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1-09-23 08:37:56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中秋、国庆临近,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纠治“四风”,

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01

新河镇中学校长、党总支部书记李丹军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上半年,李丹军让新河镇中学食堂司务长何云美向某烟酒店先后多次购买烟酒,共计人民币9585元,并以采购副食品的名义虚开发票,在学校食堂帐中报销。2020年9月,相关违纪款项已收回。2021年6月,李丹军、何云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城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戴云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8年8月,城南镇某工程承包人林某某为获得关照,通过工程管理人员杨某某送给时任城南镇大闾管理区主任戴云才六条中华香烟和两箱葡萄酒,共计人民币5498元,戴云才予以收受。2021年7月,相关违纪款项已收回。2021年8月,戴云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滨海镇东片居党支部原书记梁华忠等人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9年期间,滨海镇东片居借党员会议、党员活动等名义,使用村集体资金向该居党员发放误工、误餐、路费及主职干部电话费等各类补贴共计人民币41764元,其中,梁华忠违规领取补贴1540元,居委会原主任王子友违规领取补贴1600元。2020年8月,相关违纪款项已收回。2020年11月,梁华忠、王子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公私不分,违规公款吃喝,有的令行不止,违规领取补贴,还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礼品,这些反复出现的“常见病”久禁不绝,反映出极个别党员干部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在高压态势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今年是换届之年,中秋、国庆节点又是滋生“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自身纪律意识,坚决遏制“节日腐败”。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


通报强调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守重要节点,坚决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要探索监督新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纠治“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快查快结、精准处置;要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换届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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