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07 11:14:19    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宗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针对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局党组逐条谈论,剖析根源,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认真研究,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制定了《中共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将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问题,细化为22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主动认领。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每周定期讨论巡察整改情况,逐项对照进行整改,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整改落实中,注重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实施“销号制落实”制度,落实到人,立行立改,按照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的具体要求,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2人,完善规章制度3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对今年2月7日召开的全省民宗局长会议、3月22日召开的台州市民宗局长会议,组织局党组成员原原本本、仔仔细细地组织学习,吃透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工作。

二是认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结合温岭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推进宗教中国化、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做好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创建工作正在推进之中,设计方案已经完成,开始硬件建设。优化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布局,不断推进从严治教。石榴红家园争创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已开始创建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于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做好传达和部署。

2.针对“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属地原则,发挥三人指导小组和网格员作用,加强网格员巡查工作。3月下旬,组织镇(街道)对已取缔的私设聚会点开展“回头看”,没有发现反弹现象。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联合各镇(街道)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巡查工作,做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讲进文化礼堂工作,继续开展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计划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技能培训1场,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1次。

3.针对“机关政治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照党建工作要求,制定了主题党日学习、机关政治学习等工作计划,利用每周一晚学习夜、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政治学习9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员大会2次,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省、市民宗局长会议精神,《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二是修订制度。已修订《温岭市民宗局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4.针对“活动载体较为单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新创建载体中仍为空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域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工程,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探索民族团结进步进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的新模式。已完成了德广石榴红家园、坞根镇花坞石榴红家园、新河长屿小学、城南镇人民政府、横峰街道等多载体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台州恩施商会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培育单位已启动。

(二)关于“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20年以来先后三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大额经费开支未列入党组会议商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温岭市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监督办法(试行)》和台州市纪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过党组商议决策,3月16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事业人员第五轮岗位设置列入党组会议商议。3月27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经费补助列入党组会议商议。

(三)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存在不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经和镇(街道)及规划等部门进行多次对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总体规划编制初稿已经完成。 

2.针对“化解信访问题乏力”问题。

加强领导。由党组书记、局长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信访工作,和新河镇、箬横镇政府一起,信访件已得到妥善处置。

3.针对“发挥宗教协会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加强爱国爱教人士培养。做好宗教团体班子政治引导工作,按照宗教中国化的要求,提高宗教团体管理能力,做好引导工作。加强宗教团体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宗教团体管理制度。四大宗教团体都已完成换届,并对章程等制度作了修订完善。

二是落实宗教团体年度考评工作。各宗教团体已通报报送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财务状况、收支情况,使用捐赠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以考评促提升。

三是召开宗教界负责人培训会。4月14日-15日,组织基督教堂场所负责人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开展交流座谈,倾听意见建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1)超标准发放讲课费。(2)专项经费补助不规范。 (3)接待费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根据会计、出纳分工要求,加强财务工作制度学习,严格财务开支规定,已收回超标讲课费1500元。修订了《温岭市民宗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财务复核、审核程序,已按财政局要求做到规范登陆,规范操作,做到交叉监督,对局会计、出纳和科室经手人已进行工作约谈,要求严格把好会计资料审核关。

二是规范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温峤镇、大溪镇专项补助,已对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按照公务接待费开支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标准,接待费全部按照要求附清单等票据 ,接待用餐全部安排机关食堂。

(二)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参考省民宗委行政执法规范范本,加强和市法制办联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内容。

二是加强执法管理。加强和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联系,跟踪执法案件办理后续执行情况,执行材料已补充,当事人已履行到位。

(三)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及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1)工会活动经费支出不规范。(2)工会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工会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工会活动后附活动内容清单项目。

二是加强工会福利发放管理。发放工会福利物资,今年已严格按照要求附发放清单等资料。已对经办人员进行工作约谈,规范发放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督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研究。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支部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已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将机关党建的重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中,并已按要求形成支委会会议记录。

二是完善制度。对照近年来工作要求,已完善《市民宗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已组织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重要内容。

二是要规范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做到有序有效开展每一次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今年组织生活会要进一步发挥退休老同志参与组织生活会的积极性,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3、针对“党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2022年9月党务公开栏仍为5月份内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要求严格落实好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对党务公开的重视程度,狠抓落实,规范化建设。对今年支部工作计划,主题党日计划等已及时公开,落实由党务工作者专人负责。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今年年初,局党组指导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对照去年的党风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并造册登记。

二是强化督查。及时动态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切实加强对全局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2、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结合分管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并针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情况每月进行廉政提醒。

(三)关于“执行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进展情况。

针对“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温岭市公务员公开选调组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对今年拟提拔使用的干部,按照组织部规范流程要求,严格执行。

下阶段,市民宗局党组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族宗教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民宗工作始终,将党的领导融入各个环节,更好地助力中心工作。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责任。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所)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深化,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集中力量补短板,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整改。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抓好落实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及时完善规范不健全的制度,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627353;邮寄地址: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邮编:317500,电子邮箱:wlsmzzjswj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