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1:08:08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正在整改7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立案调查1件,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查19人,提醒谈话15人,挽回经济损失12.494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9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十三五’规划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将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内容,加强专项编制的过程控制。《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滨海新城交通一体化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已进一步加强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以避免因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规划指标不达标。在规划新的重点工程时,对定量指标的设定有保留余量,避免规划任务难以完成。二是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已对“十三五”规划中未完成的指标进行了分析,例如铁路及轨道交通路程、综合运输枢纽数量等几项未完成的指标,在结合未完成数量及十四五新增指标量后,已重新纳入新规划,公路旅客运输量、城区公交线路分担率、公交线路数量等几项指标也根据现行统计口径进行了指标数值上的调整,并结合温岭市经济发展规划以及现有综合交通运输结构做出相应优化。同时,在“十四五”规划指标表的编制上,对各类别的指标项目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与归类,保障了项目指标在实施与最终统计时能够更加精准,也确保项目能够更加贴近民生实事与社会发展。三是在规划执行的过程中,按照整改要求,建立对规划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动态调整。特别是对“十四五”规划这类长期规划,及时更新项目内容,做好规划的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
2.针对“推进数字化交通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已组织对数字交通应用系统进行分析评估,按照有保有改的原则,对数字交通综合应用子系统采取关、停、转等优化调整措施,解决目前使用率不高问题,发挥投资效益。二是路面巡查、公路养护质量评分系统目前已上线运行,综合平台系统记录了对外包社会化养护作业单位工作质量按月、季度进行考核评分的情况。2023年4月底开始试用,5月份开发方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就试用情况进行了对接,提出了优化清单,在考核记录中新增打分人,6月底前软件已优化定版,已实现对外包社会化养护作业单位工作质量进行月、季度考核评分。增设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非现场执法数字化应用模块,与数字化治超站超限稽查预警实现联动,开展布控稽查,助推外省籍及本地严重超限车辆的查处。据统计,从系统运行以来,共查处超限案件97件,行政处罚52.08万元。三是路长制线上应用已在各镇(街道)推广,经过培训整改落实,可实时路面病害扫码反馈、生成工单、下派任务、形成闭环管理,软件使用日趋正常。2023年7月初,根据市纪委要求,列入基层减负项目,镇(街道)公村公路养护站已停止使用。下阶段,数字交通专班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功能模块强化软件使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补充完整,切实发挥软件在信息化集成与工作效率提升上发挥效用。
(二)关于“党委统揽全局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决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党委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质量,对提交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提供详实的执法调查资料,处理依据具体条款和自由裁量权清单规定,提出明确的处置建议。分管领导加强会前审核把关,涉及重大案件应安排法治监督审核科室提前介入预审,为会议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与处理建议。形成处理决定时,应同步明确负责执行的责任人,后续出现新的变化需改变原决定情形时,应重新上会研究。二是交通运输执法队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党委决策事项监督检查,决策事项落实单位执行情况报告制度。2023年3月22日,蔡明副队长约谈了时任畅达公司负责人;5月29日,局机关纪委对时任畅达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杜绝站外组客、不落实乘客实名制查验等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对时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人责令检查。
2.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对局现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修订,2023年3月23日局党委出台了《关于印发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2023年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清单及大额资金额度,督促局属单位及指挥部相应修订本单位落实细则,提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性,新制度中建立了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2023年4月份以来召开的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先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批次,均已按规定向派驻第三纪检组实行会前报备。三是对2名责任人员做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除险保安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各公路与运输管理站组织对公路养护作业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共开展培训6次,培训人员115人次,提高了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高危作业应急避险能力,夯实了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基础。二是强化对公路养护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的督查检查,提高了现场安全生产作业的条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重新修定了《公路养护作业外雇小工管理办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公路与运输管理站,再落实到责任人员中去。将站内安全生产情况纳入职工平时考核,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2.针对“渡口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3年3月对市渡口站站长一职进行了调整,原站长专职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新任职人员具多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压实了新任站长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全市渡口管理水平。合理安排渡口站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保证渡口管理责任到位、工作精力到位。二是提升平时业务工作质量,压实渡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监管人员职责,完善渡口内业台帐整理质量,分管领导加强平时督查。目前市渡口站安全管理有序。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回复的工作措施一直未落实”问题。
一是巡察期间,已安排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跟进检查,现场未发现违规问题。后续将持续加强全市各客运站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客运秩序的监管,加大对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做深做实清廉机关建设各项举措,将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纳入年度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机关公文审核质量,强化机关及局属单位之间内部工作协调质量,对于议定事项办理结果及时跟踪督查。三是根据调查情况责令3名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书面检查。
(2)针对“市81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扩大会议研究的工作一直未落实”问题。
一是收取违约金已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5个工程指挥部对2019年以来完工及在建的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228国道温岭城东至温峤段、新伍线标段2个项目正在办理违约处罚手续外,其他项目均已执行到位。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对2019年以来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对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行为收取违约金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约行为及需课以违约金情形。三是根据调查情况,指挥部时任主要领导考虑监理办前期工作开展困难,因计量金额较少,监理办驻地建设、人员进场等开支大,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工明确前几期计量暂不收取违约金,并对指挥部2名经办人员做书面检查。
(3)针对“挡土墙合同,工程总价大小写金额不符”问题。
一是经核查,该合同签订不严谨,造成前后矛盾。二是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加强对各级人员经济合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合同条款审核机制。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三是根据调查情况,责令时任市公路管理局经办人做书面检查。
2.针对“奢靡之风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落实质量,强化清廉交通单元建设力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落实与压力传导,建立廉政瞭望哨和廉行码预警管理机制,升级浙政钉“清廉交通”应用场景,聚焦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管理,及时预警管理。二是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力度,保持严的基调不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落实“一岗双责”质量,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是持续将强化廉政教育,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用,强化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2)针对“2019年12月、2020年2月市公路事务中心违规购买台历芯和台历架”问题。
一是局系统结合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安排,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财经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办公室加强各类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审批,财会人员加强报销单据合规性审核,从源头杜绝不合规开支发生。二是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作用发挥,机关纪委定期组织专班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叫停并纠正。三是责成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收回违规发放台历架、台历芯费用。
(3)针对“2019年原市公路管理局、2021年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三八活动餐费多列支出”问题。
一是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作用发挥。局机关纪委定期组织专班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叫停。二是结合年度廉政教育安排,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财经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三是收回不合理支出,并根据调查对时任市公路管理局和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经办人、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个别指挥部车辆租赁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2018年12月,81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对所有租用车辆终止合同,车辆已归还租车公司,相关费用已结算完毕。81省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对涉及相关在岗人员进行工作约谈,提升支出合规性审查。二是局党委重申严格公车使用管理,非必须不得租用社会车辆,确因工作需要长期租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租用手续,租赁合同报局办公室备案。三是指挥部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续追索不合理支出费用。
2.针对“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已组织对局现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修订,目前在征求意见中,明确限额下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组建管理办法,明确评标专家抽取与回避办法,规范评标专家专业选择与回避制度。二是结合交通在建工程执法检查时,对在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涉及的三位评审专家已完成评审费清退,后续根据调查结果跟进问责。
(三)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无依据支付加班值班补贴和食堂考核奖”问题
一是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局办公室对超合同支付的相关款项进行核查,并组织相关款项的追要,现已全部收回。二是同时组织了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自查,目前未发现不合理费用支出。明确合同签订前实行合规性内部审计机制,提高对外合同签订质量。三是严格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起草与合同条款审核,不得设置开口合同,规范费用支付约定。四是对原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
2.针对“挤占项目经费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奖金”问题
一是规范各类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列支渠道,2023年局机关预算编制时已将编外人员薪酬单独列项。二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掌握,规范会计财目,切实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发挥。三是经与财政部门对接确认,已列支费用帐目因已办理决算无须调整,后续将强化编外人员开支预算安排与规范列支。
3.针对“应收款收取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专班开展了应收款回收整治,对所有应收款项进行了排查,列出清单,并提出了分类处置建议,正积极商请财政部门研究会商对策。其中市公路事务中心历史原因,原市路桥公司、市养护公司未清算,涉及挂账项目暂无法处置,部分款项正积极催收中。二是对涉及应收款当事人进行核查,明确处理措施。三是压实各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加强预付款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收支财经制度,确保不新增不合理应收款。
(四)关于“工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招投标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组织对局现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了修订,因涉及规范性文件,目前在向社会公示中,新修订的制度中,明确限额下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组建管理办法,规定评标专家抽取与回避要求,规范评标专家专业选择与回避制度执行。二是于2023年6月19日组织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进行招投标业务培训,掌握招投投标和评标专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管理,结合执法检查安排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三是组织未回避专家清退了领取的评审费,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予以问责。
2.针对“工程监理责任没有压实”问题
一是2023年6月19日组织了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工程招投标业务专项培训,掌握招投标各项法规和制度规定。二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对限额上招标代理服务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严格履约考核管理。如2023年6月16日,温岭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经公开采购确定2023年度工程建设养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压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审核责任,按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并加强对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履约质量考核评价。三是将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主要条款设置纳入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强化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按照相关法规和各专业工程招标示范文本对相关条款做好审查工作,必要时由局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会议评审,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会审,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质量。如2023年4月,局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审议了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3年度国道大中修工程招标文件,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事先就投标人资格、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组织了专家评审。四是因台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全市交通在建工程推广数字化办公,228国道工程监理日志采用电脑打印日志,手写签名确认形式。针对巡察指出的228监理日志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指挥部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监理办加强监理人员日常培训,指挥部也将加大抽查力度,压实监理单位责任落实,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3.针对“工程资源管理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现场堆放的宕渣进行管控。由市政府批准调拨的富余宕渣,指挥部根据市政府调拨单,实行三方联管。二是严格工程资源管理,压实各建设、施工单位各级责任链条,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指挥部相关管理办法,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后续将进一步项目工程推进中产生剩余石方管理,压实相关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堆放场设置视频监控等安保措施。三是建立公路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土石方调配和工程矿产资源利用方案等重要内容的审查备案工作机制,对招标方案及重要合同条款内容按局“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纳入相应招标文件,加强对合同条款审核,减少招标文件重要条款遗漏。
4.针对“工程结算核定与实际不符”问题。
一是会同监理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核查,扣回多计的工程造价。二是结合交通在建工程执法检查,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计量支付执行情况与隐蔽工程量计量情况抽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建设、监理单位责任。三是时任四好农村路专班(美丽办)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
(五)关于“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法调查不规范”问题。
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按要求开展网上业务学习和执法比武活动,并纳入平时季度测评,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调查取证能力,做好证据固定工作。二是修订执法队现行执法程序规定和执法指引,已印发《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教科书》上、中、下三册,内容涵盖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10部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一超四罚、经营资质、客运经营规范、汽车租赁、包车客运经营规范、班车客运经营规范、机动车教练员培训、安全管理等36个案卷范本,要求辖区执法队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质量。加强案件调查工作,提升案卷制作水平。三是对火车站周边非法客运经营行为执法监管中涉及未及时固定证据,存在“以扣代罚”现象,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或工作约谈,个别案件后续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2.针对“处罚裁量不合理”问题。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用好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严格执行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二是执法队建立了队务会议制度,印发《温岭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关于队领导分工的通知》,严格行政处罚决定集体研究,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发挥内部法治监督作用。通过智能评全面评查和线下案卷抽查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发放执法监督建议书。同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做出的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四是对进任交通执法队案件处理科负责人工作约谈。
3.针对“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做好停业整顿处罚日常监管和核查,对于企业停业整顿期间仍有车辆运行轨迹的,经2023年7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重新执行停业整顿”进行处置。如今后省厅、台州市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则按上级规定实施。二是对台运政罚〔2021〕05349、〔2022〕05379、〔2022〕05382案件承办的6人执法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
三、在“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不同程度的‘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结合廉政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并将组织党内法规知识测试,以考学促学,强化党纪法规的掌握与运用。二是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已组织全系统进行岗位风险再排查,发挥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过程中对全员的教育作用,采取“组织提、个人查、领导审”等措施,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联审签认机制,并由机关纪委牵头清廉交通建设专班集体审定模式,切实提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措施制定质量。
2.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机关纪委结合党务人员培训,组织纪检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质量。二是机关纪委跟进诫勉谈话对象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及时督促完成整改报告。严肃监督执纪实施各环节,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管。
3.针对“交通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2017年至今,少数党员干部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咨询上级交通主管部门,8月底前省交通运输厅将出台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将严格执行省、市出台的交通项目专家评审管理相关规定。已组织交通项目评审会专家费发放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发放的专家费进行自查自纠,各指挥部对项目开支单据初步核查,目前未发现不合理专家费发放情形。二是加强交通工程施工专项方案评审管理,各类评审活动按有关规定规范发放专家评审费,局本级各类参会工作人员和会务人员一律不得领取专家费,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2)针对“巡察期间,市81省道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原执行副指挥因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题。
组织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以案说德教育,强化全系统人员廉政意识,强化清廉交通建设,压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023年3月23日,局党委会研究,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废止,相关要求机关党建考核要求纳入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内容。结合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分批次对局本级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采取废止、修订、继续保留分类予以明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2.针对“下属企业党支部未正常开展活动”问题。
对局党委下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正积极协调跟进,离职党员争取向现工作单位属地移交或办理流动党员,退休党员尽可能向居住社区党组织转移,并根据移交情况整合优化现有非公企业党支部设置。
3.针对“党内选举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结合年度党务人员业务培训,安排党内选举工作实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对时任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党支部委员市公路事务中心机关党支部书2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年轻干部招录力度,拓宽源头活水。积极改善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今年新增用编5名,已全部安排纳入全市事业人员公开招录,解决工程管理、法治审核、财务管理等紧缺岗位,优化事业人员年龄结构问题。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统筹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年轻干部培养成长,持续实施“青蓝工程”,采取师徒结对与组团结对相结合培养模式,缩短年轻干部成长时间。建立交通系统中层干部建设中长期计划,争取利用2-3年计划,培养选拔10名左右年轻干部。同时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原则,着力打造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群众公认的交通干部队伍。三是结合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机构改革,2023年3、4月份对局中层干部调整2批次,提拔中层10名,平级交流21名,免职9名,其中提拔4名培养成熟的年轻干部,现有中层干部学历、年龄结构均有优化、平均年龄为45岁,相比原来优化2.2岁。
2.针对“人员混岗使用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结合市公路事务中心与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整合,内设科室定编定岗及中层干部调整,对执法队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执法队中层干部队伍,有4名混岗人员回归执法队工作。二是去年以来局属事业单位退休成员增多,长期超编问题将在2年后得到解决,近年来市委编办也积极帮助事业人员结构性缺员问题,适当给予补员指标,随着年轻同志的加入,可逐步缓解执法队人员混岗问题。
3.针对“干部免职后继续履职”问题。
强化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严肃性,对党政纪处分人员立即进行安排交流,免职人员一律不得再履职。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组建后,结合基层站人员优化调整,于2023年6月30日对2名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4.针对“任职不规范”问题。2021年11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更名为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后,对相关中层干部任命没有重新研究和发文。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16日完成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已下发任职文件对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中层干部职务名称进行更名。
(四)关于“人事薪酬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借用原下属单位人员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借用在局机关、执法队人员已按规定予以清退纠正。市交旅集团是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后续业务将整体转换。对现指挥部借用畅达公司人员进行清退,交通建设指挥部人员已全部改为由市交旅集团按项目建设需求派任。
2.针对“无依据将国企职工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问题
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企业人员已正式移交市交旅集团公司管理,职工薪酬执行市交旅集团公司现行薪酬标准,2023年7月起由市交旅集团公司制订工资发放单,个别人员薪酬问题已跟进整改落实。
3.针对“违规发放借用人员工资奖金”问题
一是对2019-2020年工资奖金进行了核查,经确认,2019年9月我局自查自纠已对借用人员工资奖金发放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现正在组织相关人员清退于2020年初补发2019年度考核奖部分费用。二是吸取教训,规范各类借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发放。
4.针对“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职工年休假奖金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市公路事务中心组织对涉及到的6名人员进行清缴,涉及款项已全部收回。二是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结合公运中心合并,重新制定请销假制度,规范相关规定内容,加强对请事假、病假人员的审核,按要求每季度统计汇总,向局人事科报备并纳入平时考核评价。同时,年底根据规定对全年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按规定扣减请事假天数后再发放年休假奖金,并对相应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对时任市公路事务中心分管领导诫勉处理。
四、在“上轮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大,存在“工程发包不规范、肢解工程等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发包不规范现象反弹回潮”问题
一是根据工程保险服务采购方式变化,2023年3月23日,局党委会研究对《关于规范工程保险承保商服务采购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9年3月28日)工程保险招标组织方式进行了调整,公路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公路养护项目由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按一定服务期限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承保商与费率,招标结果纳入公路工程和养护工程招标文件,费用进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各施工单位均不得另行选择中标外的承保商及费率标准。招标结果报局建设管理科和机关纪委备案。二是结合在建项目执法检查,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及时纠正偏差,防范发包不规范现象反弹。三对2019年以来局属各单位、交通建设指挥部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问题。
2.针对“肢解工程发包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对现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了修订,对限额下工程发包方式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各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发包。因涉及规范性文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已在市政府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二是对提交研究的发包项目,加强会前审核把关,提交会议审议时提出合规性意见。提高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质量,复杂项目会前提前报送资料供领导小组成员研究。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结合履职尽责,聚焦落实日常工作抓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不反弹;对列入 “七张问题清单”的问题,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落实、一体推进,确保按期销号。同时落实整改“回头看”,督促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结合建章立制,聚焦堵塞制度漏洞抓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可行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结合改进作风,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抓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将巡察问题整改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有效结合,履行好党委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在改进作风中,既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问题,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治,防止边改边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2;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交通大楼温岭市交通运输局,邮编:317500;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