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07 15:40:46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7日至6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水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水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进行传达贯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精准聚焦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照单全收、全盘认领整改任务,深度把握整改重点和关键,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部署安排整改各项任务。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具体问题线索,梳理形成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并下发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以工作对接、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等形式,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局党委书记牵头主抓、班子成员分线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推进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法措施,高效有序推动整改,确保全面整改、一改到底。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整改工作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次,政务警告处分1人次、警示提醒约谈6人次、工作提示约谈41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完善规章制度11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农产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在岗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二是加强检测。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程序,落实两名具有农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抽检,并按规范程序进行采样、封样,寄送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等。三是加强监管。2021年1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生产主体加强监管的函》,将2020-2021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的8家生产主体,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每年同类产品两次的监督抽检覆盖,增加重要节假日和不定期的风险监测。四是加强执法。按照《涉嫌农业行政违法行为查处衔接机制》开展协作办案,确定案件审查科科长为行刑衔接联络人,行刑衔接工作在全省农业执法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同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均100%,执法均做到亮证、执法仪全程记录。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耕地‘非粮化’工作进展迟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两非”整治优化方案上报市政府,并已于2021年12月2日出台。二是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粮食功能区内葡萄等多年生经济作物腾退及签订意向腾退面积0.97万亩,拟调整优化1.25万亩,合计2.22万亩,现正在对已腾退地块进行上图入库,已种上水稻等粮食作物面积1322亩,2021年的目标任务已完成。三是按照省定目标,我市的非粮化工作要在两年内(2022年年底前)完成,下阶段我局将在市政府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首先按照农作物生长规律及时组织已签约田块清理腾退,及时落实复耕复种。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一区一方案”整治规划,并根据上级政府的最新要求,稳妥有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改优化工作。

3.针对“数字化改革工作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外挂职的一名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1月26日回到大数据中心上班。二是按要求进行了工作任务的调整,所涉个别人员已不再兼职其他工作,确保了人员精力到位。目前,大数据中心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3名。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再次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次专班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同时,在机关学习会、周例会上,着重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和我局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并对今后所涉工作制定了措施,提出了要求。二是实施“服务提质”行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已将农水投资类审批事项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下放,目前已在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试点,最终实现涉农涉水投资类项目审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网上易办、掌上快办”。三是实行区域性涉水审批“三合一”改革,深入推进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区域水资源论证、区域水域调整方案工作。四是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涉水审批项目办事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将原先的受理后公示环节提前到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凭规划条件先公示,将审批流程减少了10个自然日;针对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涉及我局的水保审批以登记表形式办理,为即办件,促使我市在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中实现“最多10个工作日”。五是实施“便利化提升”行动,配合市场监管做好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4个审批事项实现“证照并销”。

5.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完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提高法制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明确具有法律专业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严格把关审核流程。三是制定了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结合案件合议,采用以会代训方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学习;组织本级和参加上级各类执法集中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执行农业执法17项工作制度,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列事项现场执法检查表单,统一、规范现场执法过程。五是开展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强调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措施任务落实。

(二)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占用水域占补平衡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占用水域占补平衡监督力度,在2021年11月16日召集各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等,召开了水域占补平衡对接会,将梳理的未补偿工程清单下发并核对,要求加快落实补偿。二是针对有关单位剩余未实施补偿的水域,督促其按照《温岭市全域改造产业升级试验区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落实补偿。三是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对确因历史遗留、土地制约等问题使得补偿无法按原审批方案实施的,要求各单位调整补偿方案,另寻可行地块开挖进行补偿。四是下阶段将进一步严格按照水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做到新批项目先补偿后占用。

2.针对“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以省(部)批、线性、临河、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弃渣场地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着重抓好工程山体开挖、基础施工、渣土外运,完工复绿四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执法联动。会同环综中心、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各镇(街道),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对乱排乱弃现象进行联合打击;建立“2+1”日常巡查机制,“2”即河道水保总站和农业综合执法队巡查,“1”即基层站所巡查,督促业主按水保方案要求实施建设。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水土保持审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技术调查和评估,对临河建设项目周边河道进行断面测量,提供有效的监管执法依据。四是严格水保执法。严格依照水保法律法规及审批的水保方案要求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告知、限期督促落实整改,严厉打击水保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水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针对“温岭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了《温岭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温岭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二是2021年的温岭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程序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今后长期坚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针对“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相关科室全面通知在售种子种苗农资店,要求他们抓紧备案,2021年底已完成55家农资店567种种子的备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制定《依法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种子种苗市场。三是开展绿剑3号暨种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对种子经营单位执法检查151户次,抽检14批次,立案4件。四是强化种子种苗检疫执法,完成种子种苗检疫监督抽检80批次,均未检出检疫性病害。

5.针对“科室职能履行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制定《市农水局内设机构改革整合方案》,报市编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保讨论研究时,有提议人、讨论过程和主要领导表态。二是增设一名专职文字记录员,设计会议记录模板,将按照主要内容、提议人、讨论过程和主要领导表态程序做好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1年10月25日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存在的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再通报,对《温岭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落实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学习流程、学习记录等。二是于2021年10月份,专门印制班子个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做到专本专用,并由党建工作科对记录本内容进行定期检查。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涉农补助资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立即收回补助资金。经与有关镇核对后,已及时收回不符合支付要求的资金款项。二是全面核查,查漏补缺。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核查,做到全面细致,不漏一处。经核查,各镇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位。三是加强监管,堵住漏洞。制定《农水局乡村产业科项目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监管操作细则》,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形成闭环监管。

(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登记在局机关名下的公务用车,经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明确今后新更换的车辆需登记在事业单位名下。二是出台《市农水局驾驶员管理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办公室统一管理、分线分单位调度”,并每月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三是2021年11月份,对局机关派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无依据发放年休假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全额收回无依据发放的2019年、2020年年休假补贴。二是规范相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年休假相关规定。

2.针对“报销车辆违章罚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收回违规报销的罚款。二是规范财务报销管理,坚决杜绝今后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针对“党员活动费超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收回多报销的党员活动费。二是机关纪委对各支部2021年党费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回头看”,未发现其他违规报销、超范围列支等问题。三是在党务工作交流会上,组织全体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学习《省委组织部党费工作问答》,提升了业务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针对“下属单位财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收回多报销的出差公杂费。二是召开专项会议,进一步明确财务纪律,严格规范财务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信访举报处置不严不实,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2021年11月22日执法队周例会上,对巡察反馈的4个信访处置案例进行全队通报,分析履职风险,强调信访举报的规范处置流程。二是完善并印发了《农业行政执法队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全年办理涉农涉水各类举报、信访件、督查整改单、函告件、交办单等65件,均及时处理、回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执法调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周例会、合议会等,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三是已与第三方市水利测量队签订水域违法事件测量协议,委托其对涉水违建、泥浆、渣土入河等水域违法事件进行测量鉴定,使取证更具专业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针对“案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个别案件合议记录结论性意见书写错误进行了修正。二是编制了常用和非常用农业执法文书2021版供执法人员学习,平时利用案件合议,以实案办理操作进行各类型执法文书分析,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并明确由执法队案件审查科负责案件合法性初步审核。三是从2022年开始,全面启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进行执法在线处罚办案,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和结案六个流程进行,严格落实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法制审核人员两级审核、执法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两级审批机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针对“行政处罚裁量随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1年11月18日,以会议纪要形式对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基准点在省自由裁量范围内,平均提高50%-100%,使执法人员办案处罚更加规范,法律震慑作用更强。二是规定案件的处罚、移送均要经过案件合议,执法队合议由队领导、中层、执法骨干组成,避免处罚不规范现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工程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对照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梳理,涉及须公开招投标项目有两项,其中:湖漫水库数字化建设提升项目(一期)已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电隧洞加固改造工程正准备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落实施工单位。未发现其他违反规定情况。二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违规事项。三是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今后对于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将纳入国资招标平台进行招标,目前该平台正在建设过程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施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相关施工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监理工作。二是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依标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针对“工程款未按期结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城南站担屿塘通道门及闸门支架工程尾款支付,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好望闸、担屿闸场内整治工程尾款支付。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确保了验收项目工程款均已全部支付。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市城南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站(市担屿塘事务所)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在满足支付条件下,及时完成工程款支付。

三、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究思想根源。在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上党性上查找问题原因。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局班子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断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局班子自觉接受机关同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意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2.针对“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委会坚持每季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做深做细“四述”评议、“三书两报告”、承诺践诺等举措。二是从严开展约谈。严格落实《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廉政约谈制度》,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态化推进干部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做好对新上岗人员和“三评三改三处理”后进人员的谈话。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推行廉政风险三级管理、分级审核把关机制,从“查、防、控”三方面入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已完成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了防控措施。

3.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巡察指出的个别下属单位、个别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已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进行了严肃问责。二是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在全系统开展“五查五纠”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并经常性开展电脑和手机等通讯设备使用、考勤和请销假、食堂用餐纪律、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使用等情况的突击检查,进一步纠正违规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发现的轻微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通过会议强调、情况通报、个别谈话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改。

4.针对“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后半篇”文章。对2021年各级已处理但未公开或未通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在机关会或支部会上进行了补公开、补通报。对于今后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将及时公开或通报,充分发挥“问题”的警示作用。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利用周一例会制度,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廉政月月谈”,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经常性组织观看廉政电教片,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关于“机关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请销假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相关当事人已于2021年6月14日开始办理了病假手续;局党委已免去其有关职务,收回2020年度全额年休假补贴。二是已制定《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请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机关干部请休假审批程序等相关事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考核机制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考核方案,2021年度考核按照“行政(含参公)分块、事业分线、全员参与”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量化测评、差额推荐、班子票决”的方式开展。二是公务员考核评分人员由公务员、公务员所在科室(单位)有关人员(代表)、局班子成员组成。

3.针对“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已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并补齐证件登记内容。二是对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2021年初已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并限制一年内不予审批出国(境)。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1年下半年的两次中层干部调整,已严格按照《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中层干部规范管理和职务任免报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关。三是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1年11月22日机会学习会上,组织机关干部及相关人员对两名当事干部,进行干部政治表现考核评价、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总体评价较好。二是吸取教训,2021年10月份已对全局中层干部任免情况组织了自查,无发现其他破格提拔干部现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针对“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与财政部门对接,4名同志符合享受中层职级待遇;对不符合享受中层职级待遇的其他3名同志,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考核奖金。二是举一反三,对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三是对于乡村振兴办公室超编的中层干部,已明确下阶段内设机构调整后,予以消化。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针对“借用挂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外挂职的一名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1月26日回大数据中心上班。二是按照《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遴选、公选、商调和借调等的年限相关要求。

5.针对“编外人员招录、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制定《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由局人事科教科负责计划申报、核准管理,人员招录工作;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使用和考核由各用人科室(单位)负责。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四)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党员管理条例,随意接转组织关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1年11月25日,举办了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会,有效强化了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温岭市机关党建工作事务》等的学习,切实提升党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讨,并取消了2021年度党内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针对“‘入党志愿书’填写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先后召开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会、党务工作交流会,对巡察指出的发展党员系列问题进行了再通报、再强调,并组织开展了党建台账交叉检查、督查指导。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五)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依托机关党建云平台,常态化开展各支部主题党日擂台赛,评出月度、季度和年度之星,对排名情况进行发文通报,逐步提升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二是以机关党建年度工作巡查为契机,2021年12月3日,召开党务工作交流会,对主题党日相关台账进行了再次集中检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四、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一)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无偿提供给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门面房,已追回其转租收取的租金上交至财政。二是对种子经营户颜某林无偿使用的房屋,已补收租金。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二)关于“资产管理不作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资产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办理任何续租手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资产租赁到期的,及时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平台;对资产租赁超期的,已补收资金;对应该租赁的资产,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出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局长办公会议商议决定,对于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租赁到期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出台了《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国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实行两级负责,由办公室牵头抓总、基层单位属地管理,并明确了国有房地产出租的有关流程、事项、要求等,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规范了管理,从制度层面保障资产不流失。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关于“部分资产租赁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资产租赁为他人违法经营提供便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颜某租处门面已去除“种子站”字样,其已办理了种子经营备案手续和营业执照。二是已收回联合会使用的房屋,并已移交城投公司;责令联合会收回“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牌子,目前牌子已从王某租用的门面上卸除。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针对“部分资产租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租给颜某和某汽配厂的场地,均于2021年11月6日搬离完毕。二是温峤镇开元路所涉房屋已整改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15日整体移交给社发集团。三是强化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全面排查房产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维护及修缮,已加固修缮危房2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下一步,市农水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督查。始终保持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力态势,继续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跟踪督查、问责问效,每季度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于已完成整改且需长期坚持的重点问题,经常性开展“回头看”督查,严防问题反弹。二是持续推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着力推动整改落实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从根本上防范问题的发生。三是持续做实结合文章。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将其与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农水铁军、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推动“三农”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巩固好、转化好、运用好巡察整改的成果,为谱写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新篇章,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101081;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建工作科;邮编:317500;电子邮箱:wlns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