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7 15:35:21 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3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委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坚持把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回头看”整改的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回头看”整改精神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及时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邵俊武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以“严、实、深、细”的标准,对各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过堂会审”,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回头看”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上率下,一抓到底。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整改时限和任务清单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整改3个。其中,“落实省委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因新婚姻登记中心刚确定选址在九龙汇17号草坪,目前在立项阶段,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措施不足,监管手段单一”因目前市市场协会已完成资产核实分离,正在办理变更登记。“僵尸型”社会组织目前已注销24个,其余正在办理注销;“村(社区)居家照料中心标准化运行存在不足”问题,因城北后陈养老院和石塘宏翔养老院消防改造、备案等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暂未能备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82人次;清退相关费用11.77万元,完善规章制度8项。
一、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数字化改革一体化推进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协同推进,综合发力。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民政领域工作任务、对标对表各项改革进展,及时了解各业务条线、重点项目开发进度。加强与省民政厅、市改革办、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宣传研究。全面深入梳理12个业务条线工作、数字化改革场景、试点任务进展等内容,实现数字化改革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落地。二是完成数字门牌应用试点区域“三村两路”数字门牌数据采集,并上传省平台在审核待生成二维码;积极整合、筹集资金,已启动全市门牌地址的数据采集建库及部分区域的场景应用工作。三是对各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落实省委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因新婚姻登记中心刚确定选址在九龙汇17号草坪,尚在立项阶段,导致项目未能及早启动。目前,该项目已争取到省级资金补助支持,并已列入2022年市财政预算。我局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对标5A级标准,完成软硬件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护理型床位占比。目前通过浙里养平台显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已达67.8%。三是对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低于51.2%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
(二)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属地网络安全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月22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健全风险通报预警和研判处置机制。二是加强属地网络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开展规范网络言行专题学习,详细解读《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并统一签订归档,确保编内外全体工作人员签订率达100%。三是按规定将全局办公电脑统一接入政务外网环境并安装电子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软件,根据系统扫描和上级反馈情况,及时完成病毒查杀、系统修复等日常维护工作,累计查杀病毒107次、修复漏洞86个。四是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工作提示约谈。
(三)关于“推进民政重点项目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市殡仪服务中心工程已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山体开挖、边坡治理施工阶段。
(四)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低保对象认定核查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低保对象认定核查。加强家境调查,通过村评议、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调查确认,13户已核实取消,仍有一户为精神二级重残对象暂未取消。二是加强特殊群体收入认定。多发低保金的对象已被及时取消资格,多发的低保金已全部追回。三是针对省核对系统信息遗漏而导致低保对象财产核对不够准确和特殊群体收入认定不够准确的问题,已及时将相关问题上报至省民政厅。四是对局业务科室和涉及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开展了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人员清退,追回多发补助。清退18名监狱服刑对象中不符合救助条件的3人。通过一次性追回或者分批扣回低保金的方式追回18名对象多发的低保金。二是加强家境调查。健全完善《温岭市社会救助家境调查员管理办法》,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及季度考核,严格家境调查管理,保证家境调查结果真实完整。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建立健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低保、低边等社会救助对象监狱服刑、强制戒毒等相关信息,切实解决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依托“幸福码”,建立困难群众定期探访关爱制度,若家庭成员、家庭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调整帮扶措施,实现救助对象长期动态管理。
3.针对“高龄补贴发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追回3人多发的高龄补贴资金,对涉及到的镇(街)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二是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养老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加强对高龄补贴资金的监管,做好高龄老人的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浙里养平台高龄老人的数据,按照平台数据发放补贴。
(五)关于“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综合监管措施不足,监管手段单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全市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联合市教育局、市体育发展中心共同召开“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同时向“僵尸型”社会组织发送短消息、下发《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通知书》并抄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僵尸型”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目前已经注销24个,其余正在办理注销。下阶段,将社会组织年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即在对社会组织开展年检时,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部门对民办养老、民办学校、民办体育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完成市市场协会厘清财产归属,完成资产财务分离。目前市市场协会已完成资产核实分离,正在办理变更登记。
(六)关于“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村(社区)居家照料中心标准化运行存在不足,部分村(社区)居家照料中心运行不畅,服务项目单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对运行不畅的照料中心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建议镇(街道)予以关停,11月份关停27家照料中心。二是依托已建的24家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服务功能辐射到照料中心。三是已制定照料中心运营标准,采用赋分制进行打分,评定照料中心的等级。四是对运行不畅的照料中心涉及到的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五是推进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工作,城北后陈养老院已完成消防设计,目前图审中,待图审通过后按照市住建局的要求进行消防改造,改造验收通过后可办理备案手续。石塘宏翔养老院2016年已经办理消防审核及许可等工作,当时有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现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殡仪服务收费协议仅殡仪馆单方持有;有延伸服务但无协议、协议项目与收费明细不对应、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开展内部整顿,一是要求所有殡葬服务人员统一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二是明确延伸服务项、完善服务流程、更新服务单据,与丧户经充分协商后双方再签订服务协议,保证殡仪服务收费协议双方持有。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服务,保证收费服务到位。“星级服务”名目已取消,太上阁火化提供专用休息室、专人茶水接待殡仪延伸服务,协议和物价核定项目已统一,项目推出前通过发改报备,所有殡仪服务由丧户自愿选择并签订协议。四是对殡仪馆相关负责同志和殡仪服务公司负责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二)关于“对居家养老服务外包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不实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追回杭州健康、浙江实创两家公司不实服务涉及的资金。二是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全市养老工作会议,督促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审核,确保服务工单服务内容和服务结算台账保持一致。三是积极运用数字手段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和养老资金的监管。确定专人每天通过台州市智慧养老监管平台查看服务商提供服务的实时信息,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每月两次对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进行实地走访抽查,每年抽查对象总数的5%。四是出台《温岭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政监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自律管理、服务对象及家属主动监督、社会舆论公开监督的居家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五是已对涉及到的乡镇民政工作负责同志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三)关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非企业财务支出不规范,购买的大量有价卡券去向不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管理培训会,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专题授课,指导机构规范做账,要求不得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购买购物卡。11月25日上午,在市委党校召开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培训会,民办养老、民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80多人参加,详细解读民办非营利会计制度。二是查清两家养老服务机构不规范支出情况。已对两家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违规挪用和出借民非企业资金”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借的资金一部分至2021年3月全部以发放工资及日常开支形式支出;另一部分已于2019年当年收回。二是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四)关于“违规发放年休假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收回违规发放的年休假补贴。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工作提示约谈。
三、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机关支部分设,目前党委研究通过,下步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后开展选举。二是加强对各下属党支部党建规范化建设检查、指导,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度召开的2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全部班子成员均以党员身份参加,会上每名党员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以来,分别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4次,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评。三是对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党建检查督查。2021年以来,分别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和记录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4次,督促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完善党员签到和会议记录等,促进规范执行。二是对各支部相关负责同志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2021年新发展4名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以及党员档案规范化整理归档。局组织员一对一开展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程序、党员档案规范化业务培训和指导,机关党委落实跟踪督促和指导帮助,切实提高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发展等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和督查。今年以来,对下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4次,同步跟进整改落实。纠正和完善慈善义工协会党支部,因党务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党员档案缺失相关材料、会议记录不全等问题。三是对相关党支部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
(二)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政策和人事管理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委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所设的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和配备,已于2021年8月实施中层干部调整,竞争上岗4名,提拔1名,轮岗交流19名,并对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名称和部分中层干部职务名称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纠正到位。
2.针对“中层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以来,对涉及干部人事的,全部经党委会充分讨论后决定。二是按要求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审批。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要求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执行。
3.针对“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学习会上再次传达学习《温岭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今年无外出人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1年以来,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6次,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2.针对“‘三书两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实施《2021年度温岭市民政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2021年度温岭市民政局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已按要求分别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完成情况,做到党风廉政责任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落实更加有力。
3.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委充分认识到2021年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充分的问题,不断加强廉政约谈,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规范廉政谈话档案。7月份至今共开展廉政约谈142人次,谈话内容涉及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职务任免、岗位调整、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防治微腐败、季度考评排名靠后、不文明行为的约谈等等。
四、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一)关于“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处罚缺失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1年7月底启动中层干部调整,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截至2021年8月25日,完成调整,配备民政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内勤人员1名,并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配合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关于“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够有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办公用房整改。于2021年2月5日完成面积超标问题整改,并通过机关事务局现场验收确认;于10月完成“门套门”整改。二是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当前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民政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市民政局党委将进一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紧密围绕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督查,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持续跟踪推进,坚决完成既定目标,务求取得整改实效。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察,压实执行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持续查漏补缺,不断健全工作制度,以机制制度为抓手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0;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路319号,邮编:317500;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