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1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台州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8日至5月30日,台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5年7月14日,台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台州市委、温岭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开展学习、研究,精心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凝聚起抓整改提升的思想共识,确保整改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院党组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察和落实,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抓具体落实的责任链条。统筹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四张清单”,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现任务到人、压力到岗,确保整改清单逐项落实到位。
三是狠抓督导落实,强化建章立制。院党组定期听取、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及时会商、协调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做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进度质量把控、销号管理,督促推动各部门将整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工作短板,理清工作思路,紧盯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着力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将巡察成果巩固转化为推动温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1件;给予组织处理21人次(诫勉1人次,警示谈话7人次,谈话提醒13人次);新制定制度18项,修改完善制度8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7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监督”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破除“重办案轻监督”观念,提升法律监督意识。开展“增强斗争意识、维护司法公正”大讨论,并组织全体干警到温岭市宪法主题公园开展集中学习和宪法宣誓活动,树立忠诚履职的政治自觉。
(二)提升监督质效精准度。落实口头纠正登记制度,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形式进一步予以内部规范。对今年以来制发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组织开展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三查融合”办案机制实施意见》进行再学习,明确“四大检察”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移送范围,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及时发现、移送监督线索。
(三)从严抓实自我监督。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教育活动,树立“以规范填报保护履职安全”的理念,常态化配合上级院落实甄别核查工作,未发现违规问题。出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办结案件回访工作制度》,每月随机抽取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推动公正廉洁司法。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2025年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未发现漏报情形。研究制定《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制度任务清单》,实行每月一汇总备案,常态化提醒各部门及时落实报告任务。
(二)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不起诉后行刑反向衔接全覆盖,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诉前调解助企挽损。开展涉企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类案监督,实现涉企案件财产性强制措施审查全覆盖,督促挽回企业损失,入选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
三、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组织全院检察人员开展“以正确政绩观领航・以司法为民立心・以检察监督担当”大讨论,坚定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强化“三书审查”工作,将“六查法”运用到办案全流程,未出现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及被评查为瑕疵案件等情形。加强司法救助金发放与回访,确保救助金发放到位。
(二)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调整院领导《联系镇(街道)、“三区”制度》,院领导定期赴联系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与法律援助中心实现法援数据共享,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帮助5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69万余元,帮助1名96岁高龄的老人成功追索赡养费。依托温岭市“扶苗”管控系统,持续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联合温岭市委宣传部等7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护网。
(三)完善“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建立“检察室固定下村日”制度,常态化走访村社,联动属地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开展社会治理事件处置、风险研判,下沉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宣布等工作。明确检察室办案类型、办案量,实现检察室“四大检察”案件办理全覆盖,定期与辖区社会治理中心进行工作对接,积极参与矛盾调处化解。
四、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聚焦高质效办案,制发《检察业务质效专报》5期。深化“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出台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常见罪名证据审查指引,通过“集中介入、集中办理、集中开庭”的轻微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辐射带动其他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严格落实本院《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的规定,制作部门繁案、简案台账,所有简案案件均在制发文书后一个月内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并在收到回复后15日内作出终结案件决定,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落实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计划,与临海市院联合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专项办案质效评查。组织各部门将有争议的不起诉案件全量纳入听证范围,开展检察听证,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全部采纳听证评议意见。
(三)强化数字检察应用与案款管理。开展数字检察实训,建立“案管统筹+部门主责+技术支撑”协同机制,推进监督模型落地。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已结案件涉案财物、历史案款全部清缴。建立双岗核对机制,明确每月案款台账核对机制,杜绝案款超期滞留问题。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巡察进驻以来党组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到实处。修订完善《中共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备案上会制度。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备案情况自查,确保今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审核备案。
(二)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会常态化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要求,分管领导每季度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及时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制定《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带班督察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改进工作作风。在全院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确保人员全覆盖。
(三)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机关纪委、检务保障、案件管理等部门联动督察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联合检查、成果运用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联合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公车使用等专项督查3次,推动机关效能提升。
六、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强化办案效能管理。推进“温检智图”数据分析平台上线试运行,实现对业务部门及其人员数据分析可视化、实时化,提升业务管理智能化水平。强化流程监控,一审公诉超一年未办结案件清零,刑事案件平均时长稳定在 26 天左右。
(二)规范机关运行管理。取消特别贡献奖等自设评比奖项,按规定精简奖项。制定施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一车一档、每次一记”的派车登记制度,确保出车记录完整准确,实现车辆运行全程可追溯。检务督察部门、检务保障部联合开展派车情况专项核查,未发现违规用车情况,用车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
七、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落实党组定期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和支部工作汇报的相关规定,党组会专题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工作,组织对各支部记录等进行全面检查两次,清单化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落实《温岭市机关党建“18项”基础工作提示》,每月清单化对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巡查,推动规范落实。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实施《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选人用人工作任务清单》,将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台账化,健全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制定《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办法》,规范执行招聘流程。
(三)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审核流程留痕把关,确保依规发放。年初制定党费使用计划并严格落实,确保提前申报、及时审批。对2025年党费使用计划、表彰奖励发放等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党费支出均经审批后通过党费专用账户转账支付,申报、审批、开支项目符合党费使用管理要求。
八、关于“落实市检察院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干部梯队结构。党组会开展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关于统筹推进队伍建设规划、优化队伍结构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队伍结构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开展中层干部交流情况和队伍结构专项分析,形成调研报告,详细分析队伍结构、交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完善修订《干警轮岗交流意见》,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规范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工作,共新提拔中层干部5名,平职交流9名,免职1名,调整岗位占中层职数50%,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改善。修订完善《公务员职级晋升量化考评标准》,细化负面清单,进一步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牢固树立政治标准与择优导向,激励青年干警争先竞优。组织开展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和公平公开原则,经量化考评、民主测评,择优晋升5名三级检察官助理(三级主任科员)、3名四级检察官助理(四级主任科员),为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佳、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警提供晋升通道。用好编制资源,落实《2025-2027年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配置使用方案》,2025年招录全日制应届法学专业研究生2名,2026年获准继续招录法学专业应届生2名,持续改善年轻干部队伍结构。
下一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继续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恒”的韧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整改落实防反弹。从“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党组及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压实治党责任,筑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纪国法、检规检纪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锚定主责主业,以整改实效护航发展大局。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台州市委、温岭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相贯通,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四是完善制度体系,以刚性约束赋能长远发展。在现有整改成效基础上,倒查制度缺陷,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加大现有制度执行力度和刚性约束,真正让制度成为加强队伍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的铁规矩、硬约束,为奋力谱写温岭“两城两湖”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联系部门: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0576-86086057;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218号517室,邮编: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