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六届台州市委 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5-21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8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7个方面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122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制度。三是深化查摆剖析,强化调度推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党组每月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先后召开16次党组专题会、1次整改推进会进行部署调度,动态跟踪整改进展,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体会商研判。认真听取市纪委市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教育提醒20人;建立完善制度22项;收回公用经费7.34万元并上交温岭市财政。

一、关于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以“政绩观与司法实践”为主题的思想大讨论,收集心得体会198篇;参观宪法主题公园并宣誓。修订《温岭市人民法院人员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优化全员绩效管理评价机制。整合各部门监管资源,建立数据监管常态化排查机制。

(二)从严规范管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五个配套机制、“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等;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和指引的再学习再教育。出台《温岭法院各庭科室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分工》,并在院务会上进行重点强调学习,强化报告责任落实。通过建立“三个规定”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机制,增强部门落实意识和干警填报意识。巡察以来,发布“三个规定”月通报3期、季分析1期。以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谈话形式开展面向全体干警职工的“三个规定”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由党组书记、院长针对未按规定落实请示报告责任问题对班子成员及庭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三)提升履职效能。对院庭长2025年上半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情况进行核查,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讨;出台《温岭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规定院庭长办案量。制定《共享法庭年度服务计划》,切实提高法官指导频次、宣讲覆盖率,让共享法庭发挥实效;优化共享法庭布局与资源配置,已撤销共享法庭228个。出台《企业财产保全信用评估机制的工作指引》《优质企业涉诉财产保全保障金管理办法》;出台《温岭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推进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立审执破衔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立审执破衔接机制工作,并修订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立审执破衔接机制。重新梳理立案相关规定,明确了不同类型案件的立案标准,形成书面的《立案材料清单》;聚焦立案标准解读、材料审核要点、一次性告知清单等实操内容组织专题培训会;召开立案质量抽查部署会议,建立每季度立案质量抽查机制;执行局组织召开执行工作会议暨行远讲坛,围绕案款管理、执限管理、案件质量、一般瑕疵案件、不动产处置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围绕执行程序、执行案卷、结案是否规范、是否带财终本等环节,抽选案件进行评查。正式运行“一窗受理、分层过滤”解纷机制。同时,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干警调配至繁案团队,增强执行繁案团队攻坚能力。对立审执破协调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等问题开展核查,针对人员力量保障不足、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增配专班成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运行顺畅。

(二)强化审判质效。专题研究案件质量监管工作,并同步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加强学习。对2025年1-8月阅核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召开党组会进行审议;开展涉企、执行、保全等专项评查;制定《落实案件评查反馈问题评析指引(试行)》,发布案件质量相关评查3期。

(三)整治“慢作为”问题。组织全院干警职工开展关于“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大讨论。每月召开破产条线法官会议,有序推进清理工作,谨防边清边积。开展为期4个月的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召开长期未结案清理专题审委会,每月在《审判管理通报》列明超6个月案件未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的情况。构建破产条线法官专业会议协商机制;相关破产案件的情况提交党组会讨论,并向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报告。

三、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还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攻坚执行难题。专题研究审议执行工作情况;出台《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办理指南》,适用于执行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处置,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证券等财产类型;推行“三张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在规定期限内形成财产查控清单、财产处置清单、财产分配清单,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以“清单式”集约公开推动执行公开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与农村商业银行建立股金查控机制,由查控组每季度与银行对接统一查控;开展全体执行干警和执行辅助人员测试。依托一张网“驿执通”模块,以信息化手段驱动执行透明度提升,对惩戒、案款等环节及具体节点信息,自动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纵深推进综合协同治理,打通布控、定向询价、保险查控、欠税查询、不动产办证等环节的多跨协同;加强与公安的沟通协作,形成“快找速控”的布控联络机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涉企等终本案件进行重点攻坚,推动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

(二)做实“如我在诉”。开展“如我在诉”主题宣讲活动,倡导换位思考、实质解纷,实现公平正义与司法为民的有机统一。2025年9月底出台全流程释法明理实施细则;开展重点案件判后回访497件次。9月底完成未结信访案件梳理,利用浙江法院申诉信访智办智治系统等数字化平台,共排查出未结案件15件,其中信访积案7件。针对积案,实行“一案一小组”,避免“一人管多案、精力跟不上”的问题;对每个信访积案明确阶段性清理目标,要求7日内完成信访积案的基础核查,三个月内办结100%的信访交转办件,初步办结2件信访案件,其他交办的信访案件均在积极办理过程中;9月底已建立台账,专门针对“信访积案长期未化解”问题开展专项核查,目前已化解8件,针对其余25件,找出核心症结进行通报,并一案一表制定了针对性推进方案;出台《温岭市人民法院关于群众来信“有信必复”的工作规程》,明确信访事项接收登记、分类办理、限时回复等全流程标准,实现有效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三)实质化解矛盾。组织业务部门就建立“判后+执前”自动履行督促机制开展专题会商,明确提升自动履行的措施,并制发相关会议纪要抓好落实。出台《温岭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接待接访的工作规定》,规定执行承办人常态化轮值接待,每个工作日安排4名执行干警(上午2名,下午2名)在执行谈话室固定接待当事人。设置专职人员接听终本出清工作电话,处置相关事务。针对有明确财产线索的,及时启动财产核查程序,确有财产的,及时回流案件承办人进行跟进,恢复执行。而财产线索不明确的或查明未有财产的,也及时做好登记,分类研判。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梳理出台《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就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建、重大事项决策、政治生态工作等主体责任予以明确。开展干警个人事项报告和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填报工作,未发现问题;编纂2020年以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并组织警示教育。对“关键岗位没有压实责任”进行核查,并作出处理。

(二)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支部书记动态廉政述职机制;修订《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岗双责”清单》;2025年7月下旬,各部门梳理高频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院领导将廉政风险点纳入日常监督;10月中下旬,各部门开展集中家访;院庭长每半年开展廉政谈话。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对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处理情况开展原因剖析并通报。

(三)强化警示教育。专题研究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一课”。开展法院干警及其近亲属、离职人员参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专项排查;印编“第一种形态处理案例汇编”,并由各部门开展学习;组织干警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执行《温岭市人民法院轻微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坚持院领导带队月巡查制度;向执行局党支部发送《落实责任制建议书》。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对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原因剖析并通报。

(四)纠治“四风”问题。组织读书班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规定篇目和重要文献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重要文献内容。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务餐”实施办法》,明确公务接待严格按“一函一餐”执行,推行公务餐。每月抽查用车记录及用车日志,用车记录装订存档;所有执行用车申请须通过线上提交,详细载明出车车牌、驾驶员、具体目的地及工作任务,并由团队长或中层领导审批,保证每次出车用车均在钉钉平台上留痕。修订《温岭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强调“六个不得”“八个不准”,对车辆适用范围、流程和日常监管作出明确规定。

五、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制定诉讼费应收未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执行小组对诉讼费应收未收进行每周通报监测。案件诉讼费的催收形成长效机制,由4名工作人员组成诉讼费小组,专职诉讼费应收未收工作,实现能催尽催,实在无法催收到位的,移送进入执行程序形成工作闭环。

(二)规范服务采购。建立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审核“专家论证前置”事项清单;出台《温岭市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签订金额权限、资金来源审查等事项,实现合同全流程规范管理。对服务采购问题进行原因核查并通报。

(三)整治报销不规范问题。将报销规定纳入《温岭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严格落实1个月内报销规定,超期报销单需报销人另附情况说明,庭长及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予以报销。对超期报销超5次以上的干警,财务室口头提醒,提醒无效的上报政治部。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修订《中共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召开程序,明确重大项目上会讨论制度,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对“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形成明确结论,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续跟进,确保决策落地见效。

(二)夯实党建基层基础。修订《温岭市人民法院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党支部书记轮流在党组会上汇报支部工作,由分管领导、院长作点评;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规范化情况;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机关党组织书记轮训班。

(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指派干警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组工干部培训班。制作“选拔任用操作流程”,人事调整中严格按照要求对干部提拔、平级交流、免职等开展表决。

(四)树立职级晋升鲜明导向。强化职级晋升择优导向意识,制定《职级晋升负面清单》,明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利用好绩效考核、温法先锋等数据,体现择优导向。

(五)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成对台州地区人民法庭建设的调研并出具报告,已专题向市委、市委组织部汇报;大溪法庭庭长副科领导已配备;完成庭长配备摸底,后续建立后备人选库,稳步推进副科配备工作。

七、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治违规借贷问题。开展干警违规借贷情况自查,未发现干警存在违规借贷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对疑似违规借贷线索快查快办。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对违规借贷行为开展原因剖析和通报,邀请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授课。

(二)整治虚报差旅费问题。实现出差报销线上线下双重管理模式。线上严格落实“浙里报”审批与报销,线下核查车辆行车轨迹,从严审查虚假报销现象。对2024年审计范围外的差旅报销进行自查自纠,核实一人不满足报销条件,已通知并主动退还款项。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对虚假报销案例开展原因剖析并通报。

(三)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制度。制定《温岭市人民法院干警交流轮岗办法》,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下一步,温岭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整改自觉。始终将政治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引导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杜绝“交卷过关”心态,切实把抓好后续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以贯之将整改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定期调度、督查督办、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一明确阶段性目标,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按时保质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对虚假整改、消极整改等行为,依照规定严肃开展问责。三是聚焦难点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对基本完成但需深化巩固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到位或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事项,严格落实既定方案,紧盯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特别是针对一些涉及深层次矛盾、体制机制性障碍以及历史遗留的“硬骨头”,党组将加强研判、集中攻坚,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均得到彻底有效整治。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拓展整改成效。注重治本和预防,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根源和监管漏洞。将巡察整改与完善内部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将好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服务发展大局上来,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联系处室: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0576-86128966;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609室,邮编: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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