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 10:22:43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2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商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进行逐条逐句研究,认真领会精神内涵,吃透问题实质,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认领责任、明确举措,提高思想认识。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通过分层次分析、汇报等形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上来,确保行动上高自觉,落实上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党委始终坚持履行和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整改方案,围绕“问题、内容、措施、责任、时限”制定整改落实责任分解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链条,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参与,通过层层抓落实,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采取闭环管理方式,步步传导压力,个个抓好落实。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能马上解决的,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长期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积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促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谋划改革创新的过程,变成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变成凝神聚力、增强战斗力向心力的过程。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正在整改1个。其中,“粮食储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晚粳谷储备在外地,若发生粮食危机则无法及时运抵当地”问题,因市粮食储备中心项目还在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完工。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立案3人,诫勉谈话3人次,教育提醒40人次,清退相关费用29.7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31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数字化改革水平有待提高。数字化改革理解不深,谋划不够全面,核心业务梳理不够深透”问题。
一是梳理全局核心业务。已梳理双循环重大任务9项,省、台州市下发任务9项,共计18项重大任务。二是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散装水泥行业数字化应用管理平台成为省首批列入培育库的应用场景,并作为温岭市参加浙江省数据开放大赛的必选项目之一。计划2022年完成商品砼行业、预拌砂浆、中转库等企业数字化管理工作。“粮食收购服务一条龙”应用场景围绕粮食收购业务,抓住收购工作“小切口”,实现核定种植面积、订单签订、发放售粮卡、粮食入库和结算补贴发放等网上操作,被列入全省“一本账S1”目录,作为其中的一个子场景,目前开发完成并在浙政钉、浙里办上线。上线数字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有140家外贸企业注册使用。三是重点突破。2022年目标要打造1-2个具有温岭商务辨识度的标志性项目,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强大动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①针对“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新型业态发展相对滞后,消费品质提升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加快打造跨境电商生态服务体系。温岭跨境电商产业园和跨境电商杭州“飞地”园区均已投入试运营阶段,启动一期孵化班,为温岭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市场采购业态发展工作机制。发挥市镇企三级联动的能动性,加大对温岭产品义乌出口情况摸排,充分落实上级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支持政策,加大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挖潜。2021年已兑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奖补资金57.75万元。三是全面推进“一街一圈一区”消费新场景创建工作。制定2021年度全市夜间经济发展方案和推进计划,全力打造九龙湖夜间经济集聚区,推动老城区、环银泰、九龙等重点商圈及五洋路特色街区建设。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②针对“对企业政策支持不够精准,融入台州创建省自贸区联动创新区、综合保税区等不够积极主动”问题。
一是对标自贸区进行制度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精简企业办事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成立营商服务中心。获得浙江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应用试点,优化招商引资服务。二是协同经济开发区加快光学电子等高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与新材料企业招商落地。目前已引进德欧、华中公司等4家高端机床装备企业。三是开展企业入驻台州综合保税区项目情况调查及工作对接,对我市38家企业开展入驻综合保税区项目情况调查,无入驻意向企业。四是对相关负责人工作提示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
③针对“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障、调配体系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联合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温岭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实施细则》,对市级救灾物资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同步研究出台《市级救灾物资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市级物资储备库信息化建设,通过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平台管理出入库工作,明确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各方职责。三是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接受调拨物资的镇街、部门开展全面自查,抽查了7个镇街,发现2个镇街存在应急物资摆放混乱问题,现场要求完成整改。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10日完成。
(3)针对“散装水泥行业日常监管不够到位。重点工程拌合站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违规私卖混凝土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成立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徐明副市长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二是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温岭市混凝土行业环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温商务发〔2021〕42号),抓好问题整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联合镇街、部门及时拆除2处非法搅拌站,协同生态环境、温峤镇、轻轨办等单位及时制止S1号线3号搅拌站私卖混凝土行为。去年8-12月,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27家混凝土企业(站)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共立案查处企业13家,罚款268万元,移送公安6起,行政拘留10人。三是出台《温岭市重点工程项目配套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建设流程及管理办法,明确发改、商务、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自拌站建设、管理职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待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温岭市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例如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明确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增强履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和改进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读书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到温岭档案馆、金璇烈士故居等地进行现场学习,2021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5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平安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制定商务领域行业安全标准指导手册,进一步出台完善超市、加油站星级管理办法,实施安全生产例会、报告、常态化检查、问题清单、联席会议等五项制度,实行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行业系统安全监管机制,加快行业治理标准化建设。二是开展商贸行业整治和达标创建。以平安加油站和平安餐饮创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和达标创建、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等专项检查排查整治为抓手,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加油站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家加油站和10家餐饮企业已通过平安创建验收。三是按照三色管理要求,加强督导,强化“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分类落实跟踪措施进行整改,去年7-12月,共督导检查商超、加油站、餐饮等行业185家。对未发现安全问题确定为绿色等级企业82家;对发现一般问题确定为黄色等级企业103家,当场督促整改问题42个,对不能立即整改对接镇街跟进督促落实,并通过回头看或要求微信反馈整改照片等形式跟踪落实;未发现红色等级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4. 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不够详细,个性清单不够突出。法律人才严重缺乏(无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核需要进一步加强。商务监管力度不够大,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不够密切,监管事项存在盲区”问题。
一是编制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15个有效的存量合同均已经局法律顾问审核,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3个。三是组织召开商务法治专题学习会3次,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是联合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证照审批窗口发放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有关规定的告知书300份,提升企业知晓率。五是对投诉纠纷调解阶段的信息进行互通共享,提高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方面的协同配合效率,从源头和过程管控两方面强化商业预付卡管理,2021年消费投诉率同比下降41%。六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开支不规范”问题。
①针对“超标准发放职工福利费”问题。
一是收回超标准发放的福利费23200元。二是对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和诫勉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一是收回接待来温疗休养的浙江新联民爆营销中心相关人员的餐费2938元。二是对2019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收回公务接待超标部分235元。三是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和诫勉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
2.关于“违规发放各类补贴”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年休假补贴发放政策不严。未按规定扣除工作人员占用工作时间因私出国境后年休假的相应补贴”问题。
一是收回多发年休假补贴34483.96元。二是对化建公司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3日完成。
(2)针对“重复发放援川补贴”问题。
由市网商协会收回多发援川补贴18000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6日完成。
3.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未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
一是对市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开标过程中存在确定中标单位程序不规范问题;关于“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未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企业考虑在原中标银行连续存款利息收入高于重新招标,经口头请示有关部门后未开展重新招标。二是监督各国企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三是对相关负责人工作提示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
4.关于“合同履约不严格且存在造假现象”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在支付工程(服务)款项时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提前支付了全额款项”问题。
一是对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在合同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公司在项目建设内容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对合同条款没有严格把关提前支付。全面清查有效的存量合同2个,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加强资金风险管控。二是对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实行财务资料内部月度复核,并外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年度审核。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
(三)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温巡办〔2020〕26号),于2022年1月25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会前深入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深刻检视剖析,会中深刻剖析问题、认领责任、明确举措,会后及时报告。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
(2)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谨”问题。
①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支部党务知识培训,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在培养、考察、公示等环节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二是对燃料公司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17日完成。
②针对“档案资料缺失”问题。
一是对党员档案进行核查,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相关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在册。二是及时整理归档党员档案资料。三是对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工作提示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月25日完成。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支部党务业务知识培训,目前燃料公司支部、食品公司太平分公司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已规范开展。二是对燃料公司、食品公司太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17日完成。
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中层干部提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2020年4月新提拔的3位中层干部开展信任投票、反向测评,并补齐干部任免审批表。二是严格落实《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温市委办发〔2019〕9号),严格按程序开展中层干部提拔工作。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3日完成。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温岭市商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商务发〔2019〕47号)。二是对相关负责人工作提示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市商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
(2)针对“落实廉政约谈制度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规范和加强对下属国有企业廉政约谈,及时警示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1年市商务局领导干部全年廉政约谈184人次,其中对下属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约谈92人次。二是完善约谈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内容完整。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
(3)针对“对下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接待管理、采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多项内控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国有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建立国企党建巡查和内审巡查制度,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及内审巡查。党风廉政巡查发现部分公司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未开展、领导班子干部廉政档案未建立等问题,内审巡查发现部分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存货盘点制度等问题,均督促整改到位。2021年收到群众或派驻纪检组转交涉纪信访件3件,同比下降57.14%,2022年暂未收到信访件。三是对全体国有企业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四是对局全体班子成员工作提示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
(四)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推进商务重点项目不够有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化建公司民爆仓库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完工。二是积极协调城南镇加快山前、山后两村拦水坝工程建设,以确保配套进场道路工程尽快完成。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
2.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不够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全面完成整改,并已申请销号。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
3.关于“解决群众诉求措施不够有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落实发卡企业备案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指导镇街道梳理重点行业法人企业名单,做到发卡单位“应备尽备”,2021年全市累计备案企业44家,全年受理投诉311起,同比下降41%。二是运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商业预付卡消费知识。通过温岭日报、微温岭平台、掌上温岭平台等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消费警示宣传活动。三是完善群体性投诉件跨部门分析研判机制。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会同市委政法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案情分析,研判问题因果联系,共同商量处理对策。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警示提醒约谈。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29日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商务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牢牢守住政治底线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严格党委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牢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建引领,增强意识形态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强化巡察整改成效
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始终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按照既定路线图、时间表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整改效果欠佳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围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目标要求,以微知著,举一反三,找准问题症结,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深化机关议事、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为核心的三服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实干导向的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锻造商务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0;邮寄地址:温岭市商务局,邮编:317500;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