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4 16:14:49 来源:温岭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新河镇党委进行巡察。2024年3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新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新河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分解责任,明确各项问题牵头领导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2个月集中整改期,新河镇巡察整改办定期集中汇总整改进展及成效,督促各业务条线、管理区按照时点推动整改工作;各业务条线、管理区坚持实事求是、系统整改、源头根除。三是突出建章立制,加强成果运用。新河镇党委以严肃仔细的态度,反思问题根源,仔细梳理分类,找准症结,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针对整改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14类5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正在整改6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党纪立案1人,政务处分4人(警告3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30人;挽回经济损失187.5余万元;建立规章制度7项、完善规章制度6项。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镇党委已于2024年2月27日印发《关于调整新河镇重点信访案件包案情况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二是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平安法治办对信访办理答复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经办业务分管领导和信访分管领导双审核,书面答复报镇主要领导审核。三是案件派单、流转限期办理答复,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受理、办理过程有督查、办理时间有期限。
2.针对“信访工作源头治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事前研判。邀请顾问律师、基层站所等对拆迁安置、土地征收等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广纳良策,深入研判分析信访风险点,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二是逐一分析案件产生原因、未化解原因,加强信访法治化工作,对于非法越级走访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及时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教育。
3.针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形势分析预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和存信访风险问题研判分析,多次对积案重点村开展专项协商,组织联合接访。二是持续开展积案化解工作,加强信访听证、评议、复查复核工作,推动积案依法终结。三是有效统筹协调大信访和涉纪信访。镇纪委、平安法治办牵头召开多次信访会商会,共同推动村居的信访事项化解稳控工作。
4.针对“信访政治生态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凝聚全镇信访化解合力。由镇主要领导牵头研究信访包案、化解工作,发文落实班子领导全员包案。镇主要领导带头落实接访工作,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信访会商会,听取信访工作情况,并作工作指示。二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回复审核,由平安法治办对信访办理答复内容进行严格把控,落实经办业务分管领导和信访分管领导双审核。
5.针对“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信访重点领域加强常态化纪律教育,防范村居廉政风险,提升村居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已于2024年3-4月组织各村居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员教育警示案例、纪律处分条例,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二是对信访工作基础薄弱村村两委班子队伍思想及工作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重新调整村班子结构。三是加强信访重点村整治,通过走访、座谈等多形式深入剖析村组织建设薄弱点,对村民矛盾纠纷针对性化解,提升班子凝聚力。
6.针对“信访办理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组建信访专项工作对接微信群,对网上信访办理事项,完善工单受理、分类转交、督办催办、回复归档、分析研判等流程机制,有效解决超期办理、办理结果答非所问、回复措辞不够严谨、回复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二是我镇进一步规范开展初次网上事项办理,对应回复件规范上传书面答复、附件证明等,未出现办理未通过情况。三是今年3月我镇开展12345诉求件回复办理百日攻坚,各办公室、管理区“接诉即办”,在3个工作日内作答复,回复满意率大幅提升。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耕地保护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已于2024年1月23日出台《新河镇人民政府土地违法案件联合处置办法》,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执法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二是已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进行联合整改对河头梁村活动场所违章建筑开展强制执行,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整改。
2.针对“新增违法建设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已于2024年1月23日出台《新河镇人民政府土地违法案件联合处置办法》,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二是已建立违法用地、新增违建线索每半月上报制度,压实各办公室、各管理区、村居责任,确保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已将“两违”处置情况纳入“三评三改三处理”及村居干部三同考核中并直接与工资进行挂钩,对违建管控不力的每季度直接予以考核扣分。四是已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进行联合整改对北闸、南鉴、渡首等村进行联合整治。
3.针对“违法用地问题线索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进一步加强线索闭环处置,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村镇组及执法科,实行联合办案,各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均列入联合办案成员,根据不同的案情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组,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已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进行联合整改,完成对河头梁沙场及后街新村临时场地整改。
4.针对“落实金清水系‘清源’行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考核制度,加强河道保洁巡查力度,安排巡查队员对全镇123条河道进行巡查,做到每月巡查全覆盖,对巡查发现中的河道问题及时交办给保洁队完成整改。二是密切跟进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开展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三是对金清大港连接支河及镇域交界断面河道每周开展水质监测,深入排查污染源。四是农污进厂C区块工程已于2024年6月底完工;南新街等区块污水零直排工程,目前已完工待验收。
(三)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道路交通专委会已经实体化运转,每周开展会商及时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大江鞋业所在南鉴村开展隐患全域整治工作,从根源上消除民房生产带来的安全隐患,计划改造涉及面积共160亩,涉及民房359户784间。二是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印发《2024年新河镇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主体责任长效管理机制,要求责任到个人,并纳入年度考核。
2.针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入户宣传消防安全5746人次,落实企业隐患整治2718处,截止5月8日,总计发生火警41起,同比下降4.76%。
二是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6日向隐患企业出具了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已限期整改完毕。
3.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1月9日完成了清水湾业委会换届选举,对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业委会进行约谈,对相关违法物业进行立案调查。二是鑫业家园问题已于2024年2月完成整改,金森大厦消控室值班人员已更换为有职业资格证人员,国慧控股有限公司已为金森大厦提供消防年度检测、月维保服务。
4.针对“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应急消防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2023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成立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村居、各办公室、各管理区、镇属各单位在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下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二是严格要求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统一培训,不定期组织镇级培训,由第三方对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组织各类培训9次。三是加强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有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最少一年一次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四)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有待加强,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我镇各民生实事实施办线积极对接市级部门,紧盯时间节点,狠抓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加速推进,10月新河镇省、台州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成。镇级8个民生实事项目按年初计划、进度节点稳步推进。
2.针对“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温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二是总计核查退出公益性岗位5人,及时追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补助资金。
3.针对“公租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经依据《温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新河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完成公租房档案、公租房申请、审核、轮候、配租等相关资料整理,已送至住建局协审。二是已向台州市肿瘤医院收回租金。
4.针对“深化强村富民行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挖掘各村集体创收潜力,通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等方式,2023年度新河镇59个村实现年收入3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完成市定57个村的考核任务。二是加强村级债务预审,对各村新增贷款等严格按照《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温农水〔2023〕287号)执行,合理管控村级收支。渡首村干部已与债务人达成调解,2024年4月26日已签订调解协议,现村账户已解封;上莫村新民之家工程已于4月底完工,进入验收阶段;下林、路边两村财务审批人员已配齐,目前村级财务工作正常开展,浙农经管运行正常。
5.针对“推进农房改善民生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零星土地复垦项目持续推动解危,对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拆除,灵活采取货币、产权置换等方式与户主达成复垦意愿,对暂无农民建房建设区块的,采取先拆后安置策略,通过镇村审核后优先安排宅基地,对于家庭条件困难,修缮资金不足的户主,由村集体先垫付,解危后市财政补贴返回村集体;对于应拆未拆、违章等建筑,由管理区牵头拆除。截止2024年5月10日总计已解危17间,整治率达51.5%。二是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上报相关意见,申请在下轮长屿硐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调整时对控制线予以调整,市局部门已收悉我镇意见,并将在下次规划控制线调整时予以考虑,切实解决硐天南村等5村建房难题。
6.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1月1日后,支付工程款时都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汇款,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二是已于5月13日召开新河镇财政所业务培训,学习工程财务管理相关内容。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依法行政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行为,聚焦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较为集中的土地违法案件处置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印发《关于修改〈新河镇人民政府土地违法案件联合处置办法〉的通知》(新政〔2024〕3号)。二是邀请顾问律师开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全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掌握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相关的法定程序。
2.针对“未按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作出罚款处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会以及企业主安全生产会议,对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业务、消防技术业务等内容进行培训,邀请律师就文书使用错误、填写错误、问话笔录不规范、装订不规范、法条引用错误等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法条适用相关能力,提升企业生产安全意识。23年以来,开展培训13次,开展企业安全培训5次。截止5月8日,共发生火警41起,同比下降4.76%,今年以来经自查未发现错罚情况。二是针对“温应急罚〔2021〕10-30号”案件,因使用法律条款适用存在争议,对企业主体进行了处罚,并未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3.针对“未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日常巡查机制纳入网格管理及三同考核,每季度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印发《四季度各管理区交叉检查情况通报》、《各村火讯情况通报》等通知,对2家易燃易爆企业存在抽烟等动用明火现象启动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常态化开展办案实践“传帮带”教学,由老同志带领新同志在处罚程序、现场检查和询问笔录、证据收集、权利义务告知、案件调查报告等工作开展中进行实操教学、及时纠错、巩固提升。
4.针对“遗漏调查相关直接责任人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案件处罚处置会商,针对疑难案件聚焦执法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适当、程序合法五个方面充分讨论研究,今年以来开展案件会商8次,针对一般案件每季度开展案卷自审,形成案件自审评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办案人员案卷互评,指出相应问题,提高案卷质量。二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会以及企业主安全生产会议,23年以来,培训队员13次,企业安全培训5次,培训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业务、消防业务、消防技术业务等内容,提升执法办案相关能力,提升企业生产安全意识,今年以来经自查未发现遗漏调查的情况。
5.针对“政府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新河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中合同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合同管理的流程和环节,规范《新河镇合同审批单》填写,梳理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归档等各个环节规范。二是严格实施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各业务条线合同备案意识,落实专人负责汇总各业务条线承办的合同,组建新河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群,定期提醒各业务条线按照工作要求填写《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审批表》,并上传至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提交合法性审查及重大合同备案,持续做好备案工作,自2023年12月4日至今,在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中提交并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6项,其中3项属于重大合同,均已在系统中完成重大合同备案。
(二)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新河镇敬老院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经通过招标程序,将新河镇敬老院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机构浙江实创生活服务集团开展运营,并且定期到新河镇敬老院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新河镇敬老院规范运行。二是对运营公司人员管理等业务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登记造册,确保人实相符、底数清楚。三是抽调财务专职人员,配备会计、出纳专门管理新河镇敬老院银行账户,规范财务台账,确保收支明晰,账实相符。
2.针对“南洋岙废弃矿区治理塘渣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监管模式。对所有镇级较大工程采取业务办公室、监理、金港公司聘用监理人员三方共同监管的模式,已于2023年12月20日收回机械费,目前正在对市民大道西延工程进行结算,结算报告中已扣除运输费。二是严格执行塘渣管理规范。规范开展运输、调拨、数量核实等各环节手续流程,2023年9月以来未出现工程塘渣缺管漏管现象。
3.针对“村级‘三资’管理方面问题仍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今年3月14日召开村级资产资源出租程序和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等专项整治会议,村主职干部、机关干部参加,督促各村摸清资产资源底数,严格按照合同,按时收取租金、承包款等,已落实各村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二是今年以来,塘下管理区、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多次会商,指导中洋新村收租工作开展,由村集体对欠租对象定期进行催缴收取租金。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漏报、多报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5月13日召开新河镇财政所业务培训,学习工程财务管理、差旅费报销审核相关内容。二是对1-4月共32笔差旅费报销进行财务上的二次审核。按照现行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温岭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温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行〔2019〕10号)明确了报销流程,统一审核标准,明确各项费用报销的标准和范围。
2.针对“公车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租用车辆已与新河西门头汽车修理厂核对,现已调整为合同约定的车型。同时,已制订《新河镇各办线业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严格车辆维修审批,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办线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镇党政办备案,由驾驶员到政府指定厂家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如确需另外选定维修点,需报分管领导单独审批,并报党政办备案。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要求上报审批,同意后再进行年休假补贴的发放。
4.针对“工会慰问领导与职工标准不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会慰问机制。已于2024年3月14日印发《新河镇机关职工生病住院慰问规定》。二是已追回多发的慰问金。
(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资料的保管,已对2022、2023年已经完工结算的工程资料进行了归档。二是已制定工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工程例会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中不漏管缺管,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签证单、联系单及时办理。三是在工程概算预算中考虑渣土正规消纳费用,杜绝渣土乱倾倒问题。
2.针对“镇级招投标平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招投标规范流程,明确所有项目投标前需召开标前会议,明确资金保障及土地属性,杜绝出现项目违法占地现象。已制定《新河镇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范招投标流程,明确标前会议制度,加强招标项目审核。
3.针对“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调查核实。项目监理单位已按实重新编制监理台帐资料。二是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监管模式,对所有镇级较大工程采取业务办公室、监理、金港公司聘用监理人员三方共同监管的模式。
4.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按照年初编制采购指标再执行原则,严格执行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对于工程类超过分散采购年度限额60万标准的,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集中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组织分散采购。二是已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布署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各办线严格执行零星工程实施审批制度。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防疫工作人员补贴重复记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责令工作人员逐笔逐项核查找回,发现重复记工时间、对象后,于2023年10月23日追回多发补贴,对上述问题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开展约谈、批评教育,形成财务审核的内部压力传导。二是强化审核管理,要求各经办人在补贴制表、核对、发放时层层把关,对原始凭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专项经费补助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梳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及其它需专项经费财政拨付事项,进一步加强业务办线同财政所的联系沟通,确保专项经费补助及时发放。
3.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金额较大、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全面梳理其他应收款情况,条分缕析,分类处置。对政府内部账户之间相互往来款予以清理;对其他应收款-镇财政和其他应收款-高产创建整乡制两笔其他应收款,在查到财政账对上级补助做收入账务处理后,对政府账进行了支出账务处理;经与屿詹村两委协商收回了屿詹村的部分其他应收款。二是对还未收回的政府账其他应收款,继续通过催收、法律程序等方法,对具备收回条件的应收款进行清理。
4.针对“无依据发放退休干部学习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镇党委于2023年9月开始停发退休干部学习补贴。
(六)关于“对下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企边界不清,职权不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金港投资公司已于24年3月底对借用人员进行了清退,今后金港投资公司将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金港公司用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用工规范。
2.针对“公司银行账户设立、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落实金港投资公司严守资金划转先签字再办理的程序,严格执行银行开户、抵押融资等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体现集体讨论过程。二是规范国有公司账户管理,除项目贷款资金支出外的业务确保在基本账户,规范跨行转存审批制度,补办银行账户跨行转存审批程序。三是规范基本账户,沉淀资金可转出部分已全部转入基本账户,每季度对其他银行账户中沉淀资金进行核查,及时转入基本账户,保障账户资金高效利用。
3.针对“房租收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金港公司已于24年3月底完成出租资产台帐建立。对出租的资产安排定期检查并收取资金,在租金支付前一个月起进行定期催缴,确保租金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账。
4.针对“合同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金港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收回浙江实创公司垃圾清运费,今后金港投资公司将严格规范合同执行,确保项目建设涉及支出费用以工程合同造价为准,合同外费用支出,落实专人负责核查确认。
5.针对“违规发放资质证书挂靠人员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金港投资公司已于2024年1月终止资质证书人员挂靠,停止发放职称补贴及代缴社保,今后将坚决杜绝资质挂靠行为,按照合规方式获取资质。二是已于2024年1月8日对镇属国有公司内部在册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严格依据在岗情况发放补贴。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对机关干部和编外自聘人员的效能检查,检查结果均通过机关群进行实名通报,对违反效能建设、工作纪律的对应给予通报批评、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二是镇组织办已于2024年3月全面摸排现有临聘人员考勤情况与吃空饷行为的情况,并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新河镇编外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三是消防中队严格执行队员年休假审批制度,巡察指出问题后每月制定值班表提前对休假人员进行调班,未排入值班表。
2.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向各支部印发相关学习资料260多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纪学习和案例警示教育,召开新河镇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和赌博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二是镇党委专题研究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镇大会具体部署了2024年全年各项工作,合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三清一促”和“一镇一专项”等工作。三是4月份召开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工作会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监督队伍的纪律意识,守好底线。
3.针对“推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三同”考核管理。今年以来,根据三同考核情况确定红榜村9个黑榜村4个,并在64个村居公开栏进行公示,免职和调整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干部2人,计划调整2人。加强对现成村班子成员的思想教育,2024年以来结合三同述职大会开展村党组织述职评比2次,充分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二是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和基层公权力在线审批系统应用,审批系统全面挂钩浙农经管村级财务审批,实现全覆盖、硬约束。
4.针对“纪律处分及问责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纪组工作协同,对前期已经处置案件和问责事项进行了一次集中的查漏补缺,在4月初镇纪委将2024年以来所有人员处理情况反馈给组织办,并在此之后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案件的即时抄送以及其他处理的次月初集中抄送机制。二是做好问责处理以及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12个办结案件均按照流程向本人、组织办以及本人所在单位抄送,并做好回执存档工作,确保处分及问责执行到位,做到了相关资料完整、手续完备。三是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加强联审,在2024年初评定2023年度先进表彰人员过程中开展了组织、纪委、派出所等多方联审,在各办、管理区推荐优秀名单中审核出不符合评奖评优3人,全部予以否决。
5.针对“公职人员违规持股、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2024年2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报告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自我检查表填写。组织办工作人员及时审核填写情况,与相关领导干部加强沟通。二是定期开展机关干部纪法意识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求各机关干部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新河镇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新河镇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和赌博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新河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6.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公文印发管理。已落实秘书室、文印室、文书室三方每月核对发文文号与印发文件文号匹配情况,文号取用后立即在发文微信联络群备案文件类型、文号、取号人等信息,确保发文文号前后连续、不重复、日期准确,文印室打印红头文件时,将文件类型、发文文号、发文名称、印发日期等信息录入电子表格,落实文书室在盖章时对发文文号情况再审核,有效防范公文签发不规范、文号重复和空置等问题,确保发文文号准确无误、发文资料齐全,坚决杜绝未经签发私自印制公文。
7.针对“落实‘一肩挑’后村干部专职化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2023年10月解除涉事人劳动合同,并停止发放补贴。二是定期对村主职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排查,已于2024年3月12日完成各村领薪资干部情况摸排,填写各村领薪资干部情况表。
(二)关于“选人用人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镇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书记选人用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评估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潜力,确保干部提拔任用符合岗位需求和组织发展要求,同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方式来进行干部调整,提升选人用人透明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方式进行干部任免,选人用人透明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于2024年1月24日开展新河镇机关干部综合比选,于2024年3月8日、5月8日两次召开机关作风点评会,全面评估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潜力,确保干部提拔任用符合岗位需求和组织发展要求。
2.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摸排现有干部岗位任期情况,24年以来,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到位,未出现职务任免程序执行不到位情况。二是已于2024年3月8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关于实行中层干部调整工作预审制度的通知》(温组发电〔2020〕8号)等有关规定。已加强人事干部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业务培训。
(三)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会议决定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议事制度,以会议记录商议内容作为执行依据,明确各办线议题提交讨论前要严格把关各类细节;对于出现议题内容变更,须重新提交议题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重新提请班子会议审议实际执行情况,作补充说明并通报。
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镇长办公会议议题讨论流程,对涉及上会事项,会前收集整理成册,会上印发书面议题讨论稿,参会人员人手一份,由各位班子领导详细审核。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党委会、班子会、镇长等涉及上会内容、讨论情况及结果必须完整详细记录,严禁留空白页,相关涉及附件内容详细存档备案,记录完成后,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规范性检查。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截止2024年4月,镇组织办已严格要求各支部按照上级要求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按照流程落实专人详细做好党建红白本记录,并结合党建联建、周末党课等活动,对有关支部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镇组织办定期对村居开展一季度党建巡查,及时对接检查结果并将共性问题重点公布,对各党支部提供党内组织生活监督指导。
2.针对“党员发展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做好人员把关。三至王村、南洋岙村、南栅村已于23年底发展党员1人,并已将潮未至村、塘家洋村纳入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其中潮未至村目前积极分子满6人,塘家洋村目前积极分子1人。二是镇党委于4月15日召开周末党课,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人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
3.针对“党费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流程。二是已于24年3月结合管理区支部调整情况,重新确定各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和党费收缴管理人员。三是镇党建综合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管理监督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
下一步,新河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党的建设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务求长效落实。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
三是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锚定“三地一城”建设目标,踔厉奋发,实干笃行,在温岭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彰显新河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598125;邮寄地址:新河镇人民政府,邮编:317502;电子邮箱:wlxh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