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3-27 08:38:50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7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的现实需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系统要求,是深度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城两湖”建设的有力保障。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形成共识,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的首位来抓,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推动落实。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科室(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建议,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包抓负责制。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整改任务,坚持高位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注重打好持久战,深入开展建章立制,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住建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清醒的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剖析根源、反思反省,深入细致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先后多次督办整改工作,听取有关科室汇报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责任科室对照台账,逐项整改,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在此基础上,坚持做到标本兼治,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成效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6个、正在整改7个、移交整改3个(其中正在整改3个)。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责令检查14人,提醒谈话26人;建立规章制度10项、完善规章制度4项。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城乡危旧房改造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镇街道全面核实存在问题,补充完善鉴定报告资料。二是2023年10月10日,召集全市16个镇街道召开城乡危旧房改造补助审查业务会议,要求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落实经办人员逐户实地检查验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机制,从严把关城乡危旧房改造补助资料。三是加强核查工作,严格审核各镇上报的城乡危旧房补助资料,对2023年普通家庭危房改造补助和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进行资料核查并逐户验收,对复核补助条件的及时进行补助。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直管公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立即落实整改,对指出的42户问题对象,其中4户已按规定完成信息变更,17户已完成清退,5户已签订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退房,其余16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对全市直管公房承租人开展一轮全面合规性清查,未发现违规情形。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燃气工程安装领域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已严格执行发改局指导价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建立收费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合规经营。

4.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结算,2023年7月12日召集太平街道办事处、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相关结算事宜,2023年8月18日函告太平街道要求落实老旧小区审计提出问题整改,督促太平街道尽快完成相关项目结算工作。目前锦园未来社区建设项目、万寿路西延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工程结算备案;北门街(南区)、北门街(北区)、兆丰园、西苑小区、花园新村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审定,待上传市财政审核;大宇大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因施工方对工程造价存在异议,正与施工单位协商。二是举一反三,督促建设单位对今后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及时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5.针对“城市建设和管理信访问题上升趋势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2023年信访问题清单,逐项对信访内容进行梳理分类,按科室做好划分。二是牵头各线开展信访分析,明确成因及各自降低信访量的建议措施,形成分析报告。三是从信访内容本身对各分线开展细化分析,研究针对性措施,努力从源头降低信访数量。2024年2月信访量环比增幅-18.8%,住建领域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数量呈平稳下降趋势。

(二)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编制,初次评审正在优化中,3月份完成成果稿。二是已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初验收,正在试运行。

2.针对“数字化改革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同市大数据局、市审计局及软件开发单位进行多轮沟通对接,明确系统升级方式、资金来源等,下阶段,将做好正式合同签订及软件开发工作。

(三)关于“营商环境不够优化,服务效能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建筑许可流程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营商环境优化事项,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学习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体系S3版相关规则,全面梳理纳入监测项目,按照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阶段的手续和时间进行分类,实施针对性的提升举措。二是实施并联审批,做到事项应合尽合,应并尽并,在台州市内首创规划和施工许可联办。省试点开展竣工联合验收,办理数量居台州市首位。扩大环评、水保区域评估范围,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办理费用。率先实施行政审批承诺制改革,施工许可减材75%。努力缩减办理建筑许可手续、时间,截至2024年1月份,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办理时间排名居台州市第一,办理手续排名居台州市第四。

2.针对“‘降本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5家相关企业已退回欠薪保障金。二是已逐一通知物业保修金逾期未退还的45个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对接业委会,加速处置争议事项,在此基础上,主动作为,组织开发建设单位和业委会、业主方,协商解决异议,力争实现应退尽退。当前已全部通知到位,完成7个项目物业保修金退还,5个项目转入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下的项目因建设单位和业委会存在异议未解决,不符合保修金退还条件而未退还,截止目前,已逐一通知建设单位和业委会加速处置异议事项,待异议解决后即时退还。

(四)关于“信用监管执行不够到位,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不良信息录入归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补录完成2家企业被列入不良行为的信息,补录169人次违规行为记分。二是明确职责,印发工作规定,明确科室职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专项整治不合格等各类受到暂停新承接业务或限制投标处理的信息及时通过公文阅办抄送有关部门,自巡察反馈以来,共抄送2次检查通报。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评奖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2023年9月20日,印发文件对2018年至2022年10名被列入当年“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人员的优秀建造师荣誉称号予以撤销,并在政务网予以公示。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关于“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针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未落实闭环管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对建设施工领域事故处理情况排查,均已完成闭环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科室联动机制,实施闭环管理,及时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处理并将结果抄送应急管理部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1年9月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对混凝土企业的原材料抽查抽测;三是对相关企业、人员进行处理;四是全面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监管效率。

4.针对“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14名无证送气工已停止配送,对6家瓶装燃气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场站工作人员已按要求参加台州市燃气协会继续教育,并通过学时认证。二是持续推进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整治,推进“瓶改管”“金属软管更换”工作进度,目前全市金属软管更换率达100%,“瓶改管”方面,民政局已完成工作任务,教育局、卫健局正进一步推动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瓶改电”工作。三是6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联合成立巡检队伍,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已完成全市餐饮用气场所检查全覆盖。四是温岭市两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常态化管线巡检工作。

5. 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成档案自查自纠、一一整理。二是完善产权备案《一次性告知书》、《服务指南》等,严格按收件清单审查资料,台账档案定时移交并做好清单记录,电子档案全部上传系统备案。三是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暨钢筋、安全网抽查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6.针对“房屋安全鉴定行业专项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加强鉴定报告质量管理,按照《台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要求,对2022年-2023年10月温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抽查复核工作并印发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以及抽查比例。

(六)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规范局内会议记录,每半年度开展一次下属企业日常检查,对下属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财务管理、用车管理、党建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一轮综合检查,已开展一次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纳入议事范围,明确工程设计等专项经费3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50万元以上等事项均需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同时,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风险防控措施事项加以明确。对于未经集体决策的事项,一律不予使用公章,实现末端闭环管理。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局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排查,除巡察指出文件外,不存在同类情况。已完成司法局补备案相关工作。二是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确保程序合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排查,不存在同类情况。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流程和步骤,确保程序合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印发合同管理办法,对财务审查、必要性审查、合规性审查等内容进行明确,并已按规定执行。

(二)关于“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作出罚款处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巡察指出的案件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追罚。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对类似案件逐一自查整改,除上述外无其他未处罚的情形。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同类案件不同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后续对该类同类案件严格执行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做到同类案件同等处罚。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立防范机制,对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条款的,由办案科室提出,法制参与,邀请法律顾问,纳入案例会集体研究,保证案件公平公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案件适用法律遗漏处罚种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遗漏情形,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未发现其他情形。二是机制保障加以规范,对适用法条的完整性作为法律文书的审查内容,落实法制专人予以审查。该事项长期坚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4.针对“未及时移送违法行为线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法制监察,对应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建立防范机制,落实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制度,对处罚案件涉及其他违法线索的,由经办科室落实一名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以函告文书形式向主管部门移交相关线索,并负责收回复函,归档整理闭环。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5.针对“未执行从重裁量规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法制监察,严格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权力事项依据中的等次及处罚标准。二是建立防范机制,对处罚案件涉及从重裁量的,纳入案例会集体研究报法制备案。该事项长期坚持。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6.针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制度执行刚性,除在市级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外,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提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查询服务,确保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到位。2023年9月份巡察反馈后至10月30日,共办理6个案件,处罚结果已信息公开。

7.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在2022年就对无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问题进行整改,后续案卷均附加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案件均已在后续案卷中附加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二是已完成办结案卷整体装订并存档;三是对处罚案卷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均自查补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收回多发放补贴。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加强日常管理文件,对接待、报销、用车等事项进行明确。二是对办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协会车辆已退回。二是完成业务用车AB岗配备驾驶员方案,并建立健全台账。三是严格执行用车登记制度、业务用车使用制度。

(四)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园林养护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成苗木清点,及时更新底数台账,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二是对苗圃进行整合,对被占用部分苗圃完成清理,严格做好出入库管理。

2.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运维费已收回。二是2023年7月19日召集全市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11个镇开展专题研究,督促各镇全面核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2023年9月4日对各镇下发文件,要求各镇对合同期限内的运维费结算、农污设施存续和运行现状、后续运维监管等方面开展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农污治理设施正常使用。三是印发文件,加强运维监管,严格审查把关各镇每季度上报的运维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设计费计算基数错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收回多支付设计费。二是严把合同审核关,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并按规定支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4.针对“工程项目前期调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围挡费用已按比例收回。二是加强合同实施和结算监管,同时充分做好项目前期调查和项目评审工作,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出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5.针对“绿化管护责任追偿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向公司追偿。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收回多减免租金。滞纳金部分根据合同条款,已报台州仲裁委员会起诉,目前已裁决,等待执行情况。二是前期已对相关资产进行清理及砌墙封闭处理,目前每周进行巡查,未发现新问题。下阶段,将继续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7.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目前已严格执行市里相关招投标文件和制度要求,严把工程招标审核,对确需邀请招标的项目,在兼顾工程品质和市场公正的基础上,适当扩大邀请招标对象范围。二是督促相关公司理顺工作机制流程,规范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合规性。

8.针对“工程监理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规定做好监理台账归档整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印发加强日常管理文件,明确工会经费发放对象和金额范围。

2.针对“合同委托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的审批事宜,对应提前商议的事项事先上会,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加强合同签订程序规范化工作管理,与第三方先签订合同,再进行相关工作,切实做好程序规范化工作,避免合同委托程序倒置问题。

3.针对“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对我单位其他所有资金均按照《温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温政办发[2019]7号)、温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2号常务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果符合上级相关要求。二是在我单位2023年三季度物业维修资金竞争性存放中,已不再自行设定参标银行资格,并将存款期限设定为1年。三是在已完成的2023年三季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竞争性存放中,投标银行利率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上浮,同时中标银行利率均已上浮到顶。

(六)关于“对下属单位市规划设计院指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相关人员已将因私存公款所产生的利息所得上缴至公司账户。二是针对此类问题,公司在制度上、人员配备上、教育宣传力度上都进行重新梳理,积极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款使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各级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部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前往市档案馆,参观“510我要廉”机关“廉洁文化”主题活动成果展,提升机关同志的廉政意识。二是强化督导,严抓惩处。强化机关党委职能,对违纪人员按规定开展廉政提醒和工作提示约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2.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纪委工作培训,积极对接派驻纪检组,进行业务学习。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三书两报告’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三书两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对已处理案件人员下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强对上报的“三书两报告”的审查,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4.针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同志作风提醒,不定期对机关效能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加强机关同志思想建设,组织参观“廉洁文化”主题活动成果展,提升机关同志的廉政意识。三是对存在代打卡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责令检查,并扣除部分绩效考核奖。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5.针对“单位内部审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内审工作进行合理计划,已组织对我局2023年执行率较低的项目进行审计。

(二)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对接市委组织部并根据工作要求,加强业务经办人员对《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参考流程、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选人用人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安排13名工作人员返回原单位,确保工作衔接稳定,当前已落实第一批次6人返回原单位。二是经调整,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均为中共党员,确保以后中层干部提拔考察组成员均为中共党员。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成人事档案整改。二是已组织业务经办人员赴组织部档案室进行请教学习,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并开展第一轮职工人事档案自查自纠。

(三)关于“对基层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对各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对党员发展程序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党员发展相关程序。三是经了解,两名同志符合党员要求,已上局党委会议研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内部巡查,每月开展一次线上检查,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针对“党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对相关单位支部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支部运作;对支部党员情况进行摸底梳理,正在规整党员档案,联系街道对接组织关系迁移事宜。

四、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审计移送问题调查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责令公司追加对该名职工停止承接业务6个月的处理(追加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已于2023年9月22日印发处理通报,并抄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岭市发改局、温岭市财政局。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局,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全面整改。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于整改工作,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使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局党委将把巩固整改成果同全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修订完善后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让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本着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原则,持续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巡察反馈相关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够的,严肃问责。坚持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169118;邮寄地址:温岭市横湖中路188号2803办公室,邮编:317500;电子邮箱:wljsd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