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2 14:45:48 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高度,对照整改标准,把握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改出质量、改出成效。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委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二是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加强与巡办、巡察组、纪检组的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制度,做到有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长效管理机制。
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认领责任,牵头拟定整改方案,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民主生活会,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在周一班子碰头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工作例会等会议上持续强调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定期听取和询问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将巡察整改成效,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推动人力社保工作再提升上。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巡察反馈的四方面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制定的13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5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免职1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23人;新制定制度11项,修订完善制度5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65.42万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技能人才存在结构性短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机关同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讲话精神、省委打造“三支队伍”要求等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完善政策,压实责任。出台《关于印发温岭市贯彻落实〈台州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工作责任分解清单》的通知》《推进温岭市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印发〈温岭市“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推进温岭市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明确部门责任,全力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2.针对“大学生招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多渠道开发大学生就业岗位。强化“市、镇、企”三级联动,密切对接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发动企业推出更多大学生就业岗位。二是开展精准招聘活动。加大人才需求摸排力度,提前做好来温大学生来源地的调研分析工作,筛选出大学生来温较多的地区和院校,有针对性的开展招聘活动。先后前往陕西、安徽、河北等省份开展“智汇台州全国高校巡回招聘”活动。三是拓展市场化引才渠道。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举办各类活动8场。四是加强政校企人才合作。邀请高校来温走访交流,带动更多大学生来温实习见习。
3.针对“‘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引进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排查并做好统计摸底。制订《关于开展人才创业企业成长助飞专项行动的通知》(温专项办〔2024〕3号),开展精准服务,并严格落实退出机制。二是提升创业人才企业绩效。通过项目踏勘、专家初选、集中评审方式精心筛选项目并采取专业机构尽调方式从中择优选择项目进行落地认定。完善“投补联动”的项目扶持模式,推荐人才企业申请市科创基金。
4.针对“就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匹配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紧扣产业需求开展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主导产业的紧密对接,引导院校、机构、企业等培训承接机构重点面向我市企业紧缺急需的钳工、车工、电工、电机制造工等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人次位居前5位的工种分别是车工1337人次、装配钳工1233人次、电工767人次、齿轮制造工342人次、养老护理员306人次,分别占比20.01%、18.45%、11.48%、5.12%、5.11%,针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培训,积极培养产业技能人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5.针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依规开展年审。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开展年检并通报。二是规范审批程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行政行为程序风险提示与指引》,制定《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完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办理规程,加强承诺内容核实力度。加强批后监管,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抽查,针对行政管理、办学条件、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成效等方面加强监管。
6.针对“人才公寓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清退。对人才公寓入住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并无发现其他问题。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人才公寓4套。二是完善政策。针对人才公寓空置问题,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简化审核流程,并向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倾斜。2025年7月22日正式发文《温岭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三是规范流程。定期对人才公寓在住人员的租房合同期限、不动产情况进行核查,对即将到期以及已购房产的人员做好提醒工作,及时办理退租手续。
(二)关于“落实就业创业惠民增收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温岭人力社保”公众号线上平台、“金秋招聘月活动”等线下渠道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二是针对性服务。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就业需求信息摸排,对有创业意愿的群体针对性提供政策推送、资金支持等服务。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目前已培训2次。积极与财政、金融办、银行等部门对接,2024年11月18日出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办理流程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风险点,对企业创业担保货款资格实行一年一核。2024年11月18日建立《内部日常稽核制度》,对申报企业的证照执照、经营场地和状况、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参保情况等开展经常性实地核查。
2.针对“落实就业见习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发文予以取消资格,对现存见习基地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设定见习期限,并已在台州就业招聘网上公布见习岗位279个。二是加大就业见习指导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优化岗位结构,提升技术、管理类岗位比例,增强见习吸引力;并做好后续跟踪帮扶工作,持续提供岗位推介、政策推送等服务,帮助尽快就业。三是规范发放流程。根据《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台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11月18日,制定《见习工作流程规范》,规范见习基地申报、验收、发文,见习补贴拨付、稽核等各环节。
3.针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把“准入关”。确定稽核人员,严格遵循《温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温人社发〔2023〕1号)文件规定,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资格认定的审核把关,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开展工商、社保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加强审核把关,二是严把“监督关”。在用人单位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追回措施。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待遇追回工作,分类明确追回措施,符合民事诉讼途径处置的,采用诉讼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行政处理条件的,采用行政非诉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规范业务经办。多跨协同再造违规待遇联合处置流程,与温岭市人民法院建立由该院判决的涉刑人员信息按月共享制度,及时处理因判刑产生的违规待遇。三是强化违规预警。依托台州人社、“身后一件事”平台及时获取亡故人员名单,同每月养老待遇发放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对每月发现的疑似亡故人员暂停待遇。
2.针对“谎报工伤事故涉嫌欺诈骗保犯罪行为调查移送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经办流程。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24年11月制定《工伤认定业务行政监督规程》,责任到人,从受理到送达全流程全环节杜绝超期认定、程序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业务协同。完善与公安对接机制,建立基金骗保类案件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进行移送、立案、处置、反馈等业务对接流程。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对待遇支付后撤销认定开展自查,目前无发现新的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
3.针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政执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集中攻坚。建立违规领取社保待遇处置工作专班,处置陈案积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2024年10月制定《温岭市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工作流程(试行)》《社保基金案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社保基金案件立案、审批、归档、移送全流程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12月13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社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例,提高经办人员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关于“养老领域基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养老保险覆盖率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参保覆盖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社保走基层”宣传服务活动,2024年共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22场次。加大养老覆盖推进力度,9月6日市府办牵头召开扩面会议,分解落实养老保险扩面指标;10月18日市领导对相关镇(街道)的养老参保扩面推进工作开展约谈;11月12日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通报。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对2024年12月底前符合办理养老后延5年一次性补缴条件的人员,一一精准通知到位。
2.针对“养老保险参保申报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文件规定办理补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补缴政策,同时规范社保补缴、待遇申领等操作流程。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对养老保险省外转入存在一次性补缴36个月以上的业务档案开展全面排查,已排查2019年至2024年期间业务档案34份,均未发现问题。
3.针对“养老待遇发放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办理。通过台州市死亡比对数据、2019年11月开始运行的温岭“身后一件事”等平台获取亡故人员信息,从2020年1月开始,每月对离岗退养人员数据进行筛查。二是启动资格认证。对2024年度离岗退养、供养遗属、精简退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三是开展待遇追缴。对离岗退养、供养遗属、精简退职待遇领取人员多发待遇,分类明确多发待遇追回措施。
4.针对“提前退休政策执行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提前经办规范,严把收件标准后报台州市人社局审核。同时全面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件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存在后补资料的情况。
(五)关于“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进展情况
1.针对“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调整工伤保险费率。2024年1月,出台《关于调整温岭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工程建筑项目基准费率的通知》,提高费率增加基金缴费收入。二是加大工伤先行支付追偿力度。建立与交警、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交互获取涉及交通事故逃逸最新进展情况,争取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追偿案件立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联动局内多科室,着重对投诉举报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开展3次联合检查,检查未发现新问题。
2.针对“保险待遇发放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健全内控机制。举一反三,梳理各险种待遇发放风险点5条,强化业务协同,健全信息共享,将《待遇确认单》流转相关科室,依托科室间的大数据互联互通,及时发现疑点数据。经系统筛查,目前暂未发现新的问题。
3.针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监管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稽核工作。确定稽核人员,严格执行业务经办制度、内控制度和三级权限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内控稽核检查,累计完成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电话回访、移交线索等稽核业务4303笔。
(六)关于“推动落实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伤事故源头预防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369家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200多名建设项目劳资员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邀请工伤预防专家对96家水泵、电机及阀门生产企业的人事专员开展工伤预防专题培训。二是靶向“问诊”。对事故高发企业实施工伤精准预防,会同工伤预防专家调研企业15家,排查隐患348个,培训企业15家750人,精准排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每季度将工伤认定情况发送应急部门,协同主管部门定期通报、分级分类检查,对个别建筑企业进行工作约谈。
2.针对“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制定《2024年度温岭市劳动保障监察冬季巡查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市建筑业、制造业等欠薪多发领域开展巡查,共开展56次。二是落实分片包干制度。制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分片包干方案》,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落实工作人员每月到联系镇(街道)走访指导1次以上。三是强化联合执法。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就在建工程实名制管理落实开展专项检查,下达改正指令书。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在建项目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治理调研,对“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督促予以整改。
3.针对“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温岭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行政执法文书编号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登记领取文书的时间、数量、编号、经办人等内容,规范领用、收缴登记流程。
4.针对“欠薪处置闭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温岭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办结、谁归档、案结卷成、事毕归档”的原则,一案一卷,一案一号,确保指令书下达后续资料及时收集,形成闭环。
5.针对“欠薪隐患源头治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进行欠薪风险隐患排摸。多次召开全市根治欠薪推进会,要求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重点欠薪隐患和重点欠薪案件两张清单,及时开展化解处置,在源头上减少投诉。二是完善欠薪纠纷联动处置。2024年7月与住建部门联合出台《温岭市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问题处置化解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实体化合署办公制度,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联合处置欠薪案件,目前,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已抽调人员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合署办公。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
展情况
1.针对“案件未严格依法处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优化工作规程。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分析欠薪案件的各种情形,对移送公安立案的条件进行细化。
2.针对“工伤认定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伤认定内部管理制度7项,分别为《工伤认定业务经办流程》《工伤认定内控制度》《社保科内部审计稽核办法》《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集体会商制度的通知》《社保科岗位任职资格及回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社保科业务用章管理制度》,重新梳理经办流程,明确各环节经办时限,落实专人负责认定书送达,并及时跟踪送达结果。
3.针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全面自查。对已撤销认定书的认定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是优化鉴定流程。实施线下“3+2”专家两轮鉴定,线上积极开发劳动能力智能鉴定系统。同时规范内部流程。建立工伤认定决定撤销案件内部处理流程,对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的,工伤认定撤销决定书同步抄送社保中心和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及时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针对“因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占比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对2024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制订《2024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动态管理表》和《2024年行政争议案件半年度分析报告》。完善工伤认定内部管理制度7项。二是建立工伤案件集体会商制度。2024年6月4日出台《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集体会商制度的通知》。
5.针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受理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办案力量。加强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2024年新聘用13名兼职仲裁员。二是规范受理时限。规范办案流程,建立《收案立案管理制度》《仲裁案件分配管理制度》《温岭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程序》《温岭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制度》,从案件受理开始全程跟踪。三是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参与浙江省举办的仲裁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办案能力,加快办案速度。四是发挥镇(街道)力量。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出台《温岭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劳动争议调解员职责》。举办企业劳资专管员培训班,提高劳资专管员的业务水平,实现矛盾纠纷精准预防和源头化解。
(二)关于“技能培训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线上培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监督提醒。针对公司违规行为,我局根据自身职责,发函至相关企业提醒谨慎与该公司合作开展相关业务,严守合规经营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局内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各类政策,在审核各企业的相关补贴申领时要加强审核比对,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2.针对“培训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开班监管。严格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文件精神,依托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规范培训机构开班备案,加强开班备案等资料管理。实行考前全员审核和考后随机抽查双结合的方式,严把资格审核关。
3.针对“培训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行日常监管。依托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通过浙里办打卡签到,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三)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制度落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学习,同时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交叉互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针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自查。严格执行《浙江省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二是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年初合理安排考务计划。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处置。已经收回多发的差旅费。二是组织学习。督促办公室和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财务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把关,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4.针对“工会春秋游未按规定组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温总工〔2019〕4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监督,规范工会活动经费使用。二是开展交叉检查。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会交叉互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责任链条没有扎紧扎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已落细责任清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考核。将科室(单位)负责人部署落实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列为机关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24年11月建立《科室(下属单位)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和《三重一大异常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同时健全社保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处等3个下属单位议事制度,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局分管领导参加下属单位主任会议,政策兑现等资金支出由局分管领导签字把关。
2.针对“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异常情形报告制度》,新入职的3位同志均及时填写了《廉政档案》《廉政风险排查表》,新发展的党员及时签订《不信教承诺》。二是严格执纪监督。对受处分人员严格按规定填写《受处分人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意见》《处分决定宣布(送达)谈话笔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送达回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入档回执》《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确保执纪监督到位。
3.针对“机关日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考务工作考前培训。招聘考试前必召开考务培训会,实行签到机制。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的人员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提前发放《考务手册》,熟悉工作内容。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特别强调要加强《退休办理问询单》的填写指导。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落实帮办、导办等增值式服务。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2024年10月,修改完善《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局系统干部考核办法》,2024年7月,出台《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干部、编外人员上下班、请销假、季度、年度考核等管理。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规范机关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4.针对“信访问题上升趋势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对2024年以来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所有信访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大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24年已组织11场宣传活动,涉及工伤预防、社保政策解释、劳动保障维权等相关内容。三是深入分析研判。从人社重点信访领域出发对各分线开展细化分析,深入研判分析信访风险点,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置。四是建立《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2024年度交办的信访积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关于“选人用人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视培育年轻干部。对现有年轻干部的数量、质量、结构和成长状态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其专长与特点,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常态跟踪反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局系统年轻干部储备库,建立年轻干部导师制,开展银青结对,帮扶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强化一线历练,优先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各项专班工作和竞赛活动。加大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力度,推动干部年龄结构优化。二是规范党委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议题征集时明确对应议题参会对象,并进一步规范人事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召开流程,会前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把关议事内容及参会人员。明确非党委委员不参加人事议题,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员根据需要,列席相关议题。会后由分管人事领导审核把关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规范。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党委会和机关会,重点学习《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岭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参考流程》等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时,各个环节应相互衔接,形成闭环。二是全面摸排。梳理汇总现有中层干部岗位任期情况、重要事项报告情况,建立动态管理表格,为下一步干部交流轮岗做好准备。三是制订方案。修订《人社系统中层干部人事任免制度》,增加对轮岗交流、任职回避等情形的规定。结合人社系统实际,初步制订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充分考虑人事和岗位实际需求,分批次按时整改到位。
3.针对“编外人员招解聘随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人事议题包括编外人员考录。二是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已出台《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4.针对“长期借用下属管理单位人员”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梳理上报组织部借用人员名单,依规做好工作衔接和清理工作,目前无长期借用人员。二是按程序做好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目前已完成选调所有流程,确保办公室相关工作不断档。三是长效坚持。因工作需要借调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审批手续。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警示教育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共开展中心组党纪相关集中学习2次,组织党员党纪学习教育14次。同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前往滨海“清风湾”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观看了微电影《一注终生》。系统梳理了本系统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的典型案例,制作《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手册》。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对受处分人员严格做好处分执行“后半篇文章”。
2.针对“党支部换届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开展工作,利用台州红云系统,加强对三会一课规范化的日常巡察,2024年共开展线上巡察103次,线下巡察5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线上发起整改,并限期5日内整改完毕,进一步规范党建基础工作。
四、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2022年市审计局移送的《关于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员工给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对审计指出的技能认定工作开展调查核实,注销不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收回多发补贴。二是规范业务流程。对所有申报等级认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借助省厅一体化平台资源,逐一进行社保等信息的比对。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人力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思想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人力社保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将整改工作切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抓深抓实问题整改。二是持续推进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对整改工作长抓不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回头看”机制,做到不定期的抽查、复查,防止问题变异、复燃;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抓住节点、紧盯不放,确保实现整改目标,防止松劲懈怠。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三是突出常态常效,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在创新发展上找出路、在精细管理上做文章,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激发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温岭“两城两湖”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76-86661974;邮寄地址: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