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14 15:35:25    来源:温岭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11月16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二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进度和质量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12个。责令检查7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3人;挽回经济损失1.49万元;建立规章制度5项、完善规章制度9项。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推进‘五水共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点断面水质提升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省控断面年度水质达标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坚持落实治水主要部门责任,紧盯目标牢牢不放。高频次开展实地督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200余人次开展督查、巡查45次,召开各类调度会、约谈会31次,对滨海断面水质提升整治项目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工程保质保量完工;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成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镇(街道)为成员的断面水质提升攻坚专班,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商议水质提升工作;三是制定工作方案。中心印发《温岭市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并制定《温岭市滨海断面“一点一策”2024年实施方案》;每月制定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定期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印发;启动水质“一键促发”预警机制,每月抄告市级河湖长及各镇街道,截至目前共下发各类水质预警函、警示函及督办单80余份,对金清大港33条连接支河水质实行一周一报,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月均值水质为V类或劣V类的河长及属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四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推进治水工程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进展督查指导,每月按项目计划开展统一调度,针对滨海断面按项目计划一周一调度,实地督查项目进度17次,对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对项目滞后的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截止2024年9月,24个项目均按照既定计划正常实施;二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区域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每周对全市微型自动站及金清大港连接支河水质情况进行通报,对水质未达标的要求属地镇街开展问题溯源并采取相应的水质提升措施,确保水质持续向好。2024年1月至8月,全市微型自动站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5.7%,达到台州市考核81%要求;二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存在隐患”问题。

一是完成拆迁工作。截至目前,所有拆迁工作均已完成;二是加强督查。面上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日常督查,将饮用水安全列入2024年“找寻查挖”专项行动工作内容之一,督促属地镇落实饮用水源安全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对往年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4月15日,中心印发《2024年度全市“五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4月18日召开部署会,明确饮用水安全隐患由属地乡镇和职能单位开展自查。同时,根据全市治水会议需要,环综中心对面上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摸排、拍摄警示片,并下发督办单督促属地乡镇开展整改;三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开展整治工作。针对城北街道长泾岸河2023年7月份水质异常问题,中心立即督促属地排查整改,依托两高联络线麻车枢纽建设根治污染源,目前涉及长泾岸河周边330余户房屋已拆除,河道已消除黑臭;针对温峤镇楼旗河存在黑臭风险问题,中心督促温峤镇制定“一河一策”,通过内、外源综合施策,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已消除黑臭;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中心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的通知》(温环综[2023]49号),并严格按照文件内容开展黑臭风险水体整治。三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5.针对“推进涉水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快整治。滨海镇金闸村农污精细化雨污分流已完成工程量的95%,苍岙村目前仍在整改中;二是8个数字化涉水项目均已完工;三是印发《温岭市涉水重点问题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温环综〔2024〕5号);四是对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6.针对“涉水问题督查考核、联合执法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机制。中心经常性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落实“河长制”责任。合理运用考核办法要求职能部门抓落实,重点问题重点抓,对发现查处的问题要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直至闭环销号;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4月,中心对锦园小区伊水苑侵占河道架空修路及扩建庭院问题,在原农水局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专题开展研讨,商议整治计划及方案;三是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完善中心事件交办去向和落实情况台账,明确责任机制、细化处理流程、严格督查考核。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事件发放督办单。涉水环境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风问题处理办法》温环综〔2023〕35号文件启动问责程序;四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关于“推进‘拆围透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助力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快整治。7宗未完成建设的“拆围透绿”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6宗。其中城东彩屏路党员服务中心旁村留地完成临时停车场建设;城西九龙大道九龙医院西侧完成景观围墙周边绿化;城北山洋口袋公园按工期已完成建设;横峰马鞍桥村S1站点旁已建成生态停车场;新河牧长路北侧田园绿化按工期12月中旬已完成建设;滨海新伍线东段两侧完成绿化并打造景观节点。三轮共240宗项目已完成整治目标,全市新增停车场54宗,停车位6134个,口袋公园22宗,标准公园3宗,绿化1033亩。余下1宗为太平岙儿坑体育公园区块,专项行动已完成入口处一宗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清理,目前用于北山菜场临时停车场,区块内一家企业正在按照程序征用土地,项目已完成设计、立项,明确由市城发集团实施建设,待完成土地征用并收储后启动建设。对太平朗庭酒店旁绿化项目进行杂草清理、草籽补种,同时加强临时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对城东虎头山中心大道南侧村留地项目中存在的毁绿种菜、环境“脏乱差”情况,落实街道开展整治;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拆围透绿”已完成工作部署,市环综中心同住建局联合下发了2024年实施方案,相关部门、镇(街道)开展了“拆围透绿”项目摸排,目前全市共计有56宗“拆围透绿”项目,下阶段,“拆围透绿”工作将对全市围挡墙内、闲置地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将隐秘、新增闲置地纳入监管体系;三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虚假接待”问题。

一是退回有关费用。中心已收回超标支出;二是健全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的标准、范围和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三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培训,加强内控管理以避免违规公务接待;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公务支出透明度不高”问题。

一是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支付,加强公务支出审核工作,对大额公务支出进行二次审核工作;二是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心公务支出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保证中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变相增加临聘人员薪酬”问题。

一是退回有关费用。中心开展对加班补贴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已清退相关人员增发补贴;二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加大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确保制度落地落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差旅费报销宽松软”问题。

一是退回有关费用。中心收回2020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违规多报差旅费;二是完善制度。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中完善差旅费报销等方面有关细则,严格规范费用报销管理程序,明确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和标准等有关明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针对“铺张浪费、超范围购买用品”问题。

一是健全物资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加强中心收支管理,加强对物资购买的监管,做好物资购买二次审核工作,杜绝超范围购买用品;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关于“政府采购、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将直接履职事项违规进行服务外包”问题。

一是对问题涉及到第三方公司的合同服务内容完善细化。在2024年服务项目中,明确第三方的服务内容,包括通过人工检查结合CCTV、QV等专业设备检测等方式,对温岭市16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生活小区类、工业企业类、其他类等建设单元完成率和重点建设单元建设质量核查,开展镇(街道)雨污水主管网水质检测等,杜绝将直接履职事项违规进行服务外包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规范中心政府采购、工程管理等有关事项。举一反三,明确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服务内容以及工作范畴,压实日常对第三方的督查督导,紧盯工作细节,防止出现纰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对中介规避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中心对问题涉及到的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验收过程中,扣除第三方违规金,同时在2024年度温岭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合同中,明确要求服务有效期内,中标单位不得再从事甲方补助范围内的管网排查项目,否则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中标单位追究责任;二是建立有关制度。2024年4月,中心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介规避监督,明确招标要求,细化合同内容,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多次审核,约定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等内容,坚决防范和解决隐患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合同履行监督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中心对问题中涉及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验收过程中,扣除第三方违规金,同时在2024年度温岭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合同中,明确要求配备1辆机动车(车辆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须安装GPS,未安装将在合同款项内扣除有关金额,进行现场服务和工作联络,未按承诺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和损失。二是建立有关制度。2024年4月中心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做好薄弱环节风险预测和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余款”问题。

一是建立有关制度。2024年4月中心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监督,严格按照签订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进一步规范款项支付程序,严格审核支付流程,坚决防范和解决隐患问题;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虚开发票支付三套电脑主板维修费”问题:

一是将购买的主机纳入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清单;二是完善有关制度。中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支付流程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财务报销单据的审核,做好发票与实物的一一对应,及时清点发票涉及有关物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提供虚假活动方案超标准报销党日活动餐费”问题:

一是建立有关制度。2024年4月,中心建立党费管理制度,严格按标准报销党日活动、党支部活动费用;二是退回有关费用。2024年4月,已向参加党日活动的18名党员清退有关费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政采云采购流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和管理,提交采购申请,按流程采购。对不合规的、超标的采购要求进行纠正,做到购买信息对称。杜绝政采云采购流于形式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对所有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核查。盘亏资产2台照相机、1台打印机现均已找回,多余的固定资产已清点。中心要求办公室尽快移交机关事务中心;二是严肃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购买、登记程序,开展定期清查、核查,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个人负责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工会账册。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流程,明确报销单据要求,确保工会费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建立中心工会管理制度。明确工会成员责任分工,明确工会设立经审委员,做好工会有关资金支出的监督审核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公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定点采购。严格按照最高50万元要求进行采购;二是完善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将车辆验收有关制度纳入《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按规定严格执行车辆租赁有关流程,及时填报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验收单,对用车情况、保养情况、油耗等进行严格统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针对“订阅与工作无关的报刊”问题。

一是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坚决杜绝“订阅的报刊与工作无关”问题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2024年年初,党组已召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专题会议 ,研究中心“一岗双责”工作方案。今后将每年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严格执行中心“三书两报告”制度。做好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

(1)针对“借用人员未相应减少”的问题:

一是开展责令检查。2024年4月初中心党组针对中心长期借用人员问题作书面检查,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有关单位人员管理规定,提升对相关制度的理解掌握,提升制度运用能力;二是开展清退工作。中心已于2024年4月底清退中心长期借用行政、事业、国企工作人员。此外,中心对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建立相关制度。2024年4月,中心建立选人用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加强人员调配和岗位设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针对“存在中层干部超配情况”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层任免工作。在中层干部任免工作中按规定做好报备工作,优化在编中层,严格按照核定职数及时任免中层干部;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人事干部、办公室主任、人事分管领导系统学习《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选人用人有关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未记录考察情况,考察报告考察组未签字署名”的问题:

一是做好中层干部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做好考察记录,完善考察有关资料;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做好公示工作。按照《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干部任免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把握好公示时间,避免人事任免工作细节出现纰漏;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党小组的监督力度,加强党内业务知识培训,完善“三会一课”记录资料;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有关制度。2024年4月,中心建立党费管理制度。加强党内业务知识培训,严格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记录;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方面,我们将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继续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将注重实效,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中心在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基层党建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心的整体工作水平。中心党组将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取得更大成效。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向其他单位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自身的整改工作机制和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1688321;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府行政大楼A区3楼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邮编:317500;电子邮箱:3329789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