发挥作用弱的多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功能转换,滨海污水厂作为东部污水厂滨海段的提升泵站,丹崖污水处理厂作为牧屿污水处理厂泽国段预处理厂发挥着污水处理功能。目前,已对丹崖污水处理厂进行准Ⅳ提标改造,按照原设计发挥其污水处理功能。下阶段,滨海污水处理厂将纳入全市污水处理互联互通网络,并根据污水处理量增长情况,再适时调整污水处理功能。
(三)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指导产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多次召集会议,研究修改完善服务业扶持政策和发展总部企业政策,出台了《温岭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办发[2020]56号)、《温岭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0]58号)、《关于温岭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温总部办[2021]3号)。三是编制十四五服务业规划和物流一体化规划,积极谋划物流、科技、商贸综合体、养老、文旅等项目,编制十四五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表,积极对接钢铁贸易物流园和普洛斯物流项目,参与京东物流园的招引政策研究,开展文旅项目的调研和招引。
(四)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引导资金使用未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温岭市发改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度第二条对“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完善,把各类专项资金、引导资金特别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资金、政府性补贴等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以及所有单项额度10000元及以上资金的安排使用等均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围,第四条对“三重一大”决策序进一步严格规范,着重强调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巡察意见反馈后,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均在最后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约谈制度未规范落实,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谈话提醒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上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深刻反思。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三是不定期开展廉政约谈,由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特别是要加强对于风险点的排查。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制度,经巡察组指出后已杜绝用邀请函代替来函,做到无函不接待。
2、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违规用车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二是对主管车辆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修改完善了《温岭市发改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温岭市发改局公务用车出车单》、《温岭市发改局公务用车出车记录本》,严格记录出车时间、用车人、任务地点等,落实专人审批,司机凭出车单出车,杜绝违规用车。四是对两名行政人员担任驾驶员的进行岗位调整,不再从事驾驶员工作。
(三)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请销假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出入境违规行为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对违规严重的当事人进行了警示性谈话,派驻纪检组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出国境、加班审批、年休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审批和审核环节的把关,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与市出入境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将全体机关干部包括聘用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全部收缴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针对“加班审批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机关同志加班、调休、请假、出国(境)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按相关规定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5893元。
(四)关于“三产重点服务业企业评选和引导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启动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办法修改,细化审核、部门联审、上报、公示等多个具体步骤,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二是开展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的修改工作,形成了《温岭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的申报、审定、公示、拨付、监督等环节,完善资金的绩效管理,进行多渠道的资金扶持公示,增加公众关注度和知晓率。三是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奖补资金50000元。并由市纪委分别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性谈话。
(五)关于“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核查验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现场验收核查不严格、补助资金文件下达不规范、燃煤锅炉淘汰验收确认表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性约谈。二是在2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中严格按照《温岭市加快推进燃煤锅炉(20-35 蒸吨/小时)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2号)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联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镇工作人员赴现场验收,留存淘汰改造前后照片,验收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三是发放补贴经公示,多部门联合发文,企业提供工商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来申请补助资金。四是做好一炉一档,保持资料完整。
(六)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二是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起草了《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切实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并由科室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出台了《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三是完善领导联系机制,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方案。四是落实攻坚联动机制,强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个目标,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五是严格考核评价机制。实施“月晒进度”“月比排名”“年考实绩”,“红黄牌”警示通报等制度。六是深化建设保障机制。抓好项目政策处理等工作载体,确保项目建设无障碍推进。
2、针对“投资项目审批不够规范,存在项目审批不够严谨、审批卷归档不够规范等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对相关案卷进行补充更正。三是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及相关事项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温发改【2019】75号)文件要求落实审批主审、复核、签批制度。四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八统一”要求收取项目审批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处理。审批卷归档落实立卷人、检查人签字制度。对项目服务联系单不属于我局法定审批事项,将严管出具服务联系单,非必要的联系单一律不予出具。
(七)关于“依法行政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价格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予处罚案件没有案卷资料”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价格行政执法职能已于机构改革时转隶到其他单位。
2、针对“节能监察不到位。节能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监察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二是经巡察组指出后,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制订了温岭市能源监察程序步骤,进一步就关键节点做了强调说明。尤其是在节能监察实施阶段,就开展询问、现场查验和收集现场资料等方面规范了表格、执法文书。此外,还在节能监察结果处理阶段,在《节能监察程序》中明确规定对于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行为的,依据规定权限,明确被监察单位需要做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节点,完善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具体内容,并且明确节能监察机构进行跟踪监察并督促落实。
(八)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多报差旅费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机关会对涉及到的当事人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办公室事务负责人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温岭市发改局内控制度》。二是对财务审查人员进行警示性谈话。三是收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3910元。四是下阶段将严格执行审批和审核环节的把关,规范差旅费报销。
2、针对“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仔细核对劳务补贴发放人员的名单,厘清工作人员身份性质、实际领取金额等基本信息。经核实,补贴都是车改期间周末时间产生,按照规定发放加班餐补,同时他们在此期间均未在原单位领取加班补贴。二是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重点检查劳务费领取不规范、程序不到位和违规劳务费产生的漏洞,坚决维护补贴、福利发放纪律的严肃性。
3、针对“存在违规征订少儿读物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违规征订及报销的当事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对违规征订少儿读物的费用3157.6予以收回。三是严格执行审批和审核环节的把关,规范物资采购和杂志征订,在《温岭市发改局内控制度》第一大项财务管理制度第5条、第8条分别规定: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具维修、邮电、车用燃料和车辆维修等,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结算,按审批权限审批。商品、年度报刊的订购,由局办公室审核后提出报局领导审批。
4、针对“存在推销《浙江经济》杂志征订且杂志价格不一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与省发改委所辖的《浙江经济》杂志社进行了沟通,从2020年开始我局不再协助该社进行杂志征订宣传,也不得再使用我局账户进行杂志款收缴和暂存。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的相关通知进行报刊杂志征订。
5、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支出制度,严格支付对象,规范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支付手续。二是通知农户上报银行卡账号,每月将农本调查补贴直接拨付到农户个人账户内,避免现金发放。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如2018年4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没有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记录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任务。专项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讨论交流。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发展工作力度不大。组织生活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党员发展力度,与年轻干部开展思想交流,尤其是80后非党机关干部。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循相关流程,分党小组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各党小组记录本上做好规范记录。三是每月严格按照“两学一做”有关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做好相关图像、文字记录。
(三)关于“干部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提拔部分环节不规范。中层干部提拔没有建立一人一档。个别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温岭市发改局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程序和要求、管理制度、纪律与监督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二是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组织部相关规定对每一项程序都执行到位,并对相关人员的台账资料整理入档,做到一人一档。
(四)关于“编外人员招录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编外人员招聘档案不全。没有建立一人一档。没有出台编外人员管理和退出机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出台了《温岭市发改局编外人员招录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编外人员的招录与试用、招录的程序、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培训、管理与考核、奖罚和辞职、辞退等内容,在下阶段的编外人员招录管理中将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并做到一人一档。
下一步,市发改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发展改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始终,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二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任务的长效落实。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1;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行政中心15楼发改局,邮编:317500;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