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14 15:56:45    来源:温岭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工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情况反馈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巡察工作有关文件、市委巡察有关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站位、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同时,认真筹备并召开工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巡察整改需要,结合工委机关实际,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抓整改,并建立工作专班,由工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强化工作组织和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同时,制定专门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分解整改内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并落实班子负责制,每项整改工作均由班子成员领衔,“一竿子到底”抓落实、抓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工作期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等有关单位报告整改方案起草、整改措施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及召开等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各方指导督导下按要求落实。同时,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以工委委员会议形式,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全程督促、对标对表全面推进。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3人,挽回经济损失162.5元;建立规章制度4项、完善规章制度1项。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逾期未换届预警信息督促处置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加强系统应用指导。3月20日,以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单形式,对市直机关开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平台应用进行指导,明确重点关注栏目、优化处置事项等,并对按期换届工作及相关数据维护进行专门指导,进一步增强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应用系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系统日常管理。工委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的日常巡视,确保“待办事项”、预警信息等及时接收、及时处置。同时,重点针对党组织换届问题加强临期提醒,结合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换届提示功能应用,每月进行信息汇总,分片组开展指导,并督促及时做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数据更新,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及时落实工作提醒。由工委负责人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提醒,督促做好有关问题整改。

2.针对“落实换届呈报审批制度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在工委层面,于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有关条例和制度,并强化换届呈报有关规定的学习。在市直机关层面,3月20日以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单形式,对换届呈报有关要求予以进一步强调,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规范做好换届筹备有关工作。二是加强指导督促。一方面,优化提醒督促机制,依托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根据系统换届临期提醒提示,每月初对近三个月、六个月内将换届党组织进行信息汇总,分片组开展指导,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强化审核机制运行,加强工委审批的单位党组织换届请示的报送组织和内容审核,指导有关机关党组织按照规范时间提出工作请示、做好换届工作。巡察整改以来至4月10日,已做好7个单位机关党组织的换届或届中调整工作的规范指导。

3.针对“选举请示、批复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健全机关党组织来文审核机制。明确组宣科具体经办干部一审、科室长二审、工委分管负责人复审的来文三审机制,加强有关请示文件的错误甄别,提高来文质量。自巡察整改以来至4月10日,共退还行文单位重新修改的问题文件10个,已审核通过7个换届或届中调整请示文件。二是健全发文审签等机制。落实组宣科科长、科室干部互为“第一作者”“第一读者”,做到每一个批复文件拟稿人与复核人分离,同时明确工委分管负责人核稿人职责,强化拟稿、核稿签批工作,从源头提升批复文件质量。三是加强工委机关业务学习。3月25日,组织工委机关干部专题开展办文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全机关办文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工委负责人对3名工委机关干部进行谈话,进一步压实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二)关于“机关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在工委层面,于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政策理解和工作把握。在市直机关层面,3月20日,以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单形式,对市直机关严格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提出3点工作提示,进一步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务干部规范做好党费有关工作。二是建立缴存提醒机制。按照每季一缴存的要求,提前对市直单位予以提醒,并加强指导督促,推动党费及时缴存。三是规范当季党费上缴。3月底,对一季度党费缴存在浙政钉片组工作群上发出提醒,43个单位按期于4月10日前完成党费缴存。同时,对未按期缴存的33个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帮助指导解决问题,实现全部单位应缴尽缴。四是及时做好工作提醒。由工委负责人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工作提醒,进一步压实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做好党费工作。

2.针对“党费使用指导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在工委层面,于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政策理解和工作把握。在市直机关层面,3月20日,以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单形式,对市直机关严格党费使用等工作,提出3点工作提示,进一步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务干部规范做好党费有关工作。二是加强问题日常排查。建立定期排查工作机制,每季度现场指导一定数量单位,重点排查专户管理、党费使用、票据规范、报销程序等环节,着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常态化推进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工作提醒。由工委负责人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工作提醒,督促规范有序科学安全地做好党费使用。

3.针对“党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做好未开设党费专户单位的分类指导。1个单位已完成开设,1个单位正在开设,1个单位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开设,1个单位因机构撤销不再开设,其余因条件限制无法设立党费专户的单位,巡察整改期间已对其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现场指导。二是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统筹党费缴存提醒机制、党费使用定期排查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结合“三单”抄告、提醒谈话机制,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及时反馈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督促抓实整改工作,消除风险隐患。

(三)关于“推进机关党建数字化平台应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线上巡查、情况通报、整改销号落实有待加强,基础信息更新维护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应用学习指导。在工委层面,3月25日组织工委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操作,重点就日历图、驾驶舱预警信息模块的使用技巧进行再学习再提升。在市直机关层面,依托工作提示、浙政钉工作群等形式,结合日常问题发现和整改督促,常态化指导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系统管理员熟悉各模块预警信息的处理,切实提升系统管理员实操能力。二是组织加强日常指导。依托片组协作机制,对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反馈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未落实或落实不够、换届工作不及时等问题出现的单位,分片组予以及时指导,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三是探索推进立体指导。制定并试行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巡听巡看巡督制度,贯通与“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应用,“线上”“线下”联动提升机关基层的组织生活质量。四是及时谈话提醒。由工委负责人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数字化平台的应用质效。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强化业务学习。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市财政关于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入解读、交流讨论、举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工委机关干部对规定的理解掌握,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开展涉财工作规范用财的实战能力。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市财政规定,认真筹划2024年度机关党建有关培训工作。三是统筹谋划有序办班。根据已批复培训计划举办培训,培训费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四是认真开展提醒谈话。工委负责人对工委机关2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劳务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强化专题学习。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市财政有关规定,通过深入解读、交流讨论、举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工委机关干部对规定的理解掌握,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开展涉财工作规范用财的实战能力。二是规范劳务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原来委托的事项进行甄别,对凡是可能发生劳务费用支出的事项,强化一事一审,确保支出合规。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重大开支一律提交工委委员会议集体研究再予列支;业务工作涉及经费使用的,一律先由工委分管业务负责人同意,再由工委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最后报工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再予安排,相关支出票据经由业务分管负责人、财务分管负责人签字确定后再予结算,报销金额超一万元的最终由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结算。四是落实工作提醒。由工委负责人对工委机关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讲课费超标准支出”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市财政有关规定,通过深入解读、交流讨论、举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工委机关干部对规定的理解掌握,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升开展涉财工作规范用财的实战能力。二是加强前置审核。明确培训工作在方案制定时,必须对涉及经费使用的项目逐项明确标准、依据、金额等内容;方案在提交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前,必须就经费使用安排情况征得业务分管负责人、财务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一律不上会,把问题和风险化解在前。三是妥善工作提醒。由工委负责人对目前从事相关工作的机关干部逐一进行提醒,明确责任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二)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市财政关于机关公务交通和公务出行的有关规定,提升工委机关干部规范公务出行意识。二是落实凭单管理。制作包含时间、人员、事由、车型、目的地等信息要素的公务出行用车报告单,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报告单制度,要求公务出行涉及用车的,必须提前填单报告、提前办理审批、办公室统一租车、凭报告单结报,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用车租车。三是做好每季一报。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明确公务用车“一单一报”制度,按照市财政有关网上系统的操作要求,每季度对发生的租车行为,及时履行财务程序,确保租车行为与财务账目逐一对应,杜绝长时间积压累积可能造成的账目对应不清等问题。四是规范报销签批。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健全租车票据出行人签字、财务人员核实、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核、财务分管负责人审批的公务用车报销签批制度,确保报销发票信息要素与报告单填写要素一致,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差错。五是追回问题费用。162.5元超标准报销经费已退缴至工委账户。由工委负责人对工委机关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采购管理。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审批签批制度,做到采购发起有人管、物资入库有人审、资产入账有人记,切实做到规范物资采购、使用和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至4月15日,未发生政府采购。二是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先下单后提货的规定开展政采云采购,一方面,落实物资入库审核人责任,在物资入库时实行凭单审核,做到无下单的物资不接收;另一方面,落实财务分管负责人责任,做到政府采购下单记录与开票记录、入库记录逐笔核对,及时发现并做好记录不符或下单记录晚于开票、入库记录的采购事项的整改。三是强化采购结算。明确大额采购即采即结、小额采购逐季结算的要求,主动与政采云供应商、文印服务方联系开展结算工作,截止4月15日,政采云2024年4月前的采购已全部结算完成。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4月1日晚,组织工委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市财政有关规定,提升工委机关干部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水平。二是规范清理工作。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工作,对140件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更新固定资产使用登记信息,建立资产使用管理清单,使资产、使用人、保管人一一对应。其中,对32件待报废资产,4月份按程序启动处置,5月份完成处置。

4.针对“物资管理发放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审批签批制度,通过落实事前呈报审批,严控采购行为,严防不科学采购现象。自巡察整改以来至4月10日,由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发起业务用书采购1次,经反复测算确定采购数量,经4月28日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后,才组织采购。二是加强物资发放管理。建立工委机关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制作《物品发放和使用登记簿》,衔接物资采购审批签批制度,对一次性采购或印制的荣誉证书、组织生活记录本等实行领用登记,做到底账清楚、有序使用,避免人为积压、过量积存,杜绝浪费。三是加强底账档案管理。按照专人管理、记录存档的要求,对由业务科室发放的物资,在做好物资发放登记的同时,及时将更新后的发放底册交办公室存档,便于物资加强监管和统筹调配。四是做好存量物资处置。对存量的800多本机关党建实务资料汇编,根据机关党组织换届、届中调整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召开,及时发放新任党务工作者。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工委机关自身党的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费缴存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落实专人专责。明确工委机关党支部专人负责工委机关党支部党费工作,指导督促工委机关党员在主题党日及时足额主动交纳党费,支部党费及时存入党费专户、定期缴入工委党费专户。工委机关党支部2024年度一季度党费已按要求于4月3日由工委机关党支部党费专户缴存至工委党费专户。二是强化自查监督。落实工委分管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责任,定期对工委机关党支部党费缴存情况进行自查,4月10日及时检查工委机关党支部一季度党费缴存工作,并将相关票据及明细在工委机关党务公开栏上公布。三是做好提醒谈话。由工委负责人对工委机关党支部1名委员进行了谈话。

2.针对“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加强统一管理。3月28日,在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中录入工委机关党支部数据,并完成一季度三个月份的支委会会议、主题党日记录的上传,做到与其他单位机关党组织统一管理。二是强化记录审核。建立健全支部书记签审制度,进一步明确工委机关党支部各项会议活动由专人记录、限时整理、书记签定、上传归档等工作要求,做到记录准确、上传及时、档案完整。今年以来,工委机关党支部各会议活动记录均已经工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签审。

3.针对“落实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要求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及时更新信息。3月29日,通过更新公务员、事业人员等信息平台,已将本届工委机关党支部成员的党务任职经历填入个人履历。二是完善历史信息。摸排往届工委机关党支部任职情况,3月29日通过更新公务员信息平台,将仍在工委工作的工委机关党支部原成员的党务任职经历填入个人履历。

4.针对“工委机关党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管理。3月21日,工委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条例,按条例做好工委机关党支部的自我管理。二是做好提前谋划。工委机关党支部根据2025年1月换届的时间要求,倒排时序,将启动换届准备工作纳入支部2024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提前1个月报送请示的要求,以12月前报送换届请示为时间节点,明确召开各次工委委员会议的时间节点和研究内容,保证工委委员会议规范研究工委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

5.针对“党课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党课组织。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及时制定党课计划,做到工委班子党员领导每人必上党课、工委机关党支部每季必有党课。同时,按计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原则上不因个人主观原因调整党课计划,进一步增强党课的严肃性和规范性。2月26日,工委机关党支部已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二是强化党课记录。落实工委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书记签审制度,对党课记录同步做好专人记录、限时整理、书记签定、上传归档等工作,确保记录及时准确。今年以来,工委机关党支部党课记录均已经工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签审。

(二)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做好打印记录签字归档工作。对2021年10月以来采用电子打印版的会议记录,组织现班子各成员根据各自参会情况进行逐份审查审核、逐一签字认定,并将签字后的会议记录及时归档,按照档案工作要求落实管理。二是及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对原工委委员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在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修改的基础上,于3月27日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对修订后的工委委员议事规则进行审议。新修订的工委委员议事规则,将原规则的10条内容修改增加为6方面18条,并对会议记录及保管工作列出“记录及保管”方面具体3条规定,对记录内容、记录方式、记录保存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还明确了工委委员议事规则每年一次审查修订的要求,确保制度规定得到及时更新完善。三是加强制度规定学习贯彻。3月27日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新工委委员议事规则后,当日即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及时学习,认真对照规则要求组织工委班子议事。自新规则制定后至4月15日,召开工委委员会议1次,筹备工委委员会议2次,均落实新规则有关规定。按照新规则要求,已及时做好一季度工委委员会议记录的装订封存保管。

(三)关于“人员招录和管理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专门业务学习。3月25日,组织工委机关干部集体学习编外用工管理规定,通过专业讲解、交流讨论、疑问解答等,切实提升对相关制度的理解掌握,增强制度应用的自觉意识和落实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议事制度。对原工委委员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在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修改的基础上,于3月27日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对修订后的工委委员议事规则进行审议。新修订的工委委员议事规则,对议题征集等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确保编外人员招录等事项及时申报议题、及时上会研究。三是及时做好工作提醒。工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督促规范执行。

下一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长效整改不松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松劲、不撒手,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务实的作风抓好持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促提升。持续推进“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减压,深挖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根源症结,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片。把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预防、防微杜渐,真正发挥巡察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助推机关工委自身建设新提升。

三是坚持聚焦中心强实干。持续用好巡察工作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带领工委机关持续深化“双建争先”工程,加快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机关党建高地,引领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广大机关党员对标“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目标要求,在“四年”行动、“两城两湖”建设中“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9;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中共温岭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邮编:317500;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