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 08:47:57 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残联党组坚持把巡察作为政治体检,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补短板、强弱项,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理事长王豪刚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林明方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市残联党组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四方面38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对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第三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等的联系沟通,多次主动对接会商,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及分管领域整改,各科室(下属单位)对照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正在整改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3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5人;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完善规章制度4项。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9年以来,未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问题。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市残联党组于2023年9月19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自2023年1月开始,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机关政治学习会等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加强成果运用,2023年以来认真落实《温岭市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大力推进4项政府民生实事、拓展残疾人居家就业“家经济”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以班子会、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问题。
一是于2023年9月19日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理论基础,树牢规矩意识。二是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修订《中共温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严格遵照执行。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二是加强会前会商,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议题申报程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会前充分酝酿并依次签字确认。三是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残疾人康复工程补助资金未审核把关”问题。
一是对2019—2022年实施的白内障复明工程补助对象开展全面筛查,在全部1796名白内障手术人员中,梳理甄别出贫困白内障患者95人,其他家庭患者1701人,并对其中18名退休人员已逐个打电话讲解相关政策,已收回违规补贴部分。二是完成我市白内障复明政策文件修订工作,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开展学习中央、省级残疾人康复工程相关文件精神,多次与财政、卫健部门对接协商,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惠民·复明·光明”工程的通知》(温残联〔2023〕18号),对实施对象、经费保障、服务流程等内容进行细化。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新的政策文件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治疗。
2、针对“残疾人证核发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调整温岭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评定监督小组,完善残疾评定监督工作规则。二是规范上门评残专家抽调机制,已明确由多名专家随机轮流参加评定。三是对2019年以来残疾评定档案进行全面复盘起底。四是对当时负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有关同志问责。
3、针对“残疾人之家运行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开展结对帮扶。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宣讲契机,对全市23家残疾人之家全部开展党支部结对帮扶;利用省级残疾人之家数字化管理应用全面贯通落地,每月向各镇(街道)发布运行及考勤情况通报,强化跟踪指导。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已制定残疾人之家三年审计计划,2022年12月完成审计的5家残疾人之家已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三是加强支持引导,主动对接滨海镇,组织专门团队上门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滨兴残疾人之家转型为“微型残疾人之家”,并在2023年度以奖代补政策中兑现奖励10万元。四是对负责残疾人之家工作的有关同志问责。
4、针对“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惠民医院已于2023年5月1日之前完成无障碍卫生间清理,明确与残联机关共享无障碍停车位,医院建立无障碍设施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无障碍设施维护。二是部署自查自纠,2022年完成改造的13个点位已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按标准全部完成自查自纠,严格对照9个方面的改造内容开展逐项核实。三是开展现场检查,于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将检查发现的无障碍标识缺失、停车位占用、设施挪用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单位落实整改,无障碍标识后续重新张贴、规划了新的无障碍停车位、信息无障碍设备落实了专人专管,确保残疾人和需求群体能充分体验到改造后的效果。
(四)关于“助推残疾人就业增收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针对“助残项目成效差”问题。
一是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淘宝街项目进行复盘溯源,总结经验教训。二是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项目决策前论证评估程序,提升助残项目决策和管理科学性。三是对当时负责淘宝街项目工作的同志问责。
2、针对“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单一”问题。
一是实施残疾人就业增收计划,2023年为742户残疾人种养殖补贴88.38万元,为80名有居家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发放工业缝纫机,为150名就业创业残疾人发放贷款贴息70万元,为75名残疾人发放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23万元,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实现100%就业,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365人。二是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组织开展中长期技能培训,各镇(街道)创办特色培训,同时其他部门有合适的项目通知残疾人参加,达到资源共享,2023年完成各类培训499人次。
(五)关于“履行残工委统筹协调职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9年以来未牵头召集过相关会议,缺少与残工委其他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每年‘助残日’活动未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问题。
一是已于2023年12月29日出台《温岭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温岭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市政府残工委会议已调整到2024年初召开,充分发挥市残工委成员单位作用。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缺乏科学性”问题的整改
针对“重大事项决策缺乏科学性”问题。
一是研究提出惠民医院改革建议,每月定期向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科学性。
(二)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足,对惠民医院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2023年8月21日经党组研究对惠民医院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并成立惠民医院管理小组,负责日常运行。二是督促医院严格执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惠民医院机构人事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重大事件、人事变动均按程序报市残联审核。三是推进医院各项改革,已于2023年12月25日出台实施《市惠民医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以提升医护人员医疗业务质量、素质及工作积极性为导向,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重新核定医院内设科室和编外人员员额,合并原有14个科室至3个科室,从原来15名中层缩减至核定9名中层,编外工作人员由原来的33人缩减至核定26人。四是督促医院逐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完成医院采购制度、药事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的修订。
2、针对“白内障医疗项目存在乱象”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开展“惠民·复明·光明”工程的通知》(温残联〔2023〕18号),严禁扩大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范围。二是督促医院进一步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每月开展临床业务运行数据分析,切实加强医保业务知识对接、宣教、督管,确保医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督促医院进一步抓实抓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医疗质量十八项制度》制定相关处罚制度,保证档案记载与病历记录一致性,杜绝统一模板化记录事件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
3、针对“执业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全力配合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问题梳理整治,督促相关医务人员及时足额缴纳行政罚款。二是规范多点执业医师管理,于2023年9月5日前完成所有多点执业医师执业注册,并进一步调整完善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三是落实放射科规范诊疗,已于2023年9月1日投入使用手机软件系统,进一步规范院内审片流程,由影像技师通过指定软件经医院影像医师进行线上阅片审核。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
4、针对“违规采购设备”问题。
一是督促医院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采购事项做到经医院内部开展采购摸排、论证、审核等程序后,再按规定报市残联党组审定,切实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强化对医院重大采购项目监督,督促医院在采购重大设备时严格执行政府招标平台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采购立项计划、采购开展流程、采购验收付费、采购档案管理、采购后期督管等相关制度流程,杜绝采购乱象。
5、针对“工资报酬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督促惠民医院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收回三名外聘眼科医生不规范发放的报酬,按规定重新计算后发放。对2019年以来的外聘医生工资报酬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二是督促惠民医院于2023年9月5日收回在编人员不规范发放的下乡补贴。三是根据医院核定自聘人员岗位编制数,以提高医务人员工作质量医院品牌效益为目标,修订实施新的《市惠民医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6、针对“药品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督促医院严格执行采购审批两条线,医院已调整药事管理小组、采购管理小组,明确各项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药品采购相关制度的调整完善,并根据临床业务运行开展情况,持续动态调整完善药品规范性管理要求。二是督促医院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定期开展药品临床运行评估论证,按相关流程开展药品采购工作。三是督促医院加强药品库存管理,医院严格执行每月试剂盘点、院内医疗质量交叉检查等制度,并将药品库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奖罚体系,杜绝超期限试剂违规保存问题再次发生。对负责检查工作的相关同志问责。
7、针对“康复项目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需采购康复所需设备已进入采购流程,医院通过前期摸排和多方论证,提出了利用结余资金采购移动DR的计划,经市残联党组审定同意后已进入采购流程。二是灵活运用已采购设备。医院结合门诊骨科、居家康复患者接治情况,将部分闲置康复设备投入门诊、居家康复治疗中,后期积极探索肢体康复学科建设。
(三)关于“对残疾人托养中心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托养中心一期部分托养人员不符合入托条件”问题。
一是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快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残联发〔2023〕8号),集中机构托养的对象不再有年龄上限,托养中心现有入托人员均已符合入托条件。二是严格入托条件和入托程序,《温岭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入托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7月13日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同意并出台正式文件。
2、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托养中心已组织开展业务合同、业务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其中5个问题,均已及时整改落实。二是指导托养中心制定财务管理、公章使用管理等流程,并于2023年9月20日组织开展内部集体学习,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3、针对“托养中心二期公建民营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委托第三方对托养中心二期项目进行审计,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审计报告。二是温岭振东怡欣医养护理院已配备不少于300万元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关票据,并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实地清点。三是落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对二期项目运行情况严格监管,确保其按照合同条款办事,稳步推行公建民营模式。
(四)关于“居家康复劳务费超标”问题的整改。
针对“居家康复劳务费超标”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与市卫健部门协商,出台“居家康复 家庭病床”行动的修订和补充通知,对《关于开展温岭市残疾人“居家康复 家庭病床”行动的通知》(温残联〔2018〕49号)中的“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作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二是自2023年8月开始严格执行新的通知要求,对居家康复经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居家康复服务流程和考核机制。
(五)关于“残疾人学生补贴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针对“残疾人学生补贴超标准”问题。
自2023年1月开始,对残疾人学生补贴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执行《台州市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职高残疾学生最高限额每位学生1000元/学期的标准,2023年补助特殊学校11.1万元。
(六)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列支混乱”问题。
一是2022年7月开始残疾本级物业和惠民医院物业分开采购,独立支付。二是严格执行项目支出要求,层层把关,切实杜绝财务列支混乱现象。
2、针对“重复发放集训补助金”问题。
一是收回重复发放的集训补助,截至目前已经收回5位残疾人运动员多发的补贴,其他人员仍在积极联系收回中。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落实“补助支付前业务科室和财务比对支付记录确认无重复支付”制度。
3、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成补充完善原票据相关资料,附2020年7月支付编外人员加班费、垃圾清单费清单。二是加强审核管理,层层把关,确保支付票据符合财务规定要求。三是对负责财务审核的相关同志问责。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长期虚化、弱化”问题。
加强惠民医院党的建设,加快从医院干部职工当中发展党员,目前已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
2、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问题。
一是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党支部支委会于2023年7月组织开展了一次年轻干部入党意向专题分析研判,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二是落实党支部书记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鼓励引导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扰。
3、针对“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于2023年8月30日完成党员形象照上墙工作。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及时按要求在公开栏内公开有关党务内容,并做好公示台账记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递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落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定期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2023年7月组织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干部全面梳理排查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廉政风险点,完善预防干预措施15条。
2、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形式单一”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4月11日组织召开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各镇(街道)残联分管领导、理事长和专职委员参加,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推进清廉残联建设。二是构建一体化廉政宣教体系,于2023年9月25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文化展,每月在温岭市残联微信公号发送廉政宣传资料,每逢重要节假日发布廉政提醒短信,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和高效化。
3、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机关干部日常监督,于2023年5月对残联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作风效能检查;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从2023年10月份开始每月通报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二是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时按照要求上报各类纪检报告,配合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干部任免记录不规范”问题。
已于2023年10月31日完成《市残联党组工作规则》的修改完善,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会前充分酝酿、会商,会议上党组书记末位表态。2023年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完成提拔任用中层正职1名(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任)。
2、针对“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
已于2022年7月调整市残联领导班子分工。
3、针对“长期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问题。
根据本单位事业人员退休情况,安排在2024-2025年间有序进行人员编制调整。
4、针对“财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问题。
推进市残联、托养中心财务工作一体化,市残联2名财务人员均为在编人员,负责市残联及残疾人托养中心会计工作,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明确1名财务人员负责报账工作。
(四)在“聚焦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针对“温审报〔2020〕25号指出的‘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业务收入挂钩’的问题未整改”问题。
一是惠民医院已于2023年9月1日起停止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业务收入挂钩计提方案。二是经市残联党组审定同意,惠民医院已制订出台《惠民医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试行)》,以“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奖勤罚懒”为导向,严格控制工资调整标准,杜绝医护人员薪酬直接与业务收入挂钩。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对照巡察意见,继续抓好整改。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寻找差距,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与深化理论武装相结合、与推进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发挥残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相结合,坚决打赢巡察整改攻坚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二是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中的事项,以绝不松懈的态度,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涉及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官人管事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三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市残联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9;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568号,邮编:317500;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